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构建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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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的本质特征

信息共享空间是为促进信息共享和交流专门设计建设的公共服务空间,其本质与名称之间并没有直接联系。也就是说,某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体系是否属于信息共享空间是由其是否符合信息共享空间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而不是看其名称是否叫作Information Commons。例如,某些高校的信息中心所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信息共享空间的特征,而在名称上却沿用较为传统的Information Center。相反,如果由机构建立的信息共享空间只对外提供上网服务,就不能称其为信息共享空间。因此,信息共享空间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究竟一个信息机构服务设施的设计要符合哪些特征才能称为信息共享空间,就成为信息共享空间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必须分析和解决的问题。

关于信息共享空间的特征,国内外有多名学者曾经进行过系统的研究。美国芝加哥洛约大学学者罗伯特·希尔认为信息共享空间具有四大特征,分别是:泛在性(Ubiquity)、适应性(Utility)、灵活性(Flexibility)和群体性(Community)。泛在性是指信息共享空间当中的每一台计算机都使用相同的界面和相同的电子资源检索软件;适应性是指信息共享空间的规划应该适应各类用户的需求;灵活性是指信息共享空间可以根据环境和技术的变化而进一步发展;群体性是指信息共享空间为群体的共同协作提供支持。[43]澳大利亚图书馆员菲奥娜·布拉德利(Fiona Bradley)认为信息共享空间符合以下特征。第一,开放性。信息共享空间通常在图书馆建设或翻新时进行设计,在计算机使用、墙报、连线和照明方面几乎没有限制和条件,允许对其实体结构做较大的变更,空间内的资源除文本之外,还包括音频、视频和多媒体资源。第二,人性化。信息共享空间是鼓励读者长时间逗留和工作的地方,通常由参考咨询部门和技术部门联合创建集成化的参考咨询技术环境以支持读者。第三,集成化。信息共享空间强调对各类服务的整合,以满足深层次参考咨询对图书馆员提出的更高要求。[44]我国学者任树怀教授认为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和学习共享空间的基本特征包括:开放获取、空间共用、以人为本、服务集成、技术泛在、交流互动、虚实融合、组织联盟、集体智慧、合作协同、伸缩灵活、共同参与、资源丰富、支持学习、社区生态、温馨安逸、彰显文化、素养培育以及支持知识创新等。[45]我国学者阳国华认为信息共享空间与传统图书馆服务相比,具有四个明显的特征:第一,服务功能更加多元化,整合了图书馆传统服务并将其拓展到了IT支持服务、专业化学习指导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使用、多元化学习空间、团体协作与交流等领域;第二,服务方式一站式、集成化,在一个平台上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将用户的需求和期望纳入一个整体中,帮助用户完成信息识别与检索、分析与处理、集成和综合等一系列用户信息行为;第三,服务空间更加灵活与人性化,打破图书馆原有的功能区分,喧闹区与安静区相分离,个人学习空间与团体学习空间并存,休闲区与主控机相结合,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空间选择;第四,资源配置更具弹性,根据用户不同学习阶段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和资源环境进行动态调整,以增强其针对性、适用性和实用性;第五,管理更强调协调与合作,尤其是与信息技术部门、数字资源发布部门、学习中心和学科专家的合作等。在总结信息共享空间基本特征的基础上,阳国华指出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的本质特征主要包括:第一,共用是IC的理念基础;第二,“用户为主导”是IC服务的基石;第三,“一站式服务”是IC的灵魂;第四,技术与合作是IC成功的催化剂。[46]

“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是信息共享空间在我国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当中的应用,是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信息共享空间,因此要在遵循信息共享空间建设基本原则,符合信息共享空间基本特征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我国民族地区多语言环境下的信息交流问题。综合国内外学者对信息共享空间特征所做的研究,本书将我国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的本质特征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开放共享(Open and Sharing)。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是由我国民族地区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为促进各自业务领域内多民族语言信息资源的沟通和交流而专门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其建设资金主要来自由企业和公民纳税积累起来的各级财政,因此从产权性质上属于全体公民共同所有,其运营管理要以为当地公民服务为最高宗旨,不能以公民的年龄、性别、经济情况、健康情况、社会地位等为原因拒绝为某一部分公民服务,即非排他性。从公共物品理论来看,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具有弱竞争性,由于实体空间容量有限,同时进入信息共享空间接受服务的用户数量是有限的,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拥挤和排队等候等情况。由于信息技术的介入,如果有些业务不是非要到实体空间办理的话,也可以通过网络空间进行访问,从而使竞争程度降低。由于信息资源具有使用的非消耗性,一个用户对阅读并不会影响另外一个用户的正常阅读,这一点与物质产品的竞争性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总体而言信息共享空间具有非排他性和弱竞争性,属于拥挤的公共产品。按照公共经济学基本原理,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负责生产,面向全体公民开放提供。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对所有利益相关者开放共享是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的首要特征,如果某机构建立的信息共享空间只能为特定的群体服务,则从本质上丧失了作为Commons的公共属性。需要说明的是,信息共享空间最早是从高校图书馆的应用起步的,对高校信息共享空间而言,Commons的服务范围就是全体师生,如果高校图书馆建立了信息共享空间,是不能因为学生或教师的某项外在特征就将其排除在服务对象之外的。

第二,面向用户(User Oriented)。面向用户或者用户导向思想源于企业,其初衷是希望通过对用户需求的分析和研究,设计和开发出更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或者服务,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与企业不同的,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的建设主体是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提供的服务不能以营利为目标,因此对面向用户原则的理解更多是从服务理念的角度进行的。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建设过程中遵循“面向用户”原则,就是要充分认识到信息服务机构与用户之间的依存关系,考虑一切问题首先要关注用户而不是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自己,以用户需求作为提供服务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根据用户需求设计、提供理想的服务,最终实现用户满意。同时,要加强与用户的直接互动,通过多种形式不断理解用户的期望,分析用户的需求,并将其作为服务改进的方向和依据。以用户为导向的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需要建立一整套严密有效的运行机制,重点解决好服务对象确认、服务需求分析、服务方法措施制定、服务提供、服务评价和服务发展等问题,根据对服务对象及其需求的认识,建立新的方法措施体系,以获得更好的服务绩效,赢得服务对象的满意。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的服务用户主要是本地使用不同语言文字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两者之一的人口,需要对这类用户跨语言服务需求进行细致调研与分析,明确跨语言信息服务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用户需求进行整体性规划和精细化、人性化设计。

第三,资源集成(Resources Integration)。资源集成是指信息共享空间之内的纸质文献、数字信息、服务支持人员以及信息共享空间之外的数字信息资源、语言基础设施、知识基础设施和专家团队等资源通过计算机网络整合为一个整体,可以通过统一的平台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只需要在服务平台上进行一次检索,就可以得到物理上保存在不同的计算机服务器中,类型功能各异的信息资源,同时可以与空间内外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团队进行在线沟通,获得人工服务,即我国学者任树所说的经过特别设计、可以确保开放存取的“一站式”(One Stop)服务设施。“一站式”服务是由计算机网络和数字资源整合所催生的新型信息服务模式,它打破了机构、载体和地理位置的界限,使原本分散保存的各类资源集成到统一的平台。从用户的视角来看,除信息检索速度的细微差异外,用户对信息服务的体验和所有资源保存在本地没有太大的差别。资源集成的范畴既包括各类信息资源,也包括支持信息资源利用的技术系统、工作人员和专家等,因此是信息资源、技术资源、人力资源和空间资源的整体性集成。就信息资源集成而言,还包括数据集成、信息基础和知识集成等层次,信息共享空间的发展趋势是各类信息资源的内容之间建立语义关联,实现真正的深度集成。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的资源集成任务非常艰巨,需要按照双语著录原则将不同语种的信息资源整合起来,同时要通过网络整合各类语言机构的语言资源,通过建立多语言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平台,为跨语言信息管理提供基础服务。由于少数民族语言信息处理技术还没有完全成熟,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提供信息服务时对各类双语翻译人员、双语志愿者等人力资源的综合调配使用,也是提高跨语言信息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

第四,虚实交融(Physical & Visual Aggregation)。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可以分为线上的虚拟空间(Visual Space)和线下的实体空间(Physical Space),用户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体验公共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既可以到实体空间接受服务,也可以足不出户通过计算机或者移动通信终端来访问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数字门户就可以获取各类服务。信息共享空间主要是侧重于实体空间服务,但是并不是机构传统服务的延续,而是融入了数字化的元素,按照“以用户为导向”和“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对原有服务空间的布局结构进行调整,基于实现高度整合的数字化平台进行各类服务活动。在这种环境之下,用户可以非常方便地线上和线下进行切换和活动。例如,用户到公共图书馆去听一场学术报告,可以一边听报告一边进行评论,或者通过手机软件向演讲人提问;到公共美术馆去看艺术品展览时,可以随时就某一幅作品的价值与一同参观的人进行虚拟讨论甚至争论;或到公共文化馆去欣赏戏剧演出时,可以一边看演出,一边收集与该戏剧主体有关的图书、档案、文物等相关信息。总之,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是一个“虚拟层”和“实体层”相互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集成动态服务体系,可以为每个用户按照自己感觉舒适的方式访问空间资源和服务提供最大化的支持。

第五,无障碍交流(Barrier-free Communication)。无障碍交流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其一是打破常规服务设施对特殊人群接受服务可能造成的限制,为社会当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身体功能障碍的残障人士提供信息服务,例如为有视力障碍的人群提供语音信息引导服务,考虑行动不便的人群专用的轮椅通道、专用电梯等。其二是在信息共享空间内部打通载体分隔、地理分隔、技术分隔等造成信息无法共享的状况,实现纸质文献、数字信息、人工服务信息等信息资源的立体化协同交流,使进入空间的用户可以非常便捷地获取所需要的任何信息资源。其三是打通由于语言文字差异性和用户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差异性可能造成的沟通交流障碍,使进入空间的用户可以通过人工翻译、机器翻译、跨语言检索、双语元数据浏览等方式当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信息的跨语言阅读,以熟悉的语言文字为工具,阅读和了解其他语言文字的信息资源。同时,空间可以为使用不同语言文字用户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支持,使其在人工翻译、机器翻译或者辅助交流系统的支持下就某一主题进行沟通交流。总之,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是实现多民族人口跨语言信息交流的基础服务环境,民族地区的人口可以借助这个公共服务平台就学习、研究、商务、文化等领域的问题进行跨语言沟通和交流。

总之,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延续了高校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的开放共享、一站式服务、人性化设计等特征,但并不是只为支持学生的协作式学习活动而构建,而是一种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推动建设,可以实现全方位、跨语言信息沟通交流的公共服务场所。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对社会开放,可以支持读者的跨语言学习、跨语言探讨,可以支持民族学相关专业学者利用信息共享空间进行跨语言科学研究,可以为民族地区群众提供跨语言政府信息的查询和咨询服务,也可以支持企业基于空间进行跨语言合作探讨,商务谈判等。无论我国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所建立的信息交流支持场所如何命名,只要符合开放共享、用户导向、资源集成和无障碍交流的特征,就可以将其纳入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的范畴,将其视为多民族语言信息共享空间的一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