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测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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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公务员

基础知识图解

配套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

1.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应按照规定予以(  )。

A.降级       B.降职

C.辞退 D.开除

2.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  )。

A.六个月      B.三个月

C.一年       D.二年

3.公务员(  )。

A.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全体人员

B.须经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

C.分为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

D.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充当一方当事人

4.以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大小为晋升基础的晋升制是(  )。

A.年资晋升制 B.考虑晋升制

C.越级晋升制 D.功绩晋升制

5.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司考2006.2.49)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6.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08.2.39)

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

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

7.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司考2009.2.42)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8.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0.3.41)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9.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2012.2.43)

A.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一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

B.区财政局录用一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

C.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10.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司考2011.2.39)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11.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4.2.44)

A.对王某的试用期限,由某县财政局确定

B.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应当适用辞退公务员的规定

C.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D.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在性质上属于对王某的不予录用

12.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司考2015.2.44)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人员中属于公务员的有哪些?(  )

A.乡政府的办事员

B.通过某政府部门公务员考试,但尚在试用期的人员

C.某县人民法院法官

D.某省政府大楼的保安

2.我国公务员权利义务的特点有(  )。

A.公务员的义务同时又都是权利

B.公务员享有公民所不能享有的某些权利

C.公务员的权利因公职而受到一定限制

D.公务员的义务与职业道德规范有密切联系

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务员任用的主要方式有(  )。

A.选任         B.考任

C.聘任 D.调任

4.下列有关公务员回避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B.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C.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不得在原籍任职

D.回避是为保障公务员公正执行公务和树立行政机关的公正形象

5.公务员可以成为(  )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A.行政诉讼      B.外部行政

C.内部行政 D.行政法制监督

6.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司考2005.3.90)

A.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B.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7.《公务员法》规定的辞退有(  )。

A.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B.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C.因所在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D.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8.引起公务员法律关系变更的,主要包括(  )。

A.降职        B.交流

C.撤职 D.晋升

9.区公安分局干警甲“五一”休假外出游玩,突遇到两伙人打架斗殴,甲随即拔枪上前准备过去制止。不料枪支走火,将旁观者乙打伤。甲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

A.个人行为,因为未穿制服

B.职务行为,因为制止犯罪是干警的职责

C.个人行为,因为是在下班期间

D.职务行为,因为是在执行职务

10.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公务员执行首长命令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B.警察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C.公务员上班期间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D.公务员在其管辖区域内所为的行为是公务行为

11.我国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指(  )。

A.行政机关单位的正职行政负责人

B.在没有正职行政负责人的条件下,主持工作的副职行政负责人

C.在没有正、副职的情况下,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

D.行政机关的任何公务员

12.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司考2007.2.85)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13.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  )(司考2009.2.82)

A.降级

B.免职

C.撤职

D.责令辞职

1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公务员交流方式?(  )(司考2014.2.85)

A.调任

B.转任

C.挂职锻炼

D.接受培训

15.孙某为某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签订聘任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3.2.79)

A.对孙某的聘任须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B.该机关应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孙某进行管理

C.对孙某的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

D.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6.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5.2.76)

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

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17.财政局干部李某在机关外兼职。关于李某兼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16.2.76)

A.为发挥个人专长可在外兼职

B.兼职应经有关机关批准

C.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D.兼职情况应向社会公示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下列何种说法不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司考2006.2.93)

A.王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

B.王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王某的处分

C.王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享受年终奖金

D.处分解除后,王某的原级别即自行恢复

2.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司考2008.2.98)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3.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司考2010.2.98)

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

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

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

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四、名词解释

1.公务员

2.公务员法律关系

3.调任

4.公务员的责任

5.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6.公务员考核制度

7.公务员回避制度

8.公职关系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公务员的惩戒制度和奖励制度。

2.简述导致公务员公职关系消灭的事由。

3.简析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武汉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六、论述题

1.论我国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2.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作出了那些修改?(武汉大学2006年考研真题)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本题考查行政职务变更之一降职的条件,其可以作为行政处分的形式。

2.答案:C。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一年。

3.答案:B。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务员不具有主体资格,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从事公职的工作人员。

4.答案:D。以公务员的工作成绩大小为晋升基础的晋升制是功绩晋升制。

5.答案:B。本题考查公务员定期考核、交流制度、申诉和控告。

6.答案:D。本题考查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针对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种责任追究形式。根据《公务员法》第55条之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选项A中,行政决定被确认违法并不必然说明公务员的行为违法或违纪,因此张某并不必然受到行政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因此,李某的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这一情节,并不必然减轻李某的行政处分。故B项错误。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相关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暂停公务员的职务。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8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C选项中,王某虽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但并不必然被暂停履行职务。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根据上述第38条规定,田某已被立案调查,这期间就不允许其挂职锻炼。因此,D选项为正确答案。

7.答案:B。根据《公务员法》第63条第2、3款、64条、65条、66条之规定,公务员交流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外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调任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转任是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变动。挂职锻炼是以培养锻炼为目的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职务。A选项中,沈某作为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属于调任。同理,C选项中,吴某的职务变动属于调任。D选项中郑某为挂职锻炼。而B选项中,刘某从高校行政人员到法院书记员的过程不属于调任,因为调任是把被调任者调入机关担任领导或相当级别的非领导职务;也不属于转任,因为转任只在公务员队伍之间进行,而刘某作为高校行政人员不属于公务员范畴;也不属于挂职锻炼,因为挂职锻炼者的身份也必须是公务员。据此,刘某的职务变动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B选项当选。

8.答案:D。公务员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根据《公务员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故A选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所以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不能恢复原职也不能恢复原级别,故B选项错误。公务员处分期间分别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十八个月,故C选项错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故D项正确。注意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中应当从轻处分和免予处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9.答案:C。根据《公务员法》第31条,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须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部门或者政府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故A项“经市公安局批准”的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4条第(2)项,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故B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2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故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9条第2款,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即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而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后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故D项错误。

10.答案:B。《公务员法》第14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根据该条中“国务院……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的规定,本题应选B。

11.答案:C。A选项错误。《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此,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由《公务员法》统一规定,而不是由县财政局确定。

B选项不符合《公务员法》第83条中规定的应当予以辞退的任何一项法定情形。该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故而取消录用不属于辞退,B项错误。

关于C选项,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已经取得公务员身份,但由于试用期不合格,被取消录用,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因此,C项正确,当选。

关于D选项,取消录用的前提是符合录用条件并已经录用——取得了公务员身份后的“丧失”,而不予录用是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资格的“门槛”,一直没有被录用,从未取得公务员身份,两者具有“质”的差别。因此,D项错误。

12.答案:D。《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可知ABC均为公务员的义务。参加培训是《公务员法》第13条规定的公务员权利中的第4项:“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故而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参加培训”不是公务员的义务。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本题考查考点“公务员的概念”。《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由此来看,A、B都属于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法官属于国家公务员,D项政府大楼保安属于工勤人员。

2.答案:BCD。本题考查我国我公务员权利义务的特点。

3.答案:ABCD。本题考查公务员任用的主要方式,其四种方式都存在。

4.答案:ABD。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答案:CD。本题考查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6.答案:ABD。本题考查公务员的聘任和辞退制度。《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为李某不是连读不合格,所以A应选。《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B项中,小王没有一年转正,因此应选。《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C正确,不应选。《公务员法》第91条第2款规定:“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D项中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选。

7.答案:ABCD。本题考查公务员辞退的有关制度。

8.答案:ACD。交流不能使公务员的法律关系变更。其他几种可以。

9.答案:BD。本题中由于制止犯罪是干警的职责,因此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

10.答案:AB。A对,公务员按行政首长的命令、指示或委托实施的行为通常可以认为是公务行为。B对,公务员在下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实施的行为如果与其职责有关,通常认为是公务行为。据此,警察在下班期间制止犯罪的行为与其职责有关,应认定为公务行为。C错,公务员上班期间的行为不一定都是公务行为,如上班期间上网打游戏等。D错,公务员在其管辖区域内所为的行为也不一定都公务行为,如工商局的公务员在其管辖区域内买东西,警察在其管辖区域内的酒店吃饭、喝酒、洗桑拿等都不是公务行为。

11.答案:ABC。本题考查我国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内容。

12.答案:ABC。本题考查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关于A,根据《公务员法》第69条的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张某应当回避而未回避,违反了上述《公务员法》第69条之规定,符合题干要求,应当选。《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叔侄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B项应当适用任职回避,当事人未回避违反了《公务员法》第68条之规定,符合题干要求,应当选。D项中,当事人为夫妻关系,但所任职务并非直接上下级的领导关系,不需要回避,不符合题干要求,应排除。

关于C,根据《公务员法》第70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本案当事人属于近姻亲关系,应当回避,因此C当选。

13.答案:AC。根据《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据此,A、C项正确。

14.答案:ABC。公务员的交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通过法定形式在机关内部调整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将非公务员身份的公职人员调入机关担任一定层次公务员职务的管理活动。把这一系列的活动和过程通过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就形成了公务员的交流制度。我国《公务员法》第63条第3款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15.答案:BCD。A选项错误,《公务员法》第96条第1款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公开招聘并非必须。

B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99条规定,机关根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C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D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100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综上,本题选BCD。

16.答案:CD。《公务员法》第81条第3项规定,公务员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不得辞去公职。对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才不得辞去公职,所以A选项错误。《公务员法》第82条第3款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公职不等于领导职务,所以B选项错误。《公务员法》第84条第2项规定,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辞退。所以C选项正确。《公务员法》第85条第2款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17.答案:BC。关于A、B、C选项,《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兼职须是为了工作需要,故A项错误;BC项正解。D选项缺乏法律依据。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本题考查公务员的处分。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不服,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处分之日起30日内直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而不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A所指的申诉期限的起算点错误,应选。第91条第2款规定,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决定的执行。B错误,应选。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并未指明不能享受年终奖金,所以C错误,应选。根据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D项错误,应选。

2.答案:AB。本题考查行政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孙某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按条例规定应该只执行较重的撤职处分。故A选项正确。撤职处分和记过处分属于不同的处分种类,因此对孙某的处分期不需要合并执行,只需按《公务员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执行24个月的撤职处分期。故C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故B选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孙某的处分被解除后并不当然恢复职务。故D项错误。

3.答案:B。根据《公务员法》第95条的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但是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据此保密局不能聘任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A选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B选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98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据此C选项错误。《公务员法》中没有规定聘任公务员的合同须经上级机关批准,D选项错误。

四、名词解释

1.答案:公务员是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这“七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答案:公务员法律关系是一般公民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成为公务员,基于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而与国家之间构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内容包括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公务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两个方面。

3.答案:调任是公务员交流的一种外部交流形式。在我国,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或者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从公务员系统调至公务员系统以外的其他系统去任职。调任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是我国公务员与其他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外部交流形式,它标志着我国公务员队伍是一个可以对外交流的开放系统。

4.答案:公务员的责任是当公务员不依法履行或不能履行其法定义务时,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公务员的责任一般包括接受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和承担刑事责任三种。

5.答案:申诉制度,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分决定不服,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原处理机关,或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请复核,要求依法给予解决,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的制度。控告制度,是指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制度。

6.答案: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进行考察,作出评价,并以此作为使用、奖惩、培训公务员的依据,作为对公务员晋升增资依据的制度。

7.答案:公务员回避制度是规定国家公务员回避的条件、范围、程序等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公务员回避制度,具有两个重要的特点:(1)公务员回避制度具有强制性。回避,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所有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不论公务员本人是否愿意回避,都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2)公务员回避制度具有事前预防性。即只要具备了回避的法定理由,不管实际上会不会产生对公务的不良影响,都必须按规定实行回避。

8.答案:公职关系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的一种。其主体双方分别是公务员和国家。是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事务而与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关)发生的法律关系。

五、简答题

1.答案:公务员的惩戒制度和奖励制度都是行政机关因对公务员管理而产生的关系。

(1)惩戒是行政机关对违反政纪的公务员通过给予行政处分以示警戒的制度。我国公务员惩戒制度主要包括:①惩戒的适用条件:公务员违反了其应当遵守的纪律;②惩戒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③惩戒的解除: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可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2)奖励是行政机关对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予以精神和物质鼓励的制度。我国公务员奖励制度主要包括:①奖励适用的条件;②奖励的形式: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等。授奖同时授予奖品、奖金等物质奖励;③奖励与考核相联系,从而与工资级别的晋升相联系。

2.答案:公职关系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而消灭。导致国家公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下述五项:

(1)公务员退休:公务员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年龄或符合其他条件依法应当或可以退休;(2)公务员辞职:公务员享有辞职权,其向行政机关提出辞职申请后,行政机关应在3个月内审批;(3)公务员辞退:公务员具有某种法定情形,行政机关可以予以辞退,单方面终止国家公职关系;(4)公务员死亡;(5)开除:公务员因违反政纪受到开除处分,意味着行政机关强制其退出公职系统。

3.答案: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的公务员分类方式。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品位分类,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两种分类方式互有长短。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两种分类方式近年来有相互兼容融合的发展趋势。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实行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国务院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二是职位设置。

六、论述题

1.答案: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首先,公务员是经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人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务员任用的主要方式有选任、考任、聘任、调任四种方式。

其次,公务员是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人员。

最后,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在内外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主要由其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决定。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享有下述权利:(1)职位保障权。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2)执行职务权。公务员有权依法执行职务,获得履行职务所应有的权力。(3)工资福利权。公务员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4)参加培训权。公务员有权参加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培训。(5)批评建议权。公务员有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申诉、控告权。公务员合法权益被侵犯或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7)辞职权。公务员有权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辞职。(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务员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守法的义务。公务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不得违宪、违法。(2)依法办事的义务。公务员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不得违法行政。(3)联系群众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4)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公务员必须随时注意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6)保守秘密的义务。公务员必须随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防止泄密。(7)廉洁奉公的义务。公务员必须公正廉洁,克己奉公,不得以权谋私。(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务员的其他义务。2.答案: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作出了较大的修改,主要表现在: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这“七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由参照公务员管理改为纳入公务员管理,这是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一大特点;二是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再根据职位类别设置不同的职务序列。根据产生、任免方式及管理主体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共同纳入公务员的管理。根据任用方式的不同,将公务员分为委任制、选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三是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四是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明确了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务员管理机构和有关法律责任。公务员法的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具体制度,包括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政纪处分、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内容非常丰富、具体,操作性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