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法概述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测试
一、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社会关系中, 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
A. 某市人民政府罢免该市某局副局长职务
B. 李某因非法印刷商标被罚款
C. 甲、乙两村因某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纠纷
D. 专利局对某发明专利予以宣告无效
2.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 )。
A. 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B. 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
C. 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
D.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法百科
3.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 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 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 甲沉睡, 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 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 应如何处理?( )
A. 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 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 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4. 根据法律规定, 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 (16年司考. 卷三. 单1)
A. 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 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 “拾得者送还手机, 本人当面酬谢”
C. 丙对女友书面承诺: “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 丁作为青年志愿者, 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二、多项选择题
1.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包括 ( )。
A. 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 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C. 平等主体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 平等主体的个体工商户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 下列选项中不可以作为我国民法渊源的有 ( )。
A. 习惯
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C. 某大学教授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专著
D.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三、名词解释
1. 民法
2. 财产流转关系
3. 人身关系
4. 民法的渊源
四、简答题
1. 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2. 民法与民法学有什么区别?
五、论述题
试论民事法律关系与好意施惠关系之区别。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 C。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 A、 B、 D为行政法所调整。
2. 答案: A。把握广义民法和狭义民法之间、形式民法和实质民法之间的区别。
3. 答案: D。根据《合同法》第 13 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以及第25条的规定,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案中, 甲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 乙虽欣然同意, 但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 因此甲、乙之间并不成立合同。
4. 答案: B。在人类社会生活中, 有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也有很多受各种不同性质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而民事法律关系是依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
(1)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所以依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平等性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属性。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本题选项A中,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缴法律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故不受民法调整, 排除A选项。
(2) 需要注意的是, 有些社会关系的主体之间即使具有平等性, 是当事人之间自主形成的, 但如果没有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之列, 当然也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至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哪些社会关系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 应该属于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就民法的价值判断来看,本题选项中的 C、 D两项即属于不受法律调整(当然也不受民法调整) 的社会关系, 即非法律关系, 故排除C、 D选项。
(3) 本题B选项中, 乙手机丢失后发布的寻物启事属于单方允诺,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3条的规定,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 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受民法调整。综上, B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 A、 B、 C、 D。民法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2. 答案: C、 D。本题主要考查我国民法的渊源。我国民法的渊源包括制定法和习惯。其中制定法中又包括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民事法律, 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地方性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 国家机关对民法规范的解释, 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经有权的国家机关认可的习惯也是民法的渊源。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法理和判例是我国民法的渊源, 但其在司法实践中, 起着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判断C、 D项应选。
三、名词解释
1. 答案: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答案: 是指财产由一人 (包括组织) 向另一人转移而发生的关系。财产流转的主要内容是带有经济性质的商品交换关系, 其典型表现是商品买卖关系。
3. 答案: 是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以特定的身份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如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4. 答案: 是指民法的效力渊源, 即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而划分的民法的不同形式, 包括制定法、判例、习惯以及法理等。我国现行民法的渊源为: (一) 制定法: ( 1) 宪法中的民法规范;(2) 民事法律; (3) 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4) 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5) 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6) 国家机关对民法规范的解释; (7) 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二) 习惯: 从法理上讲, 习惯必须由法律承认有法律效力后才能成为习惯法。在我国法律对习惯的效力未作一般规定而具体规定又少的情况下, 经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指导性文件形式认可的习惯, 可视为习惯法。(三) 判例: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判例制, 一般判例并无法律拘束力[1]。
四、简答题
1. 答案: 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人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范围和时间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就是法律规范对于哪些人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总则》第1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关于公民的规定, 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自然人、法人在国外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般适用所在地的法律规定,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就是民法在哪些地方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 我国民法适用于我国领土、领空、领海, 包括我国驻外使馆, 以及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是指民法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 以及民事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有无溯及力。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一般没有溯及力。但司法解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 答案: 民法有时指作为一门部门法的民法, 有时指作为法学学科的民法学。民法学是研究民法规范及有关学理的一门法律科学。民法学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民法学是以阐明现行民法规范为内容的民法学, 称民法规范学, 又称民法解释学。广义的民法学包括民法哲学、民法社会学、比较民法学等。民法学的表现形式包括教科书、专著、学术论文和演说等。
民法与民法学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民法是指民法规范的总称, 或是指作为一个部门法的民法, 也可能是指某个单行民法规范, 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民法学只是一种学说, 不具国家强制力。民法与民法学互相联系、互相影响, 民法学能影响民事立法, 民事立法也会影响民法学; 这种影响可能是积极的, 也可能是消极的。总体来看, 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参考资料】 魏振瀛主编: 《民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五、论述题
答案: 好意施惠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容易混淆。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代传口信、代接访客、好意领路等。好意施惠关系不是合同关系, 无法律上的拘束力, 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 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好意施惠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 好意施惠的行为人主观上仅有负担某种道义责任 (义务) 的意思, 并无确立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使自己承担法律上的义务的意思, 也不获得某种利益。因此, 行为人的承诺没有法律拘束力, 也不因为未践行其承诺而承担法律责任; 而民事法律关系则是一种受法律强制力保障的权利义务关系,违反义务将产生民事责任。
[1]. 根据2010 年 11 月 26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 (法发 〔2010〕 51号), 最高人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