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条文解读
本条是关于国家推动形成全社会促进网络安全的环境的规定。
一、网络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
当前,随着网络的快速普及,网络安全问题与国家、企业和每一个社会组织、每一个公民都密切相关,维护网络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同促进。美欧等发达国家从自身技术优势和利益出发,在互联网领域主张所谓利益攸关方治理模式,鼓吹互联网自由和信息自由流动,反对政府对互联网的监管。我国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是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参与维护网络安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健全法制、强化执法、打击犯罪,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互联网企业必须切实承担起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保护用户隐私,保障网络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网民权益;网络相关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网上诚信体系建设;专家学者要利用专业优势,在制定网络安全政策、发展网络安全技术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广大网民从事网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自觉抵制不文明网络行为,监督举报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秩序。
二、国家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网络安全的基本任务
一是,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国家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坚决打击违法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以期形成安全、文明、健康、有序的信息传播秩序,建设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二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大力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传播正能量,凝聚强大精神力量。三是,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使社会各方面的网络安全知识得到普及,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得到提高,网络安全技能和水平得到提升,形成全社会广泛重视、共同有效参与的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