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卦第四
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六四:困蒙,吝。
六五:童蒙,吉。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译文】
蒙:亨通。不是我来求蒙昧的孩童,而是蒙昧的孩童来求我。初次占筮告诉他结果,再三占筮则亵渎《周易》,不再告诉他结果。占问有利。
初六:启发蒙昧,利于使用受刑的人,卸去他们身上的枷锁。使他们外出则不利,会有憾惜。
九二:包容蒙昧,吉利。娶妻,吉庆,儿子成家。
六三:不要娶这个女子,她见到有钱的男子,就丧失了贞操,娶她没有什么好处。
六四:困于蒙昧,艰难。
六五:孩童幼稚、蒙昧,吉利。
上九:攻击蒙昧,不利于侵犯别人,利于抵御侵犯。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译文】
《彖》:《蒙》卦,(坎下艮上),山下有险阻,看到险阻而止步,(不知该不该继续前行),说明处于蒙昧状态啊。《蒙》卦亨通,因其以顺行事又随时中道啊。“不是我求蒙昧的孩童,而是蒙昧的孩童求我”,这样孩童学之志与老师教之志才能相应。“初次占筮告诉他结果”,因为求筮者诚德在中。“再三占筮则亵渎《周易》,不再告诉他结果”,是因为求筮者轻慢无礼又愚昧无知。《蒙》卦之义在于使孩童养成纯正无邪之性,这是圣人的功德啊。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初六]《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九二]《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六三]《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六四]《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六五]《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上九]《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译文】
《象》:“高山下流出泉水,(泉流被大山所遮拦),是《蒙》的卦象;君子观此卦象,当用果断的行动来培育自己的美德。”
[初六]《象》:“利于使用受刑的人”,目的在于端正法纪。
[九二]《象》:“儿子成家”,说明阳刚与阴柔相接。
[六三]《象》:“不要娶这个女子”,因其行为不贞顺。
[六四]《象》:“困于蒙昧”而导致的“艰难”,因其远离客观事实。
[六五]《象》:“孩童幼稚、蒙昧”是吉利的,因其柔顺而服从。
[上九]《象》:作为抵御侵犯是有利的,因为自上而下都顺从、支持。
【注解】
[1]蒙:卦名,意为蒙昧。
[2]我:指童蒙的老师。
[3]渎(dú):轻慢;不敬。
[4]刑人:受刑之人
[5]说:通“脱”,卸去。
[6]桎梏(zhì gù):脚镣手铐。为古代的刑具,在足曰桎,在手曰梏,主要用来拘系犯人。
[7]纳妇:娶妻
[8]取:通“娶”。
[9]金夫:多金的男子,也指英俊强健的男子。
【释义】
《蒙》卦是开启蒙昧之卦,所以卦爻辞从各个方面喻说开启蒙昧之道。卦辞讲述了孩童教育的问题,认为在孩童的学习上,不是老师央求孩童学习,而是孩童求着老师教着学,才是正途。可见西周社会已经非常重视儿童的教育问题。古人视占筮为探查上天意志的神圣活动,所以对那些亵渎占筮神圣性的行为,也视为蒙昧行为而予以批判。
初六以柔处阳位,居下卦之下,濒临险地,故有桎梏之象。桎梏者,镣铐也,在足曰桎,在手曰梏,皆为下位之象。阴质柔弱,又无上应,故出行则艰难,不利。当蒙之始,民众茫然不知所从,唯有行晓谕、开导之道,令百姓熟悉法律政令,方能释民惑,收民心,定民志,得民望,然后根基得以稳固矣。
九二以刚处阴位,居下卦之中,具阳刚之质,有包容之德,行中庸之道,故能刚柔相应而得吉也。“包”者,《说文解字》:“象人怀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元气起于子。子,人所生也。男左行三十,女右行二十,俱立于巳,为夫妇。”故以“包蒙”言娶妻得子之吉也。
六三柔处阳位,居位不正而躁动者也;居下卦之上,乘凌九二而欲系牵上九者也。上九天位,故有乾金之象,此喻女子处蒙之中而不能以坚贞自守也,贪昧金钱而失贞正之德,娶这样的女子怎么会有好处呢?
六四上下皆阴,无“比附”者也;初六质柔,不能接应也;远离阳实,陷于蒙昧也;以柔处阴,不能出蒙也。故为蒙所困,其艰难可知矣。
六五之柔与九二之刚,志气相应也,二者共成“蒙以养正”之义也。孩童幼稚、蒙昧,然其心地若山下初出之泉流般澄明洁净,故师者当循孩童好奇、爱问之天性,因势利导而以时通之,传之以道,授之以业,培之以德,启之以智,使孩童养成端正的品格,这是圣人的事业啊!
上九下据三阴,得坤之众也,坤为顺,故曰“上下顺”也。当启蒙之终,濒阴阳之变,斯时斯地以施教,则无所不用其极,故曰“击”蒙也。然于冥顽不化者,当头棒喝,亦未必猛醒也;于礼教未施之地者,虽道德仁义未必有用也。故于愚昧之人,谨慎防御则可,不可尽行启蒙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