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法的规范性基础: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探源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摘要

法的规范有效性问题,作为哈贝马斯法哲学的核心问题,与其法哲学立场具有内在关联。

与汉语学界已有的研究聚焦于《在事实与规范之间》这本晚期著作不同,本书试图立足于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的内在进程阐发这个核心问题的定位、变化和发展;与碎片化地关注哈贝马斯法哲学的某一主题不同,本书试图以“交往行动”为基础,按照其主题的演进逻辑来把握哈贝马斯法哲学与批判理论、法律社会学、法实证主义等思想的相互批判和吸纳,以期完整而系统地揭示其法哲学的主旨和意义。

本书是按照哈贝马斯阐述的“对话差异的建筑术”(Architektonik der Diskursdifferenzierung)这一内在逻辑来阐发其法哲学,因而把他重建法的规范性基础的整体思路重构为三个方面:第一,哈贝马斯对法的有效性问题的讨论首先是从他对批判理论的反思和对法律社会学的批判开始的,他指认批判理论低估了民主传统,批判了法律社会学尤其是社会学系统论消解了法的规范性基础。第二,在完成一系列基础性的清理工作之后,哈贝马斯就将目光转向交往行动理论建构,以此来重构行动之规范性条件,这对于哈贝马斯法哲学有基础作用,我们可将其界定为“对话差异建筑术”之基础。第三,通过构架一个可以容纳道德、法律与政治之规范性差异与互补关系的对话原则,进一步尝试在这一新的基础上重新理解法的规范有效性问题。

关键词:哈贝马斯;交往行动;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