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产权秩序转型:后税费时代江东镇的农村地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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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解释框架: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的互构逻辑

“制度—结构”互构的分析视角,对于本书而言,是在对比既有“制度”与“结构”两种地权冲突分析视角的合理性与不足基础上得出的研究启示,是对已有研究进行综合述评后提出的一种研究假设。要真正借助这一观察视角,通过观察土地产权制度与社会结构转型之间内在互构关系的理解,从而为当前农村地权冲突提供解释,在逻辑上还存在一个问题,即这一分析视角是否成立,能否作为观察当下中国农村地权冲突的解释性视角,显然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这也构成了本部分研究的主要内容。

具体而言,有关这一系统性问题可以在逻辑链条上依次分解为以下三个层面的具体问题:首先,“制度—结构”互构的分析视角在理论上何以成立?亦即,在既有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中是否存在着足以支撑这一“分析视角”的理论依据?其次,在既有社会学的研究实践中,是否存在着“制度—结构”分析视角的自觉或不自觉的运用?最后,“制度—结构”分析视角在解释地权冲突时的应用性如何,抑或说历史上是否存在着可供检验“制度—结构”这一分析视角的地权冲突事件?本部分的分析内容将主要顺着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逐次展开。同时,本部分还力求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制度—结构”互构这一视角成立,那么具体到本书中,就还需要在实际使用中将“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社会结构”这两个分析概念操作为可供观察的经验维度,只有如此才能在田野的实证调查中把握住这二者互构关系的真实内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