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腐败追逃追赃精神意蕴的理论依据
以道义和信任作为反腐败追逃追赃的精神意蕴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作为我国与他国开展司法合作的重要方式,反腐败追逃追赃具有两个重要特征:第一,是国家法治活动。反腐败追逃追赃的整个过程都依据法律而展开:追逃追赃的起因是腐败分子实施了严重的腐败犯罪后外逃,需要依据请求国的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与被请求国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过程中主要依照双方的国内法律和国际规则,在追回国之后则要依据请求国的法律对其进行审判。所以,反腐败追逃追赃也是国家重要的法治活动。第二,是国家外交活动。外交是“国家以和平方式,通过正式代表国家的行为在对外事务中行使主权,以处理与他国的关系,参与国际事务,是一国维护本国利益及实现对外政策的重要手段”。[10]作为国家主权属性在对外交往方面的表现,外交服务于国家利益,以维护国家尊严、主权与领土完整为宗旨。[11]反腐败追逃追赃是我国与他国合作,追回我国外逃人员和外流资金,从而行使我国司法主权,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当然是我国外交活动的一种。不论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外交,都具有深厚的精神内涵,都与道义和信任密不可分,反腐败追逃追赃精神意蕴的理论依据,就在于中国法治与外交的精神内涵:
(一)中国法治的精神内涵
首先,道义是中国法治的基础和宗旨。无论是道德还是正义,都和法治具有密切而重要的关系:(1)道德与法治相辅相成。自有了法律与道德这对“冤家”后,有关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研究与争论就从未停止过。[12]就两者的关系来说,一般情况下,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表现。道德所要求或者禁止的,往往是法律规范的正当性依据。所以很多法律规范,都是道德法律化的结果,正所谓德与法相互交融,德乃人们心中之法。[13]习近平同志也曾经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14]在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的源泉,是制定法律的重要依据,是评价法律善恶的重要标准。社会主义法律的很多内容,都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在要求。[15]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16]《决定》强调了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构筑依法治国的坚实道德基础。[17](2)正义是法律的实质和宗旨。自从类社会产生公正与不公正的社会问题以来,正义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理想,法律一直被视为维护和促进正义的艺术或工具。古往今来,许多著名的思想家和法学家都强调,正义是立法的实质和宗旨,法律只能在正义中发现其适当和具体的内容,也只能在正义中显现其价值。[18]法律和正义之间彼此促进,互相配合。正义观念的进步能够引起法律的革新,引导法律向正义的方向发展,衡量法律的优劣;而法律则可以通过分配权利确认正义,通过惩罚罪恶伸张正义,通过补偿损失恢复正义。[19]
其次,信仰是中国法治的精神意蕴。关于何为法治,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两千年前就明确指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20]同时,他还强调:“即使是完善的法制,而且为全体公民所赞同,要使公民们的情操尚未经习俗和教化陶冶而符合于政体的基本精神(宗旨)——要是城邦订立了平民法制,而公民却缺乏平民情绪,或城邦订立了寡头法制而公民却缺乏寡头情绪——这终究是不行的……应该培养公民的言行,使他们在其中生活的政体,无论是平民政体或者是寡头政体,都能因为这类言行的普及于全邦而收到长治久安的效果。”[21]在以上论述中,亚里士多德首先指出法治应当具备两层含义:良法和民众对于法律的普遍遵从。然后指出,在具备了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民众还必须具有相应的“情绪”即社会民情,才能达到长治久安的效果。有学者在亚里士多德上述思想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论证,该学者认为,法治社会的建立绝不仅限于其物质层面的制度建设,也绝不仅限于其技术性“硬件”系统的完备周详。法治社会的有效建立,最为基础、最为关键的,是作为其基础以支撑整个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的意识与观念的确立,是作为其内在灵魂的“软件”系统的开发。法治的精神意蕴在于信仰,一种宗教般虔诚而真挚的对法的信仰。[22]也正如伯尔曼所说:“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为僵死的教条”,[23]“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24]作为法治的精神意蕴,信仰表现为民众对于法律宗教般虔诚的神圣法律情感,并由此产生的归属感与依恋感,由此激发了人们对法的信任、信心和尊重,并愿意为之献身。[25]反腐败追逃追赃,作为中国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法治实现的重要途径,当然也应当具有一定的精神意蕴。作为法治的精神意蕴,信仰主要表现为民众对于法治的发自内心的信任和拥护,体现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当中,就是合作双方对彼此的信任、信心和尊重,主要表现为被请求国对于请求国的信任、信心和尊重。
(二)中国外交的精神内涵
首先,重视道义是中国外交的价值取向。外交学中的国际道义是国际关系的一项重要原则,国际道义强调在国际关系中应当注重对国际规范的尊重与遵守,对国际和平的维护与争取,对国际平等的倡导与追求,对国际正义的伸张与支持,对全球利益的认同和增进以及对个人福祉的关怀和促进等方面的内容。[26]在国际关系中,真正坚持国际道义的国家,往往把道义作为固有的政策理念长期贯穿于国家的外交实践,而不仅仅表现在临时性和功利性的行动之中。国际道义的实现需要世界各国的长期努力。[27]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与责任,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流传至今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也是新中国外交的一个鲜明特色。[28]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道义原则已经深入中国外交政策和对外行为的各个领域,逐步形成中国外交的道义传统和风格。[29]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动谋划、积极进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为我国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30]在此过程中,我国陆续提出了一系列对外工作的新思维、新理念、新倡议,其中外交工作中道义因素的日渐凸显成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鲜明标志之一。习近平同志曾多次明确强调中国外交要坚持贯彻正确的义利观,在国际事务中主持公道,弘扬正义,在国家关系中做到义利兼顾,以义为先。[31]习近平同志指出: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这个世界上一部分人过得很好,一部分人过得很不好,不是个好现象。真正的快乐幸福是大家共同快乐、共同幸福。我们希望全世界共同发展,特别是希望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我们有义务对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绝不能唯利是图、斤斤计较。[32]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同志提出:“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33]2017年11月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五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第一阶段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再次强调:“我们将秉持正确义利观,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汇合点,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34]习近平同志上述关于在外交工作中树立正确义利观的论述,体现了新时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未来中国外交工作的战略构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外交工作中的体现,丰富了中国外交的核心价值观。总之,道义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价值取向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强调坚持正确义利观,在国际事务中主持公道、弘扬正义,在国家关系中义利兼顾、以义为先。[35]
其次,国际信誉(信任)是中国外交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在国际关系中,一个国家是否被其他国家所信任,最主要地体现为该国的国际信誉(也被称为国际公信力)是否良好。国际信誉反映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被信任、尊重和认可的程度,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项重要的外交资源。国际社会中拥有较高国际信誉的国家,各项外交行为和倡议就会得到其他国家的支持、配合和协助。长期的实践表明,一个国家只有言行一致、言出必行,值得信赖,才会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具有国际责任感、全球使命感和全球利益观的国家,而不是自私自利,言行不一,不具诚信的国家。如果一个国家已经加入某项国际公约,则一定会履行国际义务,保证该公约的实施;如果一个国家向他国作出了某项国际承诺,则一定会履行诺言,兑现承诺。[36]如前所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坚持正确义利观,在国际事务中主持公道、弘扬正义,在国家关系中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言必行,行必果,坚持国际道义,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高,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37]大大提升了中国的国际声誉和国际信任度,外交软实力日益提升。习近平同志多次在外交场合强调要加强各国之间的信任与互信,如2014年11月习近平出席在北京举行的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提出:“我们要共同建设互信、包容、合作、共赢的亚太伙伴关系,志同道合是伙伴,求同存异也是伙伴。”[38]2017年11月习近平主席出席在越南举行的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再次强调“互信、包容、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是亚太大家庭的精神纽带,是确保亚太合作处在正确轨道上的重要保障”。[39]总之,一个国家所获得的国际信任与国际信誉,是该国外交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不具有国际信誉,不被他国所信任的国家是无法在国际社会长久立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