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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易混考点】10
【关键性提示】
注意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相关规定。
【考点解读】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2006年3月21日):
(续表)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
(续表)
【真题链接】
1.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11/1/37,单选)
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C.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答案解析: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补充规定》第3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A选项正确。台湾地区与大陆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没有效力层次方面的高低差异。所以B选项错误。第5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时,或者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前,可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符合条件的,驳回其申请。所以C选项错误。第9条规定,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应当在该判决效力确定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而不能提出认可申请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所以D选项错误。
2.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1/1/79,多选)
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
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
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答案解析:B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所以A选项错误。第4条规定,除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送达。所以B选项正确。第5条规定,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受送达人在内地设立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并授权其接受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所以C选项正确。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不能依照本规定上述方式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应当在内地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第10条规定,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所以D选项正确。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续表)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2007年12月12日)
(续表)
【真题链接】
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1/39,单选)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答案解析:D。根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第3、5、6、15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向内地法院提交的申请书应当用中文制作。所附司法文书及其相关文件未用中文制作的,应当提供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故选项D正确。管辖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解除不影响管辖协力的效力,选项A错误。两个或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选项B错误。申请人依据本安排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应当根据执行地有关诉讼收费的法律和规定交纳诉讼费用或者法院费用。故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