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婚姻登记字号启用新填写方法的通知
(2009年11月23日 民办发〔2009〕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避免婚姻登记字号重复等问题,现就启用婚姻登记字号新填写方法一事通知如下:
一、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结婚证字号填写方法为Jaaaaaa-bbbbcccccc,离婚证字号填写方法为Laaaaaa-bbbbcccccc,补领结婚证字号填写方法为BJaaaaaa-bbbb-cccccc,补领离婚证字号填写方法为BLaaaaaabbbb-cccccc,其中“aaaaaa”为6位行政区划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bbbb”为当年年号,“cccccc”为当年办理婚姻登记的序号,如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2010年办理的第一对结婚登记字号为J110101-2010-000001。
县级民政部门设立多个婚姻登记巡回点的,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规定某一号段由某一登记点使用或其他有效方法明确字号使用规则。
二、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婚姻登记的,行政区划代码由6位改为9位(参见《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其他填写方法与上述规定一致。
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农垦等非行政区成立民政局并设立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按照前一二位为省级代码、三四位为00、五六位为序号的方式统一编码并印发通知,如江苏省无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可编码为320001。
婚姻登记字号新填写方法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启用,因婚姻登记信息系统无法及时改版的,原婚姻登记字号填写方法延用至2010年6月30日。已经使用民政部2009年版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的,登记字号新填写方法自系统使用之日起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