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易错易混考点】7
【关键性提示】
由于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能力、票据行为的法律适用、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持票人责任、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等一系列法律行为涉及很多的连接点,很多考生容易混淆,但是只要理解各种法律行为的特点,加以整理记忆就比较容易了。
【考点解读】
我国涉及涉外票据法律适用的法律规定主要在《票据法》的第97-101条。归纳起来主要有:
(续表)
【真题链接】
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账户的丙国银行。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1/35,单选)
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
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
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
答案解析:C。我国《票据法》第97条规定,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罗得在乙国给希姆所开支票的记载事项应适用乙国法律,故选项C正确。票据的法律适用是法定的,只有关于支票出票时记载的事项当事人可以选择法律的适用,故选项A错误。《票据法》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乙国法律,选项B错误。《票据法》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题中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甲国法,故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