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民事案件案由适用法律规范指引(下册)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276.追收抽逃出资纠纷

img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8日第三次修正)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