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和六便士(译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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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旅途中,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这次去巴黎的差事,不觉又有些疑虑。现在我的眼睛已经看不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一副痛楚不堪的样子,好像能够更冷静地考虑这件事了。我在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举动里发现一些矛盾,感到疑惑不解。她非常不幸,但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心,她也很会把她的不幸表演给我看。她显然准备要大哭一场,因为她预备好大量的手帕;她这种深思远虑虽然使我佩服,可是如今回想起来,她的眼泪的感人力量却不免减低了。我看不透她要自己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呢,还是因为怕别人议论是非;我还怀疑使她肠断心伤的失恋之痛是否也搀杂着虚荣心受到损害的悲伤(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是一件龌龊的事);这种疑心也使我很惶惑。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但是我这次到巴黎去是带着一定冒险成分的,当我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的时候,我的情绪也逐渐高起来。我也从做戏的角度看待自己,对我扮演的这个角色——一个受人衷心相托的朋友把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给宽恕的妻子——非常欣赏。我决定第二天晚上再去找思特里克兰德,因为我本能地觉得,必须细致盘算,并选定这一时间。如果想从感情上说动一个人,在午饭以前是很少会成功的。在那些年代里,我自己就常常遐想一些爱情的事,但是只有吃过晚茶后我才能幻想美好婚姻的幸福。

我在自己落脚的旅馆打听了一个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住的地方。他住的那家旅馆名叫比利时旅馆。我很奇怪,看门人竟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我从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那里听说,这家旅馆很大、很阔气,坐落在利渥里路后边。我们查了一下旅馆商号指南。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有一家,在摩纳路。这不是有钱人居住的地区,甚至不是一个体面的地方。我摇了摇头。

“绝对不是这一家,”我说。

看门人耸了耸肩膀。巴黎再没有另一家叫这个名字的旅馆了。我想起来,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不想叫别人知道他行踪的。他给他的合股人这个地址也许是在同他开玩笑。不知道为什么,我暗想这很合思特里克兰德的幽默感,把一个怒气冲冲的证券交易人骗到巴黎一条下流街道上的很不名誉的房子里去,出尽洋相。虽然如此,我觉得我还是得去看一看。第二天六点钟左右我叫了一辆马车,到了摩纳街。我在街角上把车打发掉,我想我还是步行到旅馆,先在外面看看再进去。这一条街两旁都是为穷人开设的小店铺,路走了一半,在我拐进来的左面,就是比利时旅馆。我自己住的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馆,可是同这家旅馆比起来简直宏伟极了。这是一座破烂的小楼,多年没有粉刷过,龌龌龊龊,相形之下,两边的房子倒显得又干净又整齐。肮脏的窗子全部关着。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同那位勾引他丢弃了名誉和职责的美女显然不会在这样一个地方寻欢作乐,享受他们罪恶而豪华的生活。我非常恼火,觉得自己分明是被耍弄了。我差一点连问都不问就扭头而去。我走进去只是为了事后好向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交待,告诉她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旅馆的入口在一家店铺的旁边,门开着,一进门便有一块牌子:账房在二楼[1]。我沿着狭窄的楼梯走上去,在楼梯平台上看到一间用玻璃门窗隔起来的小阁子,里面摆着一张办公桌和两三把椅子。阁子外面有一条长凳,晚上守门人多半就在这里过夜。附近没有一个人影,但是我在一个电铃按钮下面看到有侍者[2]字样。我按了一下,马上从什么地方钻出一个人来。这人很年轻,贼眉鼠眼,满脸丧气,身上只穿一件衬衫,趿拉着一双毡子拖鞋。

我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我向他打听思特里克兰德时要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这里住没住着一位思特里克兰德先生?”我问。

“三十二号,六楼。”

我大吃一惊,一时没有答出话来。

“他在家吗?”

侍者看了看账房里的一块木板。

“他的钥匙不在这里。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想不妨再问他一个问题。

“太太也在这里吗[3]?”

“只有先生一个人[4]。”

当我走上楼梯的时候,侍者一直怀疑地打量着我。楼梯又闷又暗,一股污浊的霉味扑鼻而来。三层楼梯上面有一扇门开了,我经过的时候,一个披着睡衣、头发蓬松的女人一声不吭地盯着我。最后,我走到六楼,在三十二号房门上敲了敲。屋里响动了一下,房门开了一条缝。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出现在我面前。他一语不发地站在那里,显然没有认出我是谁来。

我通报了姓名。我尽量摆出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

“你不记得我了。今年六月我荣幸地在你家吃过饭。”

“进来吧,”他兴致很高地说,“很高兴见到你。坐下。”

我走进去。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几件法国人称之为路易·菲力浦式样的家具把屋子挤得转不过身来。有一张大木床,上面堆放着一床鼓鼓囊囊的大红鸭绒被,一张大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两把软座椅子,包着红色棱纹平布。没有一件东西不是肮脏、破烂的。麦克安德鲁上校煞有介事地描述的那种浪荡浮华这里连一点儿影子也看不到。思特里克兰德把乱堆在一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叫我坐下。

“你来找我有事吗?”他问。

在这间小屋子里他好像比我记忆中的更加高大。他穿着一件诺弗克式的旧上衣,胡须有很多天没有刮了。我上次见到他,他修饰得整齐干净,可是看去却不很自在;现在他邋里邋遢,神态却非常自然。我不知道他听了我准备好的一番话以后会有什么反应。

“我是受你妻子的嘱托来看你的。”

“我正预备在吃晚饭以前到外边去喝点什么。你最好同我一起去。你喜欢喝苦艾酒?”

“可以喝一点儿。”

“那咱们就走吧。”

他戴上一顶圆顶礼帽;帽子也早就该刷洗了。

“我们可以一起吃饭。你还欠我一顿饭呢,你知道。”

“当然了。你就一个人吗?”

我很得意,这样重要的一个问题我竟极其自然地提了出来。

“啊,是的。说实在的,我已经有三天没有同人讲话了。我的法文很不高明。”

当我领先走下楼梯的时候,我想起茶点店的那位女郎来,我很想知道她出了什么事了。是他们已经吵架了呢,还是他迷恋的热劲儿已经过去了?从我见到的光景看,很难相信他策划了一年只是为了这样没头没脑地窜到巴黎来。我们步行到克里舍林荫路,在一家大咖啡馆摆在人行道上的许多台子中拣了一张坐下。


[1]原文为法语。

[2]原文为法语。

[3]原文为法语。

[4]原文为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