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博学多闻 培养学术兴趣
研究学问是我一辈子的志趣所在,也已经成为我的本能、我的生命活力之彰显。“学术即人生”,舍此无奢求。要说我在治学方面的体会和经验,其实也没什么玄妙的道理。首先,就是要博学多闻,培养学术兴趣,打好研究基础,形成敏锐的观察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好奇心是人之探究的精神根源,其被世界的奇妙所折服而产生出的惊讶感,则乃人之信仰的主体根本。好奇心和惊讶感遂为人之“天人之究”的巨大动力。而人的理性则让人的研究得以冷静分类、科学构建。实际上,在研究的具体阶段应重点突出,强调专攻深究,力争既系统又细致;抓住关键点,用时连成线,影响一大片。至于具体谈到人文社会学科,我认为尤其要在知识上和研究上体现出金字塔的结构,做到博大而精深。如果说自然科学可以奇峰突起,社会科学则不然,无其厚重则无其拔尖。
治学与人生息息相关。在生活中要保持一种“平常心”,坚持一个目标,不要患得患失。这在我的治学过程中同样发生着作用,刚刚从国外留学回到国内工作的时候,遇到很多困难,有人劝我再度出国。但既然已经选择了回国,而且人已回到了国内,已是义无反顾,不该考虑退路、犹豫多变,而必须面对现实,走自己的路。虽然我后来曾有机会于1990年重返慕尼黑进修三个月,2003年更是获得全家去英国伯明翰访学一学年的机会,但都是毫不犹豫地按期归国,对外方主动提出的延长邀请亦毫不心动。这样我以一颗“不变心”来参与国内学术的发展建设,以“学术投入”及“学术成果”来反映自己的学术个性和特点,力争国内学术界的认可和认同,同时亦有力推动国内宗教学的快速发展,与国际接轨且影响世界学术舞台,以便共同为使宗教学研究在国内从一门“敏感学科”发展为一门大家能够理解其意义和必要的“重要学科”而努力。因此,研究一门学科,研究者一定要有“定力”,要耐得住寂寞,持之以恒,在“一专”的基础上才可能进而发挥其“多能”。这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尤其必要。当然,我们会发现有一批学界“侠客”,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甚至能够在相关领域掀起波澜、引起震动。不过,这样的“天才”毕竟稀少,不值得去羡慕,也更不要去模仿。只有踏踏实实走自己的路,通过日积月累的努力,方可获得真正的成就和成功。
宗教研究与其他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的根本不同,就在于其研究对象“宗教”不只是思想意识形态,而更重要的则是一大批具有宗教信仰的鲜活人群也自然成为我们的研究对象,这样,研究对象与研究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存在一种“信仰之维”的面对及处理。曾经有人问我研究宗教对个人的思想精神有无影响,其实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我以培根在《论学问》中所说的“学问锻炼天性”“学问变化气质”(Abeunt studia mores,即“学问入于性格”)回答他,肯定了这种影响;这里不是指宗教信仰本身的影响,而是在研究宗教的过程中自己的一些感悟和想法,当然也不排除对宗教精神中相关元素的认知、思索、探究。一方面,由于是从一种学问、文化的进路切入宗教,我对宗教总是持一种“理想主义”“唯美主义”的理解,有着比现实宗教现象更高的期望;在现实宗教的存在中,我觉得其现状离其理想之境尚相距甚远,宗教界自我努力的潜力仍很大。我的这种“不切实际”也常常受到业内朋友的批评,被指责为一种“苛求”或“奢望”,太脱离现实。但我总想,人若有理想就会有希望,有期盼就会有追求。既然有精神追求,就应该有其与众不同之处,否则就与“世俗”场景毫无两样了。当然,另一方面,我的人生观势必也会对我的治学及研究的方法、角度起到很大的作用。研究学问,尤其是研究宗教、哲学,理应有一种超脱之气质,追求一种超越、升华,因而可能还与研究其他学问不同。比如,其他学科之探,并没有作为其特殊研究对象的人群;而宗教研究则不然,必须与宗教信仰者打交道,而且其中还有不少精英人士,在学问、人品、社会担当等方面都是出类拔萃之辈。所以,宗教学不只是书本与人之间的学问,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学问,更是精神沟通、交锋的学问。于此,学者对于学问的探究应基于其客观性,且不能越过这种客观性,但学者对学理、世界、人生的看法则不可避免地会有其主体性或主观性,会超越其所处的时代及社会。
所以,宗教研究者既要注意到其研究及其研究对象的独特性、个殊性,在社会科学领域可以类比的情况极少,又要看到宗教的普遍关联,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普遍存在,从而加强跨学科研究、纵横比较的学术能力。平常注意“杂学”知识的吸收,获得“通识”教育的优长,都会达“开卷有益”之效。应该说,博学多闻乃是从事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研究者的一种基本素质。
[参见卓新平《神圣与世俗之间》(文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