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间谍罪
(一) 法律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 危害国家安全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 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 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 罪名详解
间谍罪, 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1979年《刑法》第97条对本罪作了规定, 1997年刑法修订时对罪状作了修改。
间谍罪的构成要件是:
1. 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无国籍人都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2.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间谍行为是受国外或者境外间谍组织的命令、派遣、指示, 专门收集、提供我国的国家秘密、情报的。国家秘密、情报一旦为国外或者境外的间谍组织掌握, 就会使我国的国家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或危害。
3.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间谍组织而参加或者明知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而接受其任务等。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4.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下列三种行为: (1) 参加国外间谍组织。 “间谍组织”,是指外国政府或者境外敌对势力建立的旨在收集其他国家情报, 对他国进行颠覆破坏活动, 破坏他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组织。参加间谍组织, 就是经过一定的手续, 加入间谍组织, 成为间谍组织的一员。参加了间谍组织, 就意味着要从事间谍活动, 但构成间谍罪, 不以已经从事间谍活动为要件, 只要参加了间谍组织, 即使尚未从事间谍活动, 也构成犯罪。 (2)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这是指没有从组织上参加间谍组织, 而是接受间谍组织以及间谍组织的代理人的指令, 完成他们交给的收集情报等任务的。 (3)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这是指用各种手段向敌人指示敌人所要轰击的目标, 如写信、打电话、发电报、放信号弹等, 以使敌人能够准确地打击我方目标。“轰击”, 包括炮击、导弹袭击、飞机轰炸, 等等。不论行为人是否为间谍组织正式或者事实上的成员, 只要实施了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就构成间谍罪。
(三) 实务疑难问题
1. 罪与非罪的认定。要把参加间谍组织的分子与在间谍机关中工作的非间谍分子区别开来。对于既没有履行参加间谍组织手续, 也未进行间谍活动的一般勤杂人员、医务人员、行政事务人员或者临时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均不构成间谍罪。
2. 本罪与背叛国家罪的区别。间谍罪, 既包括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也包括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其中,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也会危害国家的军事安全。但这种危害军事安全的行为与背叛国家罪中危害国家军事安全的行为不同。表现在: 背叛国家罪中的危害国家的军事安全主要是勾结外国, 发动对我国的武装侵略, 挑起战争,危害是全局性的; 而间谍罪中的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是在战争期间或者战争状态下实施的, 危害是局部性的。显然, 勾结外国, 发动对我国的武装侵略的危害性更大。此外, 在犯罪主体上, 背叛国家罪的主体一般是掌握国家较高权力有一定地位者, 而间谍罪的主体则可以由任何普通公民构成。
3. 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有可能实施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如进行暗杀、破坏等活动。如果这些活动是在间谍组织的指令范围内的, 则以间谍罪一罪论处即可; 如果超出了间谍组织的指令范围, 不属间谍犯罪行为, 则除了构成间谍罪以外,还应当根据具体行为构成的其他犯罪, 实行数罪并罚。
4. 间谍组织以外的人员在未受间谍组织指令的情况下,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 构成《刑法》第111条规定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在“非”履行公务期间投敌叛变的, 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军人投敌叛变的, 均构成《刑法》第108条规定的投敌叛变罪。有《刑法》第110条规定行为的, 以间谍罪定罪处罚。
(四) 情节与量刑
依照《刑法》第110条规定, 犯间谍罪的, 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刑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 犯本罪,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 可以判处死刑。
关于附加刑的适用,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113条第2款之规定, 犯本罪的, 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110条、第113条规定处罚时, 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 根据案件情况区别不同情节, 正确适用法定刑。 《刑法》第110条规定了两个档次的法定刑。情节严重的,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所谓情节较轻, 司法实践中, 一般是指虽然参加了间谍组织, 但尚未从事具体的间谍活动, 没有给我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 或者虽已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但尚未着手实施便被我方抓获的, 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的目标错误, 没有给我国的人员、财产及军事利益造成损失的等情形。
2. 严格掌握死刑的适用条件。犯间谍罪, 必须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才“可以”适用死刑。所谓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司法实践中, 一般是指因其间谍行为, 致使我国的经济、政治、军事等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巨额财产损失、军事设施严重破坏的, 或者多次从事间谍活动, 誓与国家和人民为敌, 顽固不化的分子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