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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致辞

由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和重庆市华岩文教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一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今天在华岩寺成功召开,请允许我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及中国宗教学会向研讨会的召开和中国政法大学宗教与法律研究中心宗教学实习基地的建立表示热烈祝贺,向与会代表、各界朋友积极关注并参与中国宗教学的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使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存在处境发生了重要改进和越来越好的变化。但中国社会对宗教的认知,以及百年来中国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的复杂发展所形成的独特宗教生态,使宗教在中国当代社会的存在及理解仍面临着不少难题和挑战。宗教在当今中国社会文化中的定位仍不清晰。从整体来看宗教也还没有根本“脱敏”。这种状况显然会影响到当代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及文化发展、繁荣事业的推动,因此我们有必要端正认识,客观、科学、全面地研究宗教,努力呼吁社会善待宗教、尊重我们自己的宗教文化传统和世界宗教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从根本上摒弃对宗教的偏见和误解,使宗教在当代中国社会获得一种良性、健康、积极发展的有利处境,让宗教充分参与我们的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以其精神财富和信仰智慧来惠及众生、造福社会、促进中华文化在新时代的复兴及创新。

为此,我们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终结自20世纪初以来延续至今的“中国无宗教”的错误心结,摆脱视宗教为“落后文化”的尴尬处境,改变宗教被“政治化”而出现的异化及误导,克服在意识形态及思想政治领域对宗教信仰及其意义的偏见或成见,制止把宗教与敌对势力自然关联或将之硬要推给敌对势力的愚蠢行为。这种在宗教认知及对宗教态度上的纠偏改错已经到了颇为急迫、时不我待的重要关头,我们应该以求真务实的真心,坚持真理的良心,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忠心和关爱普罗大众的善心,来对待我们社会的宗教存在。通过认识到宗教在中国历史上的确实存在来有利于人们认识宗教在今天中国社会的真实存在,通过对中国传统文化宗教性的理解来肯定宗教文化本身的重要价值,坚持从政治上与宗教的团结合作来积极稳妥地理顺我们当今的政教关系,坚持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正确认识、理解今天中国的宗教存在及其意义。从科学发展观、中国继续改革开放的前景来推进当代社会对宗教认知的根本好转和真正“脱敏”。对此,我们不仅要抱有希望,更要付出努力。

改善当代中国宗教社会存在处境的一个重点及关键之处,就是要以“依法治国”的现代文明精神来理顺宗教与法律的关系,真正做到依法管理宗教,使宗教的社会存在及活动有法可依,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的尊重。目前,对宗教与法律的关系的研究是世界宗教研究中新的亮点及重点之一,但仍存有不少空白有待我们探索,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解决。所以,我们理应加强、促进这一领域的研究。抱着这一愿景,我相信我们的这一研讨会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会推出新的学术成果。

(本文为2012年5月26日在重庆第一届“宗教·法律·社会”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