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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综合格斗,天生神力】

戴蒙在网上经过了一番筛选,到哥谭最好的综合格斗俱乐部报名,开始学习徒手格斗。

综合格斗属于速成格斗术,强调武术基本的快准狠,练好了踢打摔拿之后,主要就是进行体质强化训练。说白了综合格斗一力降十会,只是多了一些在地面缠斗的训练,强弱的关键在于使用者的体质。

戴蒙需要弥补短板,练好格斗技巧与枪法相结合。他给自己定下的发展方向是像《疾速追杀》里约翰-威克那样战斗,近身把人快速放倒然后开枪。

他办了高级会员,可以选个教练和他一对一训练,学真功夫。

这里的教练全是猛男,一身肌肉的练家子。为了美女跑来健身的男人是不存在的,更没有美女来这家俱乐部学习格斗。

这和哥谭那些吸收俊男、靓女会员,表面练功夫,实则拉皮条的俱乐部不同。在这里训练又苦又累,学成至少是个合格的黑帮打手。该俱乐部因此在哥谭大受好评,胜在接地气。

戴蒙选了一个白人教练,身高194CM,体重102公斤,名叫约翰-戴尔。

如果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约翰,那个字肯定是“丑”。他的脸坑坑洼洼,鼻梁有点歪应该断过,眉骨有疤大小眼,锐利的眼光中透着一丝残酷,一看就是个实战狂人。

如果不是经常和人干架,他的脸不会是这个样子。搏击时哪个部位最容易受伤?毫无疑问是人的面部,这是对手主要攻击的地方,受伤多了就毁容了。

约翰拿钱办事,态度不错,给戴蒙介绍了综合格斗基础,要给他制定训练计划。

“初学者练习综合格斗,要进行许多日常训练,提升力量,弹跳,耐力,爆发力,和各个部位的抗击打能力。”

戴蒙问:“我能跳过这些训练直接练格斗技巧吗?”

“不行,如果你的身体素质一般,技巧再好也赢不了强壮的人。”约翰笑道:“有些人的抗击打能力强到令人难以置信,我就遇到过那种人,站着让我打,一点事都没有。”

戴蒙心说:我也见过这种人,站着让人打,比周润发还防弹武僧,有次被打晕KO了。

约翰继续介绍着格斗的真理,当技术练到一定程度,大家比的就是身体素质。力量是成为高手的根本。你打人家一拳像摸一下似的,即使打中再多下也没用。

弹跳同样有用,人在实战中结合很多前冲的跳跃动作,不仅可以提升高度和攻击性,更能加快速度和灵活性,在躲闪中也是很重要的。

耐力不用多说,实战是相当耗费体力的,人在紧张的时候更会加快疲劳。势均力敌或者被围攻的战斗,耐力往往是胜利的关键。

爆发力可说是速度和力量的结合,爆发力强的人更容易打出暴击,KO对手。

抗击打能力则是所有格斗的根本,要想学会打人,先得学会挨打。如果被人轻轻打一拳就倒下了,有再多的招数又有什么用呢?

“抗击训练主要练习胸、腹、头、背、手臂、腿的抗击打能力。我建议你先练这个,如果承受不了怕疼,基本就没前途了,你不是为当职业拳手来的吧?”约翰问。

他对戴蒙的第一印象是细皮嫩肉、养尊处优的帅哥,不像能坚持练功夫的人。俱乐部的会员费不会退,客户放弃了并不影响他赚钱。

“我当然不是要做什么职业拳手。”戴蒙微笑道:“但我对自己的身体素质很有信心,你直接教招式吧,然后我们对练。”

“你想的太简单了,应该听专业人士的。”约翰摇了摇头。

“不信就测试一下。”戴蒙才不会花时间去锻炼身体,废一番力气,最后还不如火种改造身体提升的快呢。

对他而言,做大事提升火种才是王道,超能力和身体素质都会变强。

“那你到健身房测一下吧,就按这里的平均标准。”约翰的笑容里多了点嘲讽的味道。

在他的认知中,白人和黑人的身体素质普遍强过黄种人。戴蒙的身材看起来很漂亮,不是粗壮型的,适合去做演员而不是格斗家。

俱乐部里就有健身房,要做测试很方便。当戴蒙卧推不断增加重量,最终举起198公斤的杠铃时,健身房里的人全都觉得活见鬼了。

“欧蕾谢特”!

“Are You Kidding Me”?

约翰:o_O

戴蒙假装用尽了全力,实际上198公斤还不是他的极限。他感觉再加上几十公斤毫无压力,只是不知道能否卧推到300公斤。

正常人类无装备卧推的极限是300公斤左右,戴蒙的身体被火种改造后,力量就算达不到人类极限也差不太多了。他距离超人类还差很远,官方数据显示,美国队长能够在没有任何辅助的状态下卧推1200磅(545kg)的重量。

戴蒙又试了其他器械,在有所保留的前提下,数据全都很惊人。健身房里没人能比得上他,大家都觉得他是个怪物。

虽然世上有很多大力士能达到这种程度甚至比戴蒙更强,但那些人都不是他这种体型。

大力士们虽然身材非常魁梧,强壮,但从外表看上去肌肉并不是很明显,像胖子不好看。

传统健美运动员的体型在普通人的眼中已是肌肉怪兽的样子,他们和那些大力士相比就像孩子和大人的体型对比,戴蒙的体型则比健美运动员又小了一两圈。

大力士的身高往往都是180cm起步,身高过2米的也不在少数。戴蒙的身高放在大力士中是最矮的。

在体重方面,格斗比赛超过91.25公斤就算重量级。而那些大力士的体重,150kg真的只能算是起步,超过200kg的大力士也有不少。

戴蒙的体重看起来不到80公斤,穿衣显瘦,脱了衣服肌肉像模特多过像格斗家。他的力量和体型根本不成正比,这里的人都表示没法理解。

戴蒙在健身房没法测太多项目,主要是力量,否则所有人都得惊掉下巴。

他的耐力、速度、弹跳力同样接近人类极限。

在尤曼吉的时候,他往返于丛林和城镇,爬山上树运动量恐怖却不会很疲惫,睡上一觉就变的生龙活虎。他不清楚自己的耐力极限,去参加马拉松比赛肯定很轻松。

最近他在唐人街公园的篮球场打过篮球,原地轻轻一跳就能双手扣篮,原地全力起跳可以完成胯下换手扣篮。他的垂直弹跳高度肯定能超过一米。

他穿普通球鞋奔跑速度都快的离谱,穿钉鞋他自信能跑进10秒,参加奥运会可以争夺奖牌。哪怕他没有系统训练过短跑,只要不遇到博尔特那种怪物,就有可能拿冠军。

他的抗击打能力更是强到不正常,离开了尤曼吉后身体依旧像游戏人物。他在丛林里飚摩托车,摔了无数次都没受伤,只是有些疼缓一会儿就好。到这个世界后他做过试验,身体还是非常结实,普通的摔倒和撞击他都感觉不到疼。

戴蒙喝了口水,问道:“现在我可以直接学习格斗技巧了吗?”

约翰呆滞的点了点头。“可以……我能不能问一下,你平时是做什么的?”

戴蒙微笑道:“我混吃等死什么都不做,我只是力气比较大,接下来还请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