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通智效:智慧法院建设的盐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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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科技与法律工作深度结合的历史,是与时代潮流同频共振的历史,是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并行的历史,是与法治中国建设同步共进的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智慧法院建设取得的成就,是中国各级法院快速进入信息化时代的集中反映。其间,中国司法制度恰当其时地浸润于信息化之变革,审判空间正在发生波澜壮阔、天翻地覆的变化,值得仔细观察、深入分析、全面评估。

“人民法院是专门负责解决纠纷的国家审判机关”[1]。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悠久的司法活动中,与信息技术的结合,虽然并不是法院追求司法技艺进步的唯一表现,但是,信息化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带来的机遇却千载难逢。此前没有任何一代人曾经体验过如此异乎寻常的技术力量的加速度,这场彻底改变现有的感知、计算、组织、行为和交付方式的“第四次工业革命”,不是在现状的延长线上追求简单的技术进步,而是一场在基本理论、科学方法和共识信念上的范式转换。它由表及里,转变传统习惯与运转逻辑,催生新的生产方式和社会运转模式。一个个细微的数字化转型,正在逐渐扩张到每一个毛细血管,以更加丰满、更加系统化的形式,构建“数字大脑”,从更高维度、更长周期的视角,统筹系统的数字化转型。

智慧法院,是这场技术革命之下法院自身能力建设升级迭代的必然结果,亦是法院的“一场自我革命”,换言之,智慧法院是在改变着人民法院生产正义产品的生产方式。社会、当事人、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需求,并不以法官的意志为转移,而是同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想要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需求与司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法院通过对“审判体系”的改革与调整,释放出“审判能力”的巨大能量,也就是要化智慧优势为治理效能,推进司法的现代化,进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需要回答的是,智慧法院的建设如何在新时代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核心的问题在于,不仅技术的发展一日千里,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百行百业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数字化转型浪潮,而且经过四十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的结构也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的复杂性已经提升到某个质变的层次,进入了大规模的现代人群的治理阶段,国家治理层面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司法面对技术与社会双重复杂性的交织耦合,其体系和能力要如何升级,才能应对此种社会治理的新常态?

本报告选取深圳盐田法院作为分析样本,尝试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一种自下而上的观察视角和分析框架。报告采取总—分—总结构,共分为七章。

第一章聚焦“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的目标和现状”,本章立足全局,分析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的目标和价值,梳理总结了全国智慧法院建设的现状与成就,提出未来进一步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另一方面应及时总结和推广富有成效的地方经验,立足实践需求,下足细节功夫,进一步强弱项、补短板、增质效、解新题。

第二章总括式叙述盐田法院探索创新智慧法院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方案。进一步分析盐田法院如何以“全流程数字化办案”为破局点和牛鼻子,塑造了基层智慧法院建设样本,梳理盐田智慧法院建设的历程,总结其在突破瓶颈和创新机制方面的做法和心得,并概括已取得的效果。通过分析,本报告认为,基层智慧法院建设必须牢牢抓住优化审判流程,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办案这个关键,破除技术决定论的迷信,突破理念和思维方式的瓶颈,以法官需求、法院职能和司法功能为本位,科学规划建设路径,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业务,释放智慧司法新动能。

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围绕盐田智慧法院建设“实、通、智、效”这四大支柱进行论述。实为基础,通为前提,智为运用,层层深入又相得益彰,最终体现为智慧法院建设的良好成效。

第三章聚焦“实”,着重分析智慧法院建设的基础,通过对盐田智慧法院建设的数字化基础、技术基础、制度基础、激励机制、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分析,厘清基层智慧法院建设的根本之所在。

第四章聚焦“通”,针对智慧法院建设中常见的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系统平台相互不通不畅的问题,着重分析盐田全流程数字化办案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和应对,探讨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协同机制效应。

第五章聚焦“智”,智慧审判彰显司法能力、智慧执行延伸司法能力、智慧服务强化司法能力、智慧管理提升司法能力,分析智审、智执、智服和智管的实现路径。

第六章聚焦“效”,即对智慧法院效能进行分析论述。以盐田智慧法院建设为样本,全面探讨常被忽略的智慧法院建设的效率、效果、效益和长效问题,强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层次需要的同时,“正义的成本”同样不容忽视。

第七章阐述“智慧法院建设的鼎新之道”。本章基于前文对盐田样本的分析,论述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发展、创新升级需要把握的要素。笔者认为,智慧法院建设必须始终以司法为民为价值依归,正确理解中国多期共存的时代特色,运用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不断强化问题意识,对智慧法院建设升级的方案做出合理选择,对智慧法院建设升级的路径作出正确判断。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守正创新,将智慧司法的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要,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已经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智慧法院建设是人民法院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作为和担当。新时代的基层法院必须在新的外部技术限制条件不断被打破的过程中,从法院的基因和使命出发,持续回答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公平正义的亘古不变的需求。它们如何理解智慧法院的顶层设计,如何让宏大的构想落地生根,如何从司法实践中汲取鲜活的营养,让技术与司法一线业务深度结合,同时直面最琐碎和最具体的困难,用实实在在的智慧建成独具特色的智慧法院,使之焕发出勃勃不息的生命力,并随时准备转身、升级、跃迁,这些尝试和探索本身正蕴藏着智慧法院的进阶与鼎新之道。


[1]周强:《新时代中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197151.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