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条文解读
本条是关于国家维护网络安全主要任务的规定。
一、监测、防御、处置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
当前,我国面临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网络入侵、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严重威胁着运行安全;二是,非法获取、泄露甚至倒卖公民个人信息,侮辱诽谤他人、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活动在网络上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借助网络传播、扩散,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维护网络安全,必须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并处置各类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因网络活动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供电、供水、教育、医疗卫生等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国家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等,都高度依赖于网络。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那些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关键性服务,一旦丧失功能或遭到损害后将会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生活带来严重损害的设施列为关键基础设施加强保护,这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惩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是保卫国家安全,保护公共和私有财产,保护公民人身等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在网络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国家采取上述措施及其他措施,是为了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正常秩序,使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网络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同时使公众在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获得有效保护,人权受到充分尊重,网络环境诚信、文明、健康,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