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真正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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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什么是真正的新产品

每一次创新都会出现一个特别的时刻。当你发现自己克服了困难,获得了重要的认知,或者开发出了新范式,你就会体验到灵光乍现的感觉。下面这个故事就包含了一个这样的特别时刻,它也为本书后面的大部分内容奠定了基础。

20世纪80年代末,美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由政府官员和法官组成的代表团,我就是其中一员。我们奉命前往罗马与意大利司法部门的官员会谈。当时意大利刚发生恐怖袭击事件不久,我们抵达意大利时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意大利方派了专人来接机,他们开了一辆装甲车送我们去酒店,我们在一家餐馆的包间里吃了晚餐,包间门口站着几个表情严肃的守卫,他们穿着防弹衣,手持冲锋枪。

我们此行的目的很有意思。意大利的刑事司法体系与美国的完全不同,大多数欧洲国家也都是如此。一起案件的主诉检察官本身也是法官,他会先带领警察收集犯罪证据,然后再担任该案件的主审法官。这种体系并不严密——理论上,调查取证的法官既要保持中立,又要收集有利于指控的证据。不过,当你调查犯罪嫌疑人时,实际上很难完全保持中立。意大利立法机构修改了这个体系,修改后使其接近于美国现行的体系:检察官收集证据呈交给法官,法官不参与调查取证。我们来此的目的,就是给意大利的同仁提供建议,指导实施。

会谈在一个建于19世纪的房子里举行,30多人围绕一张方桌就座。我们讲英语,然后由工作人员翻译成意大利语,所以会谈进展得十分缓慢。我针对起诉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滥用问题作了发言。我认为,在旧体系下,意大利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检察官毕竟也是法官,是一个中立的人物,而不是辩护律师。因此,对一个人提起检控是一种司法行为。法官没有滥用起诉裁量权,或者说理论上没有滥用。

在我发言的时候,我发现对方的官员面面相觑,并且窃窃私语,所以我就停止发言,询问原因。来回询问了几个问题后,才找到症结所在。他们完全理解滥用起诉裁量权这个概念,但他们担心的正是在旧体系下会出现这个问题,这与我的假设正好相反。这就说明,我们双方的观点不一致。当我们双方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差异,找到了引起困惑的原因后,会场里有几个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在他们看来,滥用起诉裁量权就代表检控合理时,未能提起检控;而在我看来,这代表出于不正当的动机,如个人恩怨或种族偏见等而提起检控。在我的世界里,他们的担忧非常牵强;在他们的世界里,我提出的问题不可思议。

那么,40年前这场秘密的司法问题会谈,与当今21世纪美国商业中的产品创新有什么关系?关系很大。40年前,那个满是壁画的房间里之所以会发生那样的事情,是因为会谈双方都是在各自的文化中成长起来的。这些文化会诱导人们以特定的方式看待问题。文化融入度越深,人们就越难摆脱它的束缚;受自身理念的限制越多,人们就越难理解而且根本无法想象其他理念。

在我们的理念中,创新可以非常高效,甚至可以推动变革,但这仅限于我们的理念中。我们无法真正做出创新,是因为无法超越自己的理念,无法跳出思维的框架。不过,如果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另一个理念,那就能达成一致,提出真正的创新方案。

别人告诉我,后来我频繁地用这个故事来说明文化对沟通产生的阻力。我这样做完全是下意识的,别人不说我都不自知,不过我也从中收获了宝贵的经验。那些意大利同仁是我的客户,我向他们提供了有用的信息,也因此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包括免费的罗马游)。不过,因为我们没有正确理解他们所处的环境,所以浪费了很多时间讲了一个对他们没有任何价值的话题。

可能我对自己有点儿苛刻。他们是不是也有责任提前告知我们这一情况呢?他们是不是应该先理解自己的问题,然后在这个基础上问我几个相关的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他们是买方,而我是卖方。理解他们的需求是我的职责,而用明确的条款为我定义这些需求显然不是他们的职责。

凡是进行过焦点小组访谈、调查或其他形式的市场调研的人,都明白我的话是什么意思。如果询问别人对产品有什么期待,或者向他们展示一个产品概念,看他们有怎样的反应,单听他们的表述做决定,那么失败的风险就会很大。

在设计软件的时候,我会向焦点小组提出一个点子,如果他们作出积极的反应,发出“太酷了”这样的赞叹,我就会非常高兴。接下来,我会以这些积极反应为基础为产品增加新功能,但我后来发现这个功能并不受欢迎。我们当时提出的问题是:“你喜欢这个功能吗?”这是一个错误的问题。没有人不喜欢很酷的东西,而且在用幻灯片演示软件提案的时候,很容易让这个软件看起来非常酷。人们是否喜欢这个点子并不重要,我们需要知道的是,他们会为这个点子付钱吗?付了钱后会用吗?用户有没有发现它不仅看起来很棒,而且有实用价值呢?

在参考用户的答案做决定前,要先确保提出正确的问题。但事实恰恰相反,因为提问者的理念与回答者的理念完全不同;因为我们提出的是我们想知道答案的问题,而不是需要知道答案的问题。如果能提出正确的问题,就会得到非常有效、非常有价值的回答。如果提出的问题是错误的,就会迷失在错误的道路上,强烈的自信和高效的执行力反而会起反作用。

本书的指导思想是:实用性是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驱动力。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浓缩了本书所有的基础假设。接下来,我们就仔细分析一下这个观点,看看这些假设是否成立。

人们购买一样东西,有以下两个原因:有美的享受或有实用性。要么是出于美,要么是出于实用性。请仔细思考一下这句话。请回想一下你近期的购物经历,看看你的购买原因有没有不属于这两项的。不过请记住一点,它仅限于商品和服务。向慈善机构捐赠既不是购买商品,也不是使用服务。购买CD和DVD的原因属于哪一类?音乐很美妙,电影很感人(至少很有趣,这是另一种美)。购买画作的原因属于哪一类?人们不会买一幅自己不喜欢的画挂在客厅,人们购买的是一种他们自认为美的作品。那么购买食物又属于哪一类呢?没有什么比活着更有用了。如果你能找出第三个分类,那么我会感到非常惊讶。

如果实用性和美是人们购买东西的理由,那创新就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创新必须能体现一种新形式的美,或者能显著地提高效用。这一点似乎显而易见,我们的第一直觉往往会认为,产品开发必须始终以这些概念为指导,但事实并非如此。

请回想一下宠物石,再回想一下语音转录软件。这两个产品都代表了第三个错误的分类:新奇感。你购买宠物石是因为这个概念很有趣,这让它看起来就有美的因素。但从结果来看,宠物石既不能带来美的享受,也没有实用性。宠物石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被销售了数百万个,但现在美国人的家里几乎都看不到它了,仅存的几个可能只是人们用来留作纪念的。语音转录软件看起来有很强的实用性:不用打字就可以输入内容!谁能抗拒这个概念呢?遗憾的是,至少就目前来看,这个软件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就我个人的体验而言,和用手打字相比,这个软件更加耗时耗力。但还是有人会买这两样产品,对不对?而当大家发现这些产品既不能带来美的享受,也没有实用性时,产品就会逐渐失去市场。

在本书中,我们不讨论美的因素,也不关注艺术、音乐和装饰,我们的焦点是服务和不涉及审美的产品。所以,我们提出的问题都和实用性有关。这些问题需要指引我们理解实用性的概念,而且做出的产品创新要能提高实用性。参与产品开发的人或多或少都明白这一点(但市场上纯粹“很酷”的产品的数量也不少)。

我们会在书中介绍一个创新过程,它包含3个关键:①明确用户使用产品的原因;②列举使用产品的必经环节;③将使用流程简化到极致。这3个关键是以3个问题的形式展开的:

· 关键问题1,用户使用这个产品要完成什么任务?

· 关键问题2,当我知道了用户使用一个产品要完成什么任务后,我能减少完成这个任务的步骤吗?

· 关键问题3,用户使用了我的产品后,接下来要完成什么任务?

我们会在之后的章节逐一分析,目的是找到对用户来说不必要的资源消耗,并且通过减少这种浪费来作出创新。这个创新过程简单明了,可以让你快速创造出对用户真正有价值的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而且成本低廉。

这3个关键问题层层递进,后一个问题以前一个问题的答案为基础。关键问题1奠定了创新过程的基础,关键问题2顺着关键问题1的答案,告诉你如何把它简单有效地应用在实际生活中。回答了关键问题2,就找到了真正的创新方法。关键问题3会指引你从单一的产品和服务转向工作流程,从而发现提高用户忠诚度、进入全新产品领域的机会。这3个关键问题会指引你找到推动公司发展的点子。但是,这个结果不会自动发生。

本书第一部分的重点是举例讨论“硬件”产品的创新。其中,第7章专门讨论了服务行业的创新案例,第8章会对前7章中提出的方法做一个总结。

提出正确的问题是创新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所以,我们在第二部分讨论了创新中人的要素。创新者在某些方面是与众不同的,有的创新者有很多新点子,但不能确定哪些是好点子、哪些是坏点子。把实用主义创新者和那些极端创新者搭配起来,就是创新的首要任务。我们也会讨论如何针对创新来优化组织。这个问题很棘手,而且有可能要打破现有的组织结构,但是其回报非常可观。

第11章会重点说明,创新的3个关键不仅是创建产品概念的工具,而且可以帮助公司高层在审批项目时做出决策。

在开始阐述关键1之前,我们先来审视一下本书的一个基础假设:创新很重要。因为如果它不重要,我们也就可以止步于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