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服务大局
一、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命题点⑫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1.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事业都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而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各种具体实践活动都必须充分考虑和高度重视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运行全局的影响。
2.服务大局理念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性和实践性。
(1)服务大局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实践诠释。
(2)服务大局是对法治运行实际状况和客观规律的深刻认知和正确把握。当今社会,法治实践与外部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法律的社会功能愈显突出。法治实践必须着眼于外部社会的要求,注重对外部社会的影响,把法治实践活动与社会发展的大局密切联系起来,把法律的实施紧密地维系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
(3)服务大局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和态势的必要配合和积极回应。在国际环境日益复杂,国内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矛盾集中而突出,各种重大自然与社会事件频发的大背景下,必然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家的核心影响力,以便综合统筹社会各项事业以及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全面、有效地应对和解决社会发展和社会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3.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
(1)认识大局的根本性。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大局,集中代表了党和国家以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反映着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要求,具有根本性特征。
(2)坚持大局的统领性。大局的统领性主要体现于,强调社会各方面对大局利益和要求的自觉服从,防止和杜绝一切有违大局要求、危害大局利益的行为。从法治工作角度坚持大局的这种统领性,就是要把各项法治实践活动自觉地纳入到党和国家的总体战略部署之中,使法治实践活动成为实现党和国家总体战略部署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要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排除和克服一切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或部门和行业保护主义,警惕各种利益集团对于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影响,消除法律实施中的“禁区”,用法制的统一性体现和实现大局的统领性。
(3)适应大局的历史性。党和国家的任务、人民群众的共同关切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步调整和变化,因此大局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法治工作对大局历史性的适应,要着重克服和解决法律固有的稳定性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法律的相对滞后性、司法机关职能固有的限定性以及以此而带来的履职的相对被动性与社会发展变化之间的矛盾。为此,要加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要保持法律实施的开放性,动态地适应社会发展大局的变化。
(4)分辨大局的层次性。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地方或部门大局与党和国家大局之间的关系,坚定不移地坚持地方服从中央、局部服从全局的大局观念和大局原则。(13/1/07;12/1/06)
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下列哪一做法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13/1/07)
A.某市规定只有本地企业生产的汽车才可申请出租车牌照
B.某省工商局开展为本省旅游岛建设保驾护航的执法大检查活动
C.某县环保局为避免工人失业,未关停污染企业
D.某县法院拒绝受理外地居民起诉本地企业的案件
B。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就是要把各项法治实践活动自觉地纳入到党和国家的总体战略部署之中,使法治实践活动成为实现党和国家总体战略部署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要维护法制的统一性,排除和克服一切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或部门和行业保护主义,警惕各种利益集团对于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影响,消除法律实施中的“禁区”,用法制的统一性体现和实现大局的统领性。易知,ACD不符合服务大局的理念,B项正确。
二、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命题点⑬
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要求
1.法治实践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1)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2)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是检验法治为大局服务具体成效的主要依据。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必须高度重视法治实践活动的社会效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3)注重和强调各地方、各部门以及各机构的协调与配合。
2.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一要充分履行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二要正确履行职责。遵从法治运行的客观规律,坚守法律的基本原则。三要能动履行职责。特别是在处理各种案件时,要善于把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导入到案件的处理之中,通过能动的执法和司法,有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服务大局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