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历史探究
中国消费生活的演变:竞赛、禁赛与退赛
王宁[1]
在消费社会学的文献中,“消费竞赛论”是一个被广为接受的研究范式。这一范式有效地分析了在社会流动较为快速的社会中,人们围绕某些消费标准所展开的攀比、模仿和竞争,从而导致消费标准不断提高的过程。但是,这一范式不但忽略了国家可能成为抑制居民消费的“禁赛者”的作用,而且也忽视了消费生活中的各种“退赛”现象,其中包括市民社会中随着公民精神的发展而形成的自发的“退赛”现象。有鉴于此,本文提出了“消费禁赛论”和“消费退赛论”,并对消费竞赛机制、消费禁赛机制和消费退赛机制做了相应的分析。
消费不但是一种个体为满足自身需要而从市场上购买产品和服务过程,而且也是一种不同社会阶层成员参与阶层地位的建构和竞赛的过程[2]。有关竞争性消费,凡勃伦做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他关于炫耀性消费的分析,就是一种典型的竞争性消费理论。通过可视的消费领域的炫耀性竞争,消费者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了一场人与人之间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消费竞赛。我们可以把这一理论称为“消费竞赛论”。这一理论从社会学角度解释了消费水平和消费标准不断提高的原因。
“消费竞赛论”的一个局限,在于忽略了消费竞赛的宏观条件。凡勃伦把市民之间的消费竞赛,看成与国家无关的事情。国家允许消费竞赛的存在,被当作一个理所当然的前提。但是,这一前提条件并不具有普遍性。在苏联、东欧和中国等国家,曾经存在一个不允许消费竞赛的历史时期。国家在市民的私人消费生活中,扮演了一个干预者或“禁赛者”的角色。“消费竞赛论”的另外一个局限,是未能看到市民社会中的自愿性简朴或节俭的消费行为。并非所有人都热衷于参与同他人的消费竞赛。姑且不论那些低收入阶层没有经济能力参加消费竞赛,即使是那些有经济能力加入消费竞赛的人,也不见得人人都愿意投身此类竞赛。
本文的目的,就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消费竞赛论”的上述两个局限进行弥补。针对上述第一个局限,本文将提出“消费禁赛论”;针对上述第二个局限,本文将提出“消费退赛论”。在讨论“消费禁赛论”和“消费退赛论”之前,笔者将先对“消费竞赛论”的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然后,笔者将结合中国的实际,讨论消费生活中所存在的禁赛机制和退赛机制。
一 1949年以前:消费竞赛论
“消费竞赛论”的理论范式可以追溯到凡勃伦。在凡勃伦看来,经济上成功的阶层,往往会通过炫耀性休闲和炫耀性消费来展示自己的金钱实力及其相应的社会地位。炫耀性休闲的目的是要证明自己与生产性劳动的距离。人们的时间越是用于“无用”的时尚、艺术、体育和游戏,就越是远离生产性劳动,因而就越是证明自己不凡的经济实力。人们也可以通过那些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的消费(如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穿上的烦琐的裙子、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了解的时尚等)或那些容易显示与生产性劳动的距离的消费方式(如穿白色的服装),来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同时,人们不但通过自己的可以被他人直观观察到的消费(如昂贵的服装),而且通过家庭成员或仆人的豪华性的消费(即“替代消费”),来证实自己的经济实力。这样的炫耀性消费必然导致零和效应。为了获得社会地位的相对优势,人们展开了消费竞赛[3]。
斯戈进一步发展了凡勃伦的“消费竞赛论”。她发现,在大众媒体时代的今天,人们与之攀比的消费参照群体,从原来的邻里,变成了广告和媒体上的模特,这种大众媒体中的理想性参照群体把消费的“平均的社会水准”无形中拔高了,因为他们在媒体上所展示的消费标准,往往是高于现实中原型角色的实际标准的。这一情形使得观众在观看以后,形成了与“平均标准”的距离拉大的错觉。这就促使社会大众形成了与虚构的“平均标准”靠齐的动机。同时,人们也与那些现实中观察得到的群体进行攀比,于是,消费者之间产生了竞争。竞争的结果是,把别人比下去的标准越来越高。为了迎合达到或超过这些标准,人们不得不拼命工作赚钱,为此不惜牺牲休闲和休息时间。这导致了美国人工作过度而休闲不足。他们陷入了消费竞赛的怪圈[4]。无独有偶,弗兰克从“奢侈病”现象出发,揭示了人们之间的无节制的消费竞赛所导致的负面后果和问题。消费竞赛如同在剧场中的前排观众为了获得更好的视野而站起来观看演出,迫使后面的观众也不得不站起来。可见,竞赛并没有提高集体福祉。相反,由于它不断提高了社会地位的排序成本,反而使得人们陷入焦虑[5]。
上述有关“消费竞赛论”的论述,主要是围绕经济资本而展开的。这意味着,经济资本通过消费的中介传导作用,足以转化为社会地位(符号资本)。布迪厄不同意这种观点。在他看来,社会地位并非仅仅来源于经济资本。它的来源不是单一维度的,而是多维度的,其中也包括文化资本。文化资本可以通过趣味体现出来,而趣味则有优越和低下之分。人们可以通过展示自己的趣味而建构自己的社会地位。趣味因此具有了社会分类的功能。仅有经济资本未必能产生优越的趣味。趣味的优越性还取决于文化资本。因此,社会地位的区分,就从单一的经济资本,扩展为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组合。布迪厄意识到,尽管趣味具有社会区分的作用,但客观上不存在普遍的有关趣味高低的统一标准。这一状况意味着,在趣味的社会区分问题上,我们面临着趣味标准的相对性问题(趣味的高或低是相对谁而言的)。不同的阶层都会把与自身的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组合相匹配的趣味,看作高等级的趣味。于是,不同资本形态的握有者展开了有关趣味的“合法性等级”的斗争[6]。
不论是凡勃伦,还是布迪厄,都把消费竞赛看成一种竞争性趋异。但消费竞赛同样也可以表现为竞争性趋同。例如,在齐美尔那里,上层阶层为了与其他阶层拉开距离,创造了示异性的消费风格(时尚)。这事实上为中产阶层建构自己的社会地位提供了捷径,因为中产阶层可以通过模仿上层阶层的消费风格,而抹平他们与上层阶层的差异。差异被消除后,上层阶层成员不得不重新进行消费风格的创新,再次拉开他们与其他阶层的差异。其他阶层则再次通过模仿而消除这种差异。这种在消费风格上的“领先”与“追赶”,或“示异”与“趋同”的运动,就构成了时尚[7]。在这里,就上层阶层而言,他们的示异行为是竞争性趋异,类似于凡勃伦所说的“炫耀性消费”。但是,就追赶者而言,他们的趋同行为就是竞争性趋同。但不论是竞争性示异,还是竞争性趋同,都是消费竞赛论的不同表现形式。
消费竞赛背后的制度环境,是体现了个体主义价值观的自由市场制度。它强调起点公平和机会公平,但不强调结果公平。因此,在这样的文化和社会中,竞争具有了文化的合法性。而竞争的结果,不但促进了宏观的生产效率,而且也导致了社会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等往往是后致的、动态的,而不是先赋的、凝固不变的;它是竞争的结果。其中,优越性或示差性社会地位往往呈现为稀缺状态;而优越地位资源的稀缺性,促使人们为获得这一资源而展开竞争。这种围绕稀缺的地位资源所展开的竞争机制,可以概括为“稀缺地位资源竞争机制”。
“消费竞赛论”可以有效地解释消费生活中的一部分现象,即消费标准因人们追求相对地位的优越性而不断提高的现象[8]。这一理论可以与“社会分层”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消费可以成为社会地位的建构过程和社会分层结果的展示环节。“消费竞赛论”为消费标准的不断提高提供了一个社会学的解释。尽管技术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消费标准的提高,但消费标准的提高除了这两个要素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靠消费者之间的相互攀比和竞赛。技术发展和经济水平只是为消费标准的提高提供了可能和条件,但从“可能”到“现实”还要借助一些其他因素的作用,其中包括人们的消费竞赛。
但“消费竞赛论”也有明显的局限。这一理论的一个缄默的前提性假设是,消费竞赛是具有合法性的;不论是国家,还是社会,都赋予了或默认了消费竞赛的合法性。但是,这一前提性假设并不完全成立。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如实行自由市场的国家和地区),消费竞赛是被允许的;但是,在另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苏联、东欧和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消费竞赛是不被允许的;它缺乏合法性[9]。因此,针对这一情形,笔者将在下一节提出“消费禁赛论”。
“消费竞赛论”的另外一个局限,在于它无法解释在某些消费生活领域,消费者只根据个人习惯、社会风俗或某种价值观来选择消费品或消费标准,而不是根据追赶或超越他人的原则来进行消费品或消费标准的选择[10]。很显然,消费竞赛只发生在有限的领域。在其他领域,人们并不展开消费竞赛。之所以如此,或许是因为消费竞赛不具有合法性,或许是因为人们缺乏参赛的条件,或许是因为某种人们所信奉的价值观。针对这种情形,笔者将在最后一节提出“消费退赛论”。
二 1949年以后:消费禁赛论
从历史的角度看,消费竞赛是现代社会的事情。在传统社会中,尽管不能排除贵族圈子内部的消费竞赛现象,在总体上,消费竞赛不但不普遍,而且常常不具备合法性。一方面,大部分人口都面临资源匮乏的情况。他们缺乏参与消费竞赛的物质资源。另一方面,与匮乏状态相适应,传统文化(如宗教)往往把欲望视作“洪水猛兽”而加以谴责。消费竞赛会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引起他人的妒忌,瓦解社区的团结,因此往往被传统的社会规范所禁止。在历史上,宗教不但是禁欲主义的,而且也是反对消费攀比和消费竞赛的。
到了现代社会,尽管社会生产率大大提升,但并非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允许消费竞赛的存在。以苏联、东欧和改革开放前的中国为例,消费竞赛就是被国家所禁止的。这些国家和地区之所以禁止消费竞赛,有多个原因。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意识形态。共产主义价值观强调的是消费平等而不是消费竞赛,共享而不是独食,趋同而不是示异。这种价值观体现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就是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模式。尽管在这种体系中也会存在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但由于这种价值观的约束,收入分配上的不平等会被限制,而那些因特权导致的某些不平等,则会被尽可能地掩盖起来。
消费禁赛的第二个原因是高度集中的权力所具有的行政能力。与市场经济体制不同,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几乎所有的资源,都被集中起来,由国家进行统一的配置和使用。其中,私人的消费资源,也是被国家所计划的。可以说,大到资源向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投入的比重,小到居民的消费品供应,都是由国家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形下,国家可以通过它的制度安排来贯彻意识形态。体现在收入分配上,国家可以尽可能地采取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模式,人为地缩小人们之间的消费差距。与此同时,由于权力高度集中,国家也有足够的能力来禁止那些与意识形态相背离的现象。而消费竞赛就属于此类;它显然在国家所禁止的范围之内。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居民一方面没有足够的消费资源进行消费竞赛;另一方面也没有必要进行竞赛,因为人们的地位已经被国家的制度预先决定了。在这样的地位结构中,消费在建构社会地位上的功能即使不是没有,也是很小的。相反,个人过多的消费还可能具有遭受政治批评的风险。因此,在消费上趋同而不是示异,才是安全的,才具有文化合法性。
消费禁赛的第三个原因,则是“赶超”战略。以中国为例,1949年以后,国家确立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这是为了赶超资本主义,从而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战略举措之一。但重工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而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国,没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为了在资源短缺的条件下贯彻这一战略,一方面不得不把有限的资源集中起来,提高中央政府的资源动员能力,另一方面确保把资源优先投入重工业建设中去,为此就不得不限制消费品产业的资源投入,并在消费生活上采取抑制消费和低工资的政策[11]。
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指出了抑制消费的必要性:“重工业需要的资金比较多,建设时间比较长,赢利比较慢,产品大部分不能直接供给人民的消费,因此在国家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的期间,虽然轻工业和农业也将有相应的发展,人民还是不能不暂时忍受某些生活上的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究竟是忍受某些暂时的困难和不便,换取长远的繁荣幸福好呢,还是因为贪图眼前的小利,结果永远不能摆脱贫困和落后好呢?我们相信,大家一定会认为第一个主意好,第二个主意不好。”[12]
显然,在国家领导人看来,抑制消费是人民暂时牺牲眼前的利益,而换取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因而是必要的。关于低工资政策,周恩来在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中也做了解释:“我国的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政策,必须统筹兼顾全国人民首先是工农生活、适当安排城乡关系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尽量使大家都有饭吃,并且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工农生活能够逐步地得到改善。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就是对工资水平的安排,不能单纯从工业生产的增长和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发,而必须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发。只有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才能与我国相当低的工农业生产水平相适应。……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尽量使大家都有饭吃,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意思。”[13]
抑制消费和低工资政策的目的是降低重工业化的成本[14],它也是在资源短缺的条件下实行赶超战略的一种理性选择。在消费抑制成为“赶超”战略的一部分内容的情况下,消费竞赛显然是不能被允许的。这不但是因为消费竞赛与国家的“赶超”战略目标相抵触,而且违背了社会主义平等的意识形态原则,而消费抑制和低工资政策从制度层面排除了消费竞赛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概括起来,消费禁赛机制包括以下三种:第一,观念性禁赛机制。宗教的禁欲主义观念往往是一个社区,甚至一个区域所共享的。这种观念的共享性意味着,一旦有人违背这个观念,就会遭到周围其他持有这种观念的人的制裁。国家意识形态也属于观念性禁赛机制。不同于宗教的观念性禁赛机制,国家意识形态机制有着国家权力机器作为观念扩散、传播和落实的后盾。例如,在中国,国家不但通过宣传渠道和单位组织来大力宣传勤俭节约、人人平等的观念,而且还通过单位组织把那些试图在消费生活上“标新立异”的人加以标签化和污名化(贴上政治上不正确的标签,如“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来阻止人们的消费竞赛行为。
第二,权力性禁赛机制。它指国家通过行政命令来禁止居民之间的消费竞赛行为。这样的禁赛机制往往只存在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由于消费生活资源高度集中于国家手里,使得国家有足够的行政能力来禁止居民的消费禁赛。同时,国家也可以通过平均主义收入分配模式的制度安排,让消费竞赛在居民中间变得没有必要性。
第三,目的理性禁赛机制。国家之所以会借助自己的权力来禁止居民之间的消费竞赛,常常是因为国家出于目的理性的考虑。以中国为例,为了配合在资源短缺的条件下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目的),国家实行了抑制居民消费和低工资的制度安排(理性选择策略)。在这里,国家采取抑制消费以及连带的消费禁赛政策的原因在于,作为“赶超”的农业国在目标宏大而手段(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不得不把有限的资源优先投入重工业的建设中。等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目标实现以后,国家就会改变抑制消费的政策,让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但是,在这个目标实现以前,抑制消费被认为是“必要”的。这种抑制消费,进而禁止消费竞赛的政策,遵从了弗洛伊德所说的“滞后享受”的原则。而“滞后享受”乃是一种“目的理性”的行为决策机制。
从经验层面看,上述三种禁赛机制之间是相互交叉的。但是,从分析的层面看,它们可以看成是不同类型的禁赛机制。这些机制既可以单独发挥作用,也可以同时发挥作用。
三 改革开放后:消费退赛论
粉碎“四人帮”(1976年10月)之后,鉴于居民生活贫困的现实,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调整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关系,提高城镇职工工资,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来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年底)之后,改善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被赋予政治上的重要意义,成为恢复党和政府声望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改革措施的陆续出台,劳动生产力提高,居民的收入提高,消费品供给也大大丰富,居民的消费热情被激发出来。居民对消费生活的追求,既有对过去的短缺条件下的消费抑制的一种补偿,也让居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这样的消费,属于阶段性的“补偿消费”[15]。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居民的“补偿消费”阶段(20世纪80年代)逐步过渡到“消费竞赛”阶段(从90年代开始)。消费竞赛源于经济改革所导致的社会分层格局的被打破。在改革开放前的“边缘群体”,由于无法进入“体制内”(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只能自谋职业或创业。这种经历为他们适应市场化改革做了适应性准备。随着1993年开始启动的市场化改革,这些积累了先期创业经验的“边缘群体”,便很快实现了经济流动。他们比“体制内”的精英群体更早地实现了财富积累。然而,他们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边缘群体”)是不匹配的。为了实现社会地位与经济地位的同步化,他们便启动了消费竞赛,试图从消费生活领域挑战“体制内”精英的社会地位。
“体制外”的经济精英(“边缘群体”)的消费“挑战”,导致“体制内”精英群体的心理失衡。由于职业的社会声望与经济地位的不对称,他们产生了相对剥夺感。在这种情形下,一些人开始走出“体制内”(即“下海”),试图到市场领域去获取比从“体制内”途径所能获得的更多的财富。另外一些“体制内”精英则依然留在“体制内”,利用“体制内”的稀缺资源(如权力)来致富。例如,一些人开始用权力设租。官商开始进行交易(这种官商勾结现象只是在近来的强力“反腐”情形下才得到控制)。随着原有的消费禁赛机制被打破,消费竞赛登场。它源于实现了经济流动的“前边缘群体”的发动,随后导致其他各群体的加入,其中包括权力精英群体。例如,有些官员在公开场合吸名烟、戴名表,其中一些人还因此遭到“财富来源不明”的质疑和调查。这种消费竞赛也让那些没有能力参与竞赛的群体产生了不满[16]。显然,消费竞赛从一个侧面促成了孙立平所说的“社会断裂”[17]。
但是,随着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的强力“反腐”运动的开展,“体制内”的权力精英逐步退出了消费竞赛。权力精英之所以退出消费竞赛,主要是因为参与消费竞赛不再安全,有了政治风险。尽管官员可以用家庭成员从市场途径(如炒股)获得财富来解释自己的工资以外财富的获得,但官员参与消费竞赛的风险在于,它容易引起“反腐”部门的注意,甚至遭到反贪部门的调查。这样一种消费竞赛的终止,依靠的是中央在“反腐”上的一系列高压性措施。但这种消费退赛仅仅限于权力精英。它属于国家机构内部所启动的消费退赛机制。这种类型的消费退赛可以称为国家强制型消费退赛。这种退赛机制的存在,并不妨碍其他群体(如民营部门的经济精英)依然参与消费竞赛。
除了权力精英群体外,消费退赛者也包括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底层群体。就城市社会来说,底层群体目睹了中高收入群体的消费竞赛,并容易在这种消费竞赛中显得相形见绌。消费退赛对于他们来说就具有社会保护的功能。城市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在这样的社会,消费在社会地位的建构上,比熟人社会有更大的空间。在熟人社会,信息大多是对称的。人们不需要借助他人的消费展示,也可以大致知道他人的经济实力。但是,在陌生人社会,人们对陌生人的情况是不了解的。在这种情形下,具有展示效应的消费对于社会地位的建构,就有着更大的作用。于是,城市社会中的陌生人可以借助参与消费竞赛来展示和建构自己的社会地位。但是,城市社会同样也为人们退出消费竞赛提供了条件。一方面,陌生人社会为人们避免他人注意提供了隐身场所;另一方面,城市空间的广大性和异质性,为人们回避消费竞赛场地提供了回旋空间和隔离带。简言之,在城市社会,存在消费退赛的通道。
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由于缺乏参与消费竞赛所必要的资源和条件,他们在消费竞赛中只会显示出其地位的相对劣势。出于自我保护的心理机制,他们倾向于选择退赛。城市空间为他们的退赛提供了必要的机制。其中的一个机制,就是自我隔离机制。例如,他们选择与中高收入群体保持空间距离:不居住在靠近中高收入群体所居住的社区,不去中高收入群体常去的消费场所,不加入中高收入群体所组织的活动,等等。通过这样的回避机制,他们达到了心理上的自我保护的目的。
城市中的“城中村”客观上就是让中低收入群体免于消费竞赛的隔离带,它也是避免人们在消费竞赛中受到伤害的“心理保护带”。人们选择居住在城中村,不但是因为收入低下,支付能力有限,而且还因为它让中低收入群体得以避开中高收入群体的消费竞赛场地。在“城中村”,大家的收入都差不多,都不会比他人好到哪里去,或差到哪里去。这种经济社会地位的相似性,使大家获得了一种安全感。在这里,人们既没有消费竞赛的条件,也没有消费竞赛的必要。这样的消费退赛属于经济约束型消费退赛。经济资本的匮乏约束了他们参与消费竞赛的能力。消费退赛乃是对于自身的经济资本低下状态的一种理性选择。当然,这不排除有一些人只是暂时的退赛。他们居住在“城中村”不但可以因为这里的生活成本低而减少支出,而且可以因为没有消费竞赛的压力而免掉许多开支,从而为他们进行储蓄提供了条件。他们中的一些人在积累了足够的储蓄以后,或因为某种机缘增加财富后,会走出“城中村”而重新加入消费竞赛。此外,我们也不排除经济约束型的退赛者会依然在局部或一些小的项目上参与消费竞赛。
在学术界,学者常常批评空间上的“阶层区隔”现象。它被当作社会政策在阶层分化的调控上失败的证据。但笔者认为,这样的阶层区隔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客观上具有心理上的自我保护的功能。它是一种中低收入群体选择消费退赛的结果。当然,凡事总有两面性。空间上的“阶层区隔”的主要问题在于阶层固化。贫民区的集体消费质量的低下,恰恰是再生产贫困阶层的原因之一。贫民区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的低下,使得贫民的子女在社会流动上处于不利的位置。他们往往只能延续他们父辈的低下的社会地位。同时,“阶层区隔”使得贫困文化的形成机制难于被打破。贫民人口囿于贫困文化而不断再生产自己的较低的社会地位[18]。
尽管城市社会更容易发生消费竞赛(因为这里的社会流动更频繁),但城市社会也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了消费退赛的渠道和空间。城市社会是一个异质性社会,不同收入群体都可以在其中找到对应的并彼此相对隔离的空间位置。如果人们发现周边的人与自己的反差太大,他们可以选择搬离,并选择同那些与自己相似的群体做邻居。很显然,这种“择邻机制”,只能存在于城市空间。这种择邻机制让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具有了可实施的消费退赛途径。正是由于城市社会中存在这样的“择邻机制”,才使得消费竞赛往往只发生在中高收入群体,而无法蔓延到中低收入群体。这固然是由于中低收入群体缺乏足够的经济资本,同时也是因为城市社会提供了退赛的渠道。
相反,在农村,由于村庄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知道村庄里的每一个人。这使得村民缺乏一个类似于城市社会的隐身空间或“择邻机制”。一旦村民在某种消费标准上陷入消费竞赛,由于不具备消费退赛机制,该消费标准往往就会因为消费竞赛而失控,例如寿宴标准、婚宴标准、住房标准、坟墓标准等。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红包(礼金或压岁钱)。在湖南、湖北、江西等地的农村,红包的额度越来越高,以至于让送红包者不堪重负。但迫于压力,人们依然不得不按照越来越高的额度来送红包。这种红包额度失控的现象,正是消费竞赛所导致的结果。这种消费竞赛之所以失控,其中的一个原因在于村庄缺乏退赛机制。即使人们外出打工,一旦回到村庄,他们立刻就陷入了消费竞赛场域。当然,如果农村存在村一级的“禁赛机制”(如“团结型村庄”的宗族权力),那么,村庄的“红包”竞赛也会得到有效的约束[19]。
除了国家强制型消费退赛和经济约束型消费退赛外,消费退赛还包括价值驱动型消费退赛。价值驱动型消费退赛者主要指的是这样一群人,他们为了公共价值情怀(如环境保护的价值)而自愿采纳一种简朴的生活方式。现实生活中的极简主义者就是这样的人。他们采取简朴的生活方式,不是因为贫穷,而是为了实践他们的价值诉求。在这种价值驱动型的消费退赛者眼里,消费竞赛的参与者在消费生活中缺乏公民道德和公民价值。他们只是私人性的消费者,而不是公民性的消费者。而价值驱动型消费退赛者则试图做一个公民消费者。
这种价值驱动型消费退赛者有着很高的“积极心理资本”(PPC)。所谓积极心理资本,指的是那些有助于提升人们的行为绩效的心理禀赋,它包括自信(confidence)、希望(hope)、乐观(optimism)和韧性(resilience)四种心理素质,这四种心理素质均可以定量地测量[20]。众所周知,经济资本(“what you have”)、人力资本(“what you know”)和社会资本(“who you know”)均是公司或个人提升绩效的不可缺乏的资本,但积极的心理资本(“who you are”)在当代经济生活中同样不可缺乏[21]。价值驱动型消费退赛者正是因为有着很高的积极心理资本,才不屑于参与消费竞赛。他们因为心怀超越私人关注的价值,而拥有自信、希望、乐观和韧性的积极心理资本。这种积极心理资本有助于他们抵御来自他人对自身的“寒酸”行为的“看不起”。积极心理资本越高,人的思想境界就越高,就越是不需要通过参与消费竞赛来证明自己的地位,并越是不屑于与“虚荣的”“狭隘的”消费竞赛者为伍。
这种因公共价值情怀而驱动的消费退赛,反映了市民社会中的公民精神的成长。只有公民精神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消费者才能把公民的价值情怀融入消费行为中。也只有等到公民消费者出现以后,他们才能依据公民精神和超越私人性关注的价值诉求而自发地退出消费竞赛。从这个角度看,一个社会的消费竞赛状况乃是该社会的公民精神发展状况的某种折射。价值驱动型消费退赛,也可以看成公民性消费退赛。
与公民性消费退赛相伴随的是“合作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或共享经济的形成[22]。按照博茨曼和罗杰斯的说法,合作消费强调的不是私人产权,而是消费资源的使用权共享。在这里,私人产权与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从源头上看,人们之所以参与合作消费和使用权共享,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出于公民精神的发展和公民价值情怀(如环境保护、社会平等合作)的缘由[23]。合作消费或共享经济于是成为私人性的消费竞赛的一种有益的替换和制衡。它成为那些带有公共价值情怀的消费者所追求的新型生活风格运动[24]。
归结起来,消费退赛机制有三种不同的类型:第一,强制型消费退赛机制。它通常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机制。例如,在中国,中央通过“八项规定”和“反腐”运动而对“体制内”的权力精英颁布退出消费竞赛的命令。这些强制性措施迫使权力精英出于政治安全的考虑而退出消费竞赛。第二,经济约束型消费退赛机制。它指的是城市社会中那些缺乏足够的经济资本的中低收入群体,为了在心理上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而回避与中高收入群体为邻,采取自我隔离的方法,到“非竞赛性”聚居区居住和生活。在这个场域内部,人们彼此之间的相似度高,大家均缺乏足够的经济资本,因此,消费竞赛既无条件,也无必要。显然,这种“非竞赛性”聚居区让人们有了隐身之地。第三,价值驱动型消费退赛机制。人们出于公民价值情怀(如环境保护)而自愿放弃消费竞赛的游戏,采取有助于环境保护与人际和谐的简朴型生活方式或合作型消费方式。这种退赛机制是公民精神发展的产物,因此也可以称为公民性退赛机制。
四 结语
从社会学角度看,消费不但是一种个人依据其经济资源所做的效用最大化的资源配置和理性选择行为,而且是一种社会互动行为。这种消费生活中的互动方式之一,就是消费竞赛。相应的,“消费竞赛论”也成为消费社会学中一个讨论得最多的话题。但是,“消费竞赛论”仅仅是从社会阶层的角度来看待消费。它把居民之间的消费竞赛,看成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层的一种副产品。那些已经在社会流动中实现了向上的地位流动的人,或者那些急于向上流动,但尚未实现这种流动的人,都希望借助消费来建构或展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凡勃伦说的“炫耀性消费”、弗兰克所说的“奢侈病”、斯戈所说的“无休无止的追赶型消费”,均是这种借助消费而进行地位竞赛的体现。
但是,“消费竞赛论”忽略了国家在消费生活中的作用。换言之,它忽略了消费竞赛的制度嵌入性:消费是嵌入制度环境中的[25]。消费不仅是社会阶层或市民社会的自发现象,而且也是一种国家干预的对象。在苏联、东欧和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消费竞赛并没有得到国家的“许可证”。相反,国家借助自己高度集中的权力,采取了消费抑制、低工资和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的政策,从而禁止了消费竞赛的存在。事实上,在这种类型的国家中,人们彼此之间的消费竞赛,既无所需的资源和条件,也没有必要。事实上,消费在人们的社会地位的建构上,并没有多大的空间。可见,在现代社会,如果把国家作为“禁赛者”的因素考虑进来,那么,不但会存在消费竞赛,而且也会有消费禁赛现象。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也出现了消费竞赛现象。这可以部分地归因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应的新兴经济精英的成长。这些经济精英中的许多人出生于“边缘群体”的身份,在实现了经济流动以后,依然面临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的脱节现象,为了摆脱这种脱节现象,他们发动了消费竞赛,并因此打乱了原有的社会分层格局及其相应的社会地位结构。然而,随着权力精英加入消费竞赛以及相应的腐败现象的出现,国家重新对权力精英进行了约束。他们对权力精英颁布了消费退赛令。于是,在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看到了国家强制型的消费退赛。
在社会分层中处于较低层次的中低收入群体,由于经济资本的匮乏,也选择了消费退赛。他们之所以退出消费竞赛,一方面是因为缺乏足够的经济资本,另一方面是出于在心理上的自我保护的目的。他们利用城市社会的多元化和异质化空间,而选择居住在那些与自身具有相似性的同等阶层的社区中。这种消费退赛现象,属于经济约束型消费退赛。
消费退赛还包括价值驱动型。随着市民社会中的公民精神的发展,一部分消费者怀着公民价值情怀(如环境保护和人际和谐)而自愿性地退出消费竞赛,转而追求简朴的(如极简主义)或合作性(如共享经济)的生活方式。这种价值驱动型的消费退赛,是公民精神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可见,要从社会学角度解释消费现象,仅限于社会阶层(社会)的角度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国家和文化(公民价值)纳入分析的框架中。国家、社会(阶层)和文化(价值)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影响了消费互动和消费关系。
[1] 王宁,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
[2] Keynes,J.M.,“Economic Possibilities for our Grandchildren”,Essays in Persuasion,London:Micmillan,1931,pp.356-366;Schor,J.B.,The Overspent American:Upscaling,Downshifting,and the New Consumer,New York:Harper Perennial,1998;Frank,R.H.,Luxury Fever:Money and Happiness in an Era of Exces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9.
[3] Veblen,T.,The 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Harmondsworth:Penguin,1994.
[4] Schor,J.B.,The Overspent American:Upscaling,Downshifting,and the New Consumer,New York:Harper Perennial,1998.
[5] Frank,R.H.,Luxury Fever:Money and Happiness in an Era of Exces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9.
[6] Bourdieu,P.,Distinction:A Social Critique of the Judgement of Taste,translated by Richard Nice,London:Routledge,1984.
[7] 齐美尔:《时尚的哲学》,罗钢、王中忱主编《消费文化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1—265页。
[8] Duesenberry,J.S.,Income,Saving and the Theory of Consumer Behavior,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9;Schor,J.B.,The Overspent American:Upscaling,Downshifting,and the New Consumer,New York:Harper Perennial,1998.
[9] 王宁:《从苦行者社会到消费者社会:中国城市消费制度、劳动激励与主体结构转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10] Hamilton,D.B.,“Institutional Economics and Consumption”,Journal of Economic Issues,Vol.21,No.4,1987;Evolutionary Economics Ⅱ:Institutional Theory and Policy,1987,pp.1531-1554;Dwyer,R.E.,“Making a Habit of It:Positional Consumption,Conventional Action and the Standard of Living”,Journal of Consumer Culture,Vol.9,No.3,2009,pp.328-347.
[11] 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王宁:《从苦行者社会到消费者社会:中国城市消费制度、劳动激励与主体结构转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12] 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告》(1954年9月23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586页。
[13] 周恩来:《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政策的意见》(1957年9月26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574页。
[14] 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增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5] 戴慧思:《中国城市的消费文化》,王宁主编《消费社会学的探索》,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21页;杨圣明:《中国式消费模式选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16] 戴慧思:《中国城市的消费文化》,王宁主编《消费社会学的探索》,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21页。
[17] 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18] Lewis,O.,The Children of Sanchez,New York:Random House,1961;Lewis,O.,A Study of Slum Culture:Backgrounds for La Vida,New York:Random House,1968.
[19] 贺雪峰:《论熟人社会的人情》,《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20] Luthans,F.,K.W.Luthans and B.C.Luthans,“Positive Psychological Capital:Beyond Human and Social Capital”,Business Horizons,Vol.47,No.1,2004,pp.45-50.
[21] Luthans,F.,K.W.Luthans and B.C.Luthans,“Positive Psychological Capital:Beyond Human and Social Capital”,Business Horizons,Vol.47,No.1,2004,pp.45-50
[22] Botsman,R.and R.Rogers,What’s Mine is Yours:How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is Changing the Way We Live,London:Collins,2011.
[23] Botsman,R.and R.Rogers,What’s Mine is Yours:How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is Changing the Way We Live,London:Collins,2011.
[24] Laamanen,M.,S.Wahlen and M.Campana,“Mobilising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Lifestyles:A Comparative Frame Analysis of Time Banking”,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sumer Studies,Vol.39,2015,pp.459-467.
[25] 王宁:《家庭消费行为的制度嵌入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