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党的十九大作出战略部署,要求“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十九大报告还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事关全局的一次重大政治改革。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本次修正案在国家机构这一章专门增加了监察委员会这一节,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以及它的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包括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都作出了规定,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提供了根本法保障。
2018年3月20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本次《监察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作为配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立法,《监察法》被认为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各级监察委员会熟悉掌握本部监察法律。依法惩治腐败,必然要求各级监察委员会有法必依。
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是对管党治党基本规律的深刻洞察,是我们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保证。因此,新时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势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纪检监察法律及党内法规制度。为此,我们特别编写了《纪检监察法律及党内法规学习手册》。本书全面收录了常用的纪检监察法律和党内纪检监察相关的法规,以便于广大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学习和使用。
由于编写水平有限,书中的疏漏和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