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那曲县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状况
农牧区合作经济组织是西藏农牧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农牧民为主体,在自愿、民主基础上建立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经济运行模式。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那曲县和西藏其他县一样,在深化农牧区改革过程中,积极探索牧区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新路子,促进了当地牧业结构调整,牧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牧民收入稳步增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成就
以牧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导的畜牧业发展如火如荼,并已初具规模。截至2013年底,全县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达到104家,参与合作社的牧户达到5203户、21034人,带动341户。主要涉及奶制品、活畜交易、采砂、餐饮、劳务输出、服装加工等相关产业。这些经济合作组织与西藏饭店、那曲饭店、藏北大厦等几家地区知名企业签订合同,销售当地酸奶、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据了解,2013年全年这些经济合作组织的年收入达到23943万元,人均收入达1022元,在牧民增收、牧业增效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 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的一些好做法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基础
那曲县政府把发展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放在解决“三牧”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上来抓,明确提出了“优牧业、攻工业、兴三产”的发展思路,坚定走牧民经济合作组织道路的信念。
(二)以点带面,稳中求进
为扎实搞好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实施过程中,首先在那曲镇门地办事处、仁毛办事处和罗玛镇进行了试点,建立了门地办事处联户奶制品加工销售示范点、罗玛镇4村牲畜育肥流通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推广到罗玛镇、香茂乡和古露镇,初步形成了以“门地酸奶、恩尼羊子、古露酥油和拉拉[2]、那曲镇牦牛肉、香茂退[3]”为主打的“羌牛”牌奶制品系列食品。
(三)立足优势,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充分利用那曲县富有经济价值极高的绿色畜产品优势和全县5个乡(镇)在青藏公路沿线的交通便利优势,大力发展牧民经济合作组织。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针对牧民群众的商品观念淡薄、传统思想牢固的实际,注重支委会群众算账。如每户每天平均提供2斤鲜奶,每斤按5元计算,每年可增加现金收入2450元。如果公路沿线3000多户群众都能参加,每年可增加735万元的收入。教会群众在畜产品加工销售过程中,面向市场,寻找商机,在提高产品卫生质量的同时,注重不断提高畜产品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牧民培训,把先进管理的经验引进到县,并将培训内容总结为“围绕项目搞培训、培训提高组织化、提高组织促参与、广泛参与确保项目成功”的经验。仅2012年,全县累计举办了各类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2000多人次。通过培训,全县12个乡镇都有专业人才和技术能手,也为今后全县畜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拓宽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如门地乡的畜产品流通点,群众入股形式多样,入股群众只要按时交纳5斤酥油、5斤拉拉、3斤奶渣,年底就可以获得分红。分红最多的可得到20000元,最少的也可得到8000元。
(五)借鉴好做法,强化学习交流
县里专门组织县、乡(镇)、村干部和牧民经纪人等到拉萨、山南、日喀则和青海等区内外进行学习考察,组织有关技术干部到内蒙古进行学习。通过考察学习,增长了牧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管理经营等方面的知识,效果显著。特别是考察后,许多群众思想观念得到了很大转变,自主创业精神、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倍增。
(六)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在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那曲县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对经济合作组织及其所办的加工、流通实体实行适当减免有关税费。在资金上,采取国家投入一点、政府帮一点、群众拿一点的办法,积极为牧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在项目上,紧紧抓住畜牧业结构调整这一主线,搞活畜产品流通环节,大力构建典型示范,积极争取资金,对牧民经济合作组织给予了大量的项目和资金倾斜。
虽然那曲县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较晚、规模不大、辐射范围不广,但它已经或正在显示出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它的稳步发展,逐渐成为牧区分散的畜牧产品与大市场的纽带和桥梁,为提升与改造传统畜牧业闯出新的路子,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增加了牧民群众的现金收入。同时,牧区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牧民经济能人。
三 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运营模式的基本特征
那曲县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大力发展牧民经济合作组织,现在这一组织在当地已呈现出遍地开花之势。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引领牧民群众脱掉“穷帽子”、穿上“致富鞋”、走上小康路方面已经探索出较为成熟的发展经验。其中,门地的酸奶、恩尼的羊子、古露的酥油和拉拉、那曲镇的牦牛肉、香茂退等牧业经济合作组织尤为典型。
(一)牧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共性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三个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之后,通过村民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经济合作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成员,并逐步完善了经济合作组织章程、理事会工作制度、合作组织岗位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合作组织议事制度、劳动记分及分配办法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经济合作组织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2.采用畜产品入股的方式进行合作经营。如罗玛镇牧民经济合作组织以酥油、拉拉、鲜酸奶等畜产品作为入股,带动周边3个乡、14个村的畜产品及时流通到市场,将畜产品转化成牧民群众的现金收入,有效解决了边远牧区畜产品流通不畅、出售难等问题。
3.更新观念,转变思想。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农牧民经济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试行)》以及《中共那曲地委、那曲地区行署关于加快发展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示范点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明显的转变,坚定了靠自己的双手合作共创美好生活的信念。
4.科学管理,合作分工。合作组织的领导小组结合该村实际,对人员进行合理的安排与分工,选派了村里工作积极性强、放牧技术好的群众进行放牧,其余劳动力根据个人能力与技术特长安排其他工作,真正做到了统筹安排、各司其事、各尽其责。草场实行科学管理、改变过去传统粗放的牧业生产方式,实行以草定畜的方法,控制牲畜的总量,做到了草畜平衡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为本地区牧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创新经营模式。实施三大入股方式,即承包草场入股、劳力入股、牲畜入股,确保合作组织在本地区的全覆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第三条规定的五条原则,大多数牧户以画押、劳力入股、承包草场入股、牲畜入股的方式自愿参加牧业经济合作组织。
6.始终坚持按股分红和多劳多得相结合的分配原则。绝大多数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分红方面,严格按照经济合作组织章程以畜股、草股和劳力记分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提取公积金10%、50%作为劳力股、牲畜和草场股各占20%的办法,在社员中进行分红。此外,还规定了2011年1月之前长期居住在外地,不参加本村任何劳动的人员虽然也将牲畜、草场入股,但在当年该户入股分红中扣除20%。合作社从分红中拿出60%,一部分作为合作组织中有贡献人员的奖励,另一部分作为本社无劳动能力人员的生活保障资金;20%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20%作为经济合作组织周转资金。
(二)牧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特点
随着牧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不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范围已从过去的牧业经济来源为主扩大到畜产品加工销售、百货、副食、民族手工品加工、养殖、种植、肉奶产品加工,以及住宿服务、运输等多种经营。
从那曲县牧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模式看,在创新牧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过程中抓住了“两个关键”,一是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注重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二是着力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在牧业产业化发展方面,从单一牧户、养殖为主、手工劳动为主向主体多元、领域拓宽、广泛采用农牧业机械和现代科技手段的转变,强化了牧业生产性服务,推动了新型牧业经营体制在新常态下牧民经济从单一向集体、从分散向集约、从单干向合作的方向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升了牧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逐步实行经济合作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加工、品牌化销售,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粗放型畜牧业向效益型畜牧业转变,增强了牧业防灾抗灾能力,提高了畜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使农牧业生产初步进入质量效益型发展阶段。
二是提高了牧民组织化程度。牧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发展现代农牧业的重要主体,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经营联合起来,通过提供信息、技术、加工、营销等方面的服务,使羌塘草原传统、分散的生产经营形式与现代、开放的市场机制相结合,合作、团结的力量化解了原来一家一户生产经营方式带来的矛盾和纠纷,逐步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了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是优化了特色产业布局。在推进牧业产业化建设过程中,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资源,以特色产业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群众从事经济化生产,带动了一批养牛、养羊经济户、经济村的发展。
四是增加了牧民收入,推动了牧业生产产业化发展。通过对农畜产品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供应农资、统一市场营销,起到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价格的作用,同时,储藏、包装、加工、服务等延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产品附加值,有效促进了牧民增收致富。
(三)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农牧民经营组织,对于农牧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据调查反映,目前那曲县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均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制约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最大瓶颈。那曲地区地广人稀,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特别是农牧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依然滞后,乡镇通油路率仅为37%,用电不足、用水不便的问题比较突出,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远远不能满足集体经济集约化生产、规模化建设、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二是经济合作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弱,农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经过所在地县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三个牧业产业化示范点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这仅是较好地迈出了第一步,牧民经济合作组织无论是生产规模、经营效益,还是辐射、带动能力,都还比较弱小,尚处于低层次发展阶段。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生产经营方式仍束缚着一些人的思维,大家尽管初步尝到了合作组织的甜头,但同时担心回到人民公社时期那种“一平二调”的经济分配状态。生产技术落后,畜产品商品率低,产品增值能力差,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较差,仍是牧业经济合作组织面临的问题。这种状态,使合作组织适应市场变化和抵御市场风险的不确定性增加。
三是农牧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不能适应现代农牧业发展需要。科学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主要由地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承担,牲畜基础免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占据了绝大部分工作任务,乡镇一级除兽防人员外,农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机构和人员基本处于稀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