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仓储业蓝皮书(2018)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四、大中城市仓储设施规划建设的工作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落实主体责任

明确仓储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完善跨区域协调机制,形成仓储设施规划发展行业管理与协调运行合力。各城市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仓储设施建设发展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订适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仓储设施专项规划,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出台仓储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制度并抓好组织落实。重视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健全仓储行业综合服务与保障体系。

(二)加强规划指导,推进协同发展

统筹考虑城市功能配置要求,确保仓储设施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紧密结合,以及与发展同经济、产业、城市布局和土地利用上的有机衔接,同时兼顾对既有资源的整合与利用。要进一步完善仓储设施建设标准,强化配套设备与技术的研发,提高仓储设施与交通、商贸流通发展及城市服务等设施的协调性,强化相邻城市仓储设施的协同、互补发展。

(三)协调功能配置,切实保障用地

统筹利用城市土地资源,科学规划设施建设用地,将仓储设施配套建设纳入城市或区域商贸设施建设规划,在从严控制土地占用的同时,预留配套仓储设施建设用地,适度提高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加强对城市中心区域仓储用地置换的协调,满足仓储设施建设及企业的业务运营需要。

(四)优化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仓储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和投资鼓励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仓储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参与仓储设施规划建设的积极性。规划范围内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用户自建简易、临时性仓储设施,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五)强化安全监管,维护发展秩序

推动建立仓储设施备案制度,做好规划内仓储设施的验收许可及信息备案工作。加强对仓储建设与运营市场的监管,建立仓储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加大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使用单位和个人加强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维护仓储行业秩序及市场价格平衡,保障参与者的权益。

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库存管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