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在普通高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普通高校共青团是在各类普通高校中建立的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普通高校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在全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
团学组织制度设计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规范和加强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从严治团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团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普通高校“大思政”格局中的生力军作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教育引导学校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融入学校育人整体格局;坚持以学生为本,直接联系、服务、引导学生,注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基层管理,激发基层活力,支持基层创新;坚持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