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华裔小说的回望书写
美国新华裔小说自20世纪70年代诞生以来便凭借浓厚的“中国味”回望吸引着美国读者,逐渐从边缘步入主流,并成为推动美国小说本土化的重要力量。本文对美国新华裔小说的具体表征及深刻内涵进行剖析,认为美国新华裔小说的主要表征体现在其别具一格的中式英语、博人眼球的中国题材和纠缠交错的创作心理上。掀开表象,我们发现美国新华裔小说家们的“中国味”书写实际上反映出他们两头难靠边、对祖国和移居国或旅居国两头既亲近又疏离的尴尬处境。
20世纪70年代以来,到美国“洋插队”的中国人逐渐增多,其中一批人逐渐走上了用习得语英语进行创作的道路,并成为美国乃至英语界一种特殊的创作群体,我们把这个作家群体命名为美国新华裔英语作家。华裔新移民作家在美国文坛陆续崭露头角,要从英徕(Ying Lai)的《“三十六计”:监禁与逃离——关于红色中国的个人叙述》(The Thirty-Sixty Way: A Personal Account of Imprisonment and Escape from Red China, 1970)说起,再到郑念的《上海生死劫》(Life and Death in Shanghai, 1987),哈金的《等待》(Waiting, 1999)和李翊云的《千年敬祈》(A Thousand Years of Good Prayers,2005) 等,这批作家已经为美国文坛输送了52部名声不算小的英语文学作品,而且这些作品几乎部部畅销。其中小说作品数量最多,影响最大,对美国小说本土化的贡献也最大。哈金等作家凭借小说创作频繁斩获美国甚至国际重要文学奖项,带动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成为一种引人关注的文学现象。这批移居或旅居美国的作家大都出生于20世纪50年代或稍后,可以说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他们大都经历过“上山下乡”和后来的“洋插队”。20世纪70年代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大规模留学浪潮袭来时,他们还未来得及思考自己的前途与命运,便相继踏上了前往美国的路途。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青少年时期的回忆,新环境带来的心理冲击,以及在异乡的新奇见闻不断压积,最终促使这一批人走上了创作之路。而他们笔下生动的中国社会图景,优美的中华古诗词句和独特的华人内心世界,都迅速吸引了美国读者的目光。这种对中国元素的回望书写已经在美国当代文学中占有了一席之地。
一、别具一格的中式英语
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最明显的特征便是其中式英语的使用。这里的中式英语并非指中国人在用英语表达时犯的令人啼笑皆非的语法错误,而是主要指中国人在英语写作中流露的中文思考、中式思维进而形成的令美国乃至整体英语读者耳目一新的独特的写作风格。由于中文和英语所激发的语言感受力不一样,其所表达的内容也不尽相同。拥有跨国写作经验的严歌苓曾说:“外国人对中国作家普遍的反映就是多愁善感。你认为非常感动,很可能到美国文化中就过于善感”。裘小龙也曾形象地举例说明,“‘外滩’这个中文词,无论在我个人经验层面,或在一般层面上,拥有多么丰富的联想,一旦到了英文中,顿时消失殆尽”。所以,我们看到的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是融合了中英文两种语言感性,或者说介于两者之间的独特表达形式。
首先,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的文字大都浅显易懂,以白描为主。这里有两点原因。第一,正如裘小龙所说,在英文表达中,中文自身携带的感性信息被消磨。以李商隐的《无题》为例,这首诗以意蕴幽隐,寄情深微著称。“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简单十四字便勾勒出离人的绵绵哀伤,押韵的诗句读起来也朗朗上口。为表现陈超探长的深厚文化底蕴,裘小龙也引用了这两句诗。他是这么表达的:“It is hard to meet,but hard to part too,the east wind languid,hundreds of flowers wasted.”通过这样的翻译,美国读者应该能明白作者所要烘托的感情,但是他们的感受和中国读者的感受必然相差甚远。这是因为中文和英文根本就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字系统。中文是象形文字,每个字都是一幅生动的图画,拉丁字母则完全不具备这种功能。一旦由图画变成字母,原本栩栩如生的作品就变得枯燥许多。第二,作家的英语水平有限。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都是在成年后移民美国,已经过了学习语言的黄金时期,无论后天怎么努力学习英语,也无法做到像本土作家那样自然地道。《破坏分子》(Saboteur)是哈金短篇小说集《新郎》(The Bridegroom,2000)的第一个故事。文中的丘老师就用了“hoodlum”一词表达对警察的愤怒。“hoodlum”的字面意思是“流氓”,中国读者不难理解丘老师是指责这些警察无理取闹,惹是生非。但是对于美国读者而言,“hoodlum”更多地指代街头恶棍青年,与警察身份并不一致。倘若不结合语境,他们可能很难理解丘老师所言何意。所以,也许流利的英文表达会让美国读者在很大程度上忽视新华裔小说家们的母语,但中英间的语言差距在文本中依旧会不时体现。
其次,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笔下的“中式英语”接近于生硬的直译。美国新锐作家克莱尔·梅苏德(Claire Messud,1966)读罢哈金的《新郎》后则表示:“哈金的作品读上去就像是用中文写的,然后再自己翻译成英语。”另一个例子就是哈金的《词海》(Ocean of Words, 1996)。哈金在书中使用了很多典型的“文革”语言,他使用的英文对应词如下:“老一辈革命家”(revolutionary of the older generation)、“阶级敌人”(class enemies)、“阶级斗争警惕性”(vigilance of class struggle)、“从内部攻破钢铁堡垒”(corroding the iron bastion from within)、“意识形态战线”(ideological front)。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这种不顾美国读者是否能够理解的表达可谓是不能更“直”。照理说,哈金在美国生活多年,对美国人的口语表达还是比较熟悉的,但他在翻译“老一辈革命家”的时候怎么就不翻译成veteran,而偏偏说成“revolutionary of the older generation”呢?这一现象也得到美国学者的注意。阿尔伯特·吴(Albert Wu)和米歇尔·郭(Michelle Kuo)就在《洛杉矶书评》(Los Angeles Review of Books)撰文称,这么做会“让读者了解‘原汁原味’的中国”。
最后,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的作品都有“套路”可循。单凭英语水平,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是不占任何优势的,所以他们就在写作技巧上下足功夫,而美国各式各样的写作班正好满足了他们的需求。事实上,哈金、严歌苓、李翊云、白先勇等许多新移民作家都是美国作家班的产物。哈金曾在一次采访中说道:在美国,没有作家不上创意写作班。凭借精湛的写作技巧,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更加赢得美国读者的喝彩和青睐。李翊云的作品以想象力丰富著称,同时又具有哈金的一些特点,但是其写作技巧又更胜一筹。
每一部小说的故事情节都构思精巧,新颖独创,语言则冷静而克制、简洁又流畅、幽默却不失凝重,蕴含着静水流深般的巨大能量,展现了作者在生活中捕捉细节、见微知著的能力和高超的叙事才华。
可以说,在美国学界,对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讨论最多的,除了写作内容就是写作技巧了。
但是他们的“中式英语”何以受到如此追捧?这里有多方面的原因。第一,美国人佩服这些“半路出家”的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用英语写作的勇气,对他们的语言水平也报以宽容的态度。第二,这种中式英语的出现正好以其陌生化的效果——“新美国人及其他以英语为母语的人们的耳目,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掠过近些年有些呆板的美国文坛”。哈金在波士顿大学创意写作班学习时,教授莱斯利·爱普斯坦(Leslie Epstein)就注意到了他,并意识到了中式英语会吸引美国读者,因此很欣赏哈金的写作才华。他唯一纠正哈金写作的地方,就是哈金有时候会写“yeah”这个词,他告诉哈金,这样写太美国了。这个细节反映出中式英语这种看似瑕疵的存在,在美国反倒是有市场的。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美国新移民华文小说家和传统华裔美国小说家都属于美国华裔小说家,但语言的使用并没有带给他们同等的荣耀。因为对于传统华裔美国小说家而言,英语是他们的母语,不具备“中式英语”的独特魅力。而新移民华文小说家是用中文写作,也不在美国学者的讨论范围。
第三,中式英语之所以能被接受也得益于美国的多元主义文化策略。哈金的另一位老师,英语文学界的大牌尤金·古德哈特(Eugene Goodheart)表示,如果哈金在非美国的区域用英语写作,也许不会这么成功,是“美国文化的开放给了像哈金这样的作家邀请函”。美国汇聚了众多的少数族群,也不乏像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 1931—2019)这样取得相当成就的族裔作家,但以非母语身份从事英语写作的人则寥寥无几。相比之下,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这一已成规模的阵营着实显眼,他们的出现也带给美国文坛以新的可能。
那么“中式英语”的使用有什么深层含义呢?其实用英语写作本身,就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斯坦福大学的语言学教授佩内洛普·埃克特(Penelope Eckert)认为,语言策略的选择都具有一定的社会象征意义,并与社会身份的表达息息相关。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约翰·甘伯兹(John Gumperz)和珍妮·库克-甘伯兹(Jenny Cook-Gumperz)也表示社会身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语言得以建立和维持的。由此可知,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正是借助英语表达来对自己是中国人这一文化身份进行逃避。哈金在他的《被放逐到英语》(Exiled to English)一文中也曾表示,他想“进入一个新的领域”。语言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哈金们对自己母语国的疏离。
“在建构现代化的想象社区时,语言充当了确定文化边界的重要标志。”而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用英语写作中国故事则冲破了以往以语言界定的文化边界,体现出后现代式对传统的解构。这些后现代话语,凭借它们典型的跨界性、流动性、异质性和多元性打破了“本土语言就是民族主义者的象征”这一太过简单的定义。放眼全世界,进入后殖民时代以来,非母语写作便已蔚然成风。拉什迪以自己的非母语写作开创了一个新的文学时代——“后拉什迪时代”。非母语写作作家群正跨越双重甚至多种语言和文化传统,创作着一种新小说以对应一个新世界,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的出现正好顺应了这一新的文学形势。它的流行代表着全球化社会非母语写作的盛行。
二、博人眼球的中国题材
单凭具有中国特色的语言还不足以令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持久地吸引读者,实际上与中国相关的主题内容比语言本身更加重要。评论家芭芭拉·博迪克(Barbara Burdick)在《半岛先驱报》(Peninsula Herald)中也说:“对西方而言,没有哪个民族比中国更神秘了。仅是看到‘中国’这个词,就会让人联想到古老的条例、异样的茶叶、迷信的想法、光滑的丝绸和喷火的巨龙。”而早在20世纪40年代,赛珍珠(Pearl S. Buck, 1892—1973)的《大地》(The Good Earth, 1931)就已在美国掀起了一阵“中国热”,此后中国作为神秘东方的代表一直勾引着西方世界的好奇心。而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的出现则恰好满足了西方世界的窥探欲,也成为他们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
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吸引大批读者关注的最主要的原因当然在于他们笔下的中国故事。“东方几乎是被欧洲人凭空捏造出来的东方,自古以来就代表着罗曼司、异国情调、美丽的风景、难忘的记忆、非凡的经历。”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群的出现正好满足了他们对“东方巨龙”的幻想和好奇。首先,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作品中的题材多源于作者的亲身见闻,写实性较强。他们把自己的经历幻化成文字,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揉进章节里,可以说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本质上就是一道中国文化盛宴。这些作品中的中国元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对中国当代民情的精细描写。民情能充分展现百姓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水平,侧面反映出当时国家的经济水平和民俗文化。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在创作中国故事时,都掺杂了很多生活细节,用生动的笔触让读者从细微处见识体验一个鲜活的、刚刚起步的新中国。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经济水平还比较落后,所以我们能从《等待》中看到孔林的老婆淑玉还留着小脚,了解到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中国工人阶级的工资只有几十块钱,买东西要用粮票,吃一回肉很稀罕,很多人没有见过虾,等等。他们作品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第二是对中国文学文化的大量援引。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对此从小就耳濡目染,他们的生命里深嵌着中国文化的密码。为了更好地刻画人物,尤其是刻画中国知识分子,他们会有意地引用中国古典诗词及古文俗语,从而形成了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的又一景观。在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中,引用中国古诗词最多的要数裘小龙。他塑造的陈超探长颇具古风,酷爱引经据典。从儒家经典,到唐诗宋词,再到毛主席语录,他能都信手拈来。在《外滩花园》(A Loyal Character Dancer,2002)中,陈超的手提包里随身携带着一本中国古词选。一次,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世坤找他谈话说,“走了不少路吧,陈队长。”陈回道:“谢谢你,李副书记,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其他的诗句还有南唐后主李煜的“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北宋词人柳永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等等。
除了诗歌,在民间广为流传的成语、歇后语等也是中国文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闵安琪的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的中国成语、俗语和歇后语等,比如:过河拆桥(destroy the bridge after acrossing the river)、掩耳盗铃(covering your ears while stealing a bell)、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Once bitten by a snake, forever in fear of ropes)等。
第三是其对一些中国政治文化现象小说式的反映。在传统华裔美国文学中,中国的地理空间和文化空间总是难以想象和描述的。但美国新华裔小说家们则用细微具体的文字为我们呈现了1949年后的中国的一些社会政治现象。在西方学者的眼中,1949年后的新中国一直是一座神秘莫测的迷宫。而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作品中对中国政府、官员及政策的介绍则部分反映了中国的政治文化。因此,政治性较强是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的另一大特点。而事实上,美国新华裔小说家们的描写也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与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对中国政治的“批判”相比,几乎同时崛起的新移民华文小说家则更多地弘扬爱国主义主题,较多地揭露美国制度的弊端。仅看新移民华文小说的标题,我们就可以大致推测他们的写作内容。比如,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曹桂林的《北京人在纽约》、程宝林的《美国戏台》和薛海翔的《早安,美利坚》等。从这些标题里,我们就可简单推知新移民华文小说家主要讲述华人在海外的生活经历。但他们又没有简单地停留在用移民生活博取眼球的程度,在一字一句里,我们都能感受到他们跳跃着的一颗爱国红心。而在写作主题上,华人在美国唐人街的生活,尤其是“唐人街华人”为谋生奋斗挣扎的辛酸,是美国华文文学中反复出现的主题。
而传统华裔美国小说家虽说似乎写的也是“中国故事”,但他们笔下的故事“已经不是中国人熟悉的故事,而是一种再创作”。赵健秀曾指名道姓地猛烈批评在华裔美国作家群中极负盛名的汤亭亭、谭恩美和黄哲伦等人是“伪”华裔作家,指责他们篡改和歪曲中国文化以迎合白人口味。他最主要的理由就是这些所谓的华裔美国作家写的中国根本不真实,都是对传统文本的改变甚至是“篡改”。汤亭亭以花木兰为原型塑造了《女勇士》(The Woman Warrior, 1976)的女主人公,中间又嫁接了岳母刺字的历史典故,而故事内容与花木兰几乎没有任何关系。当然,这些作家的创作也是有一定的特殊动机的。汤亭亭想要借花木兰这个勇敢的形象打破西方对华裔女性沉默软弱的刻板印象。赵健秀使用水浒传的一百零八汉也是为了凸显男性的孔武有力,并非为了向西方介绍中国历史传说,而是旨在改变华裔男性长期以来营造的虚弱无力的形象。尹晓煌透过现象看本质,一针见血地指出传统华裔美国小说家借用中国元素实际上就是为了“展示和凸显自己的个性”。因为他们从小浸泡在美国文化中,缺乏对中国社会的直接接触和对中华文化的感性体验,因此只能从美国人的角度看中国。
综上所述,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对中国生活、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展示已成为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的招牌,写实性和政治性强等特点也将他们与美国新移民华文小说家和传统华裔美国小说家区分开来,并因此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毋庸置疑,凭借自身特色及写作技巧,他们取得了不俗的文学成就,但这并不意味着将其奉为圭臬或捧上神坛。毕竟,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虽然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的写实性较强,但这一特点也包含着美国学者戴着有色眼镜的解读,他们情愿相信新华裔英语作家笔下的内容都是真实的。事实上,新华裔英语作家对社会现实的交代并非那么准确,裘小龙笔下20世纪90年代的上海就遭到许多国内读者的质疑。这点也可以理解,毕竟新华裔英语作家们长期在美国生活工作,对日新月异的祖国的把握难免会出现偏差。但在不了解情况的美国读者眼中,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叙述的都是中国的社会现实。
其次,假设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笔下都是货真价实的“中国故事”,这些文字也只是在中国以外能收获一点关注。就其价值高度和思想深度而言,他们根本无法和与其成长背景类似的许多当代中国作家相比。对此,学者曾对哈金的一席评论可以说颇具代表性:
他的“中国人的故事”充满传奇色彩,但也只是传奇而已,但中国乃是最不缺乏传奇、逸事、趣闻的国度,中国读者早就在乘火车蹲马桶时被这类东西喂饱了。哈金那些可以让美国人惊讶的精心之作很难触动中国读者。他写了我们熟悉的故事——以美国作家班培养的一丝不苟有板有眼的笔法写来——却没有在此之外提供我们不熟悉的、足以触动我们、震撼我们的东西,那种超出“中国人的故事”之外或蕴涵于这些故事之中的审视中国的别样的目光和心地。
这话可以说是切中肯綮,说到了这类作品的痛处。再次,有些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一直在有意抹黑中国形象。在有些美国学者看来,新华裔英语作家描写中国黑暗面的原因是:“在中国批判中国政府可能会有牢狱之灾。在中国以外批判的话,国内的人就听不到这些言论,也就无可厚非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话与事实出入显然太大,完全不符合中国国情,基本上都是武断猜测之言。其实,中国国内的文化风气早已相当开放,美国新华裔英语作家们的作品是完全有机会引进过来的。而美国新华裔英语作家中相当一批人也并不是很了解这几十年来的中国,甚至缺少一些起码的常识。
最后,西方读者对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的追捧与他们对作者个人的接受并不等同。《自由生活》(A Free Life,2007)是哈金耗时最久完成的书,也可以说是他写作生涯上的转折点。哈金在这部书中第一次把写作背景从中国搬到了美国。该书讲述的是华裔移民武男一家三口移居美国,融入美国生活的过程。作品中的武南其实就是哈金自己。然而,这次转型并没有收到一如既往的好评,反而遭到美国著名作家厄普代克的强烈批判。厄普代克认为这本背景设在美国的书,比哈金之前的作品更加文理不通(solecism)。他还借用小说主人公被讽刺的话来批评哈金:“你运用英语的方法太笨拙了。这对我作为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不仅如此,厄普代克还指出哈金所描写的移民在异国他乡适应和生存的过程递进平缓,缺乏戏剧性。在《自由生活》以前,哈金的作品集中描写中国政治的黑暗,部部作品都备受吹捧,此后转向对个人生活经历的梳理和阐述后,反而不受主流学者喜欢了,可见相比作家的个人经历,美国的学者更加重视他们展示出的另类中国。换句话说,他们希望通过新华裔英语作家满足他们对中国的好奇心,但对他们个人并没有真正友好地接纳。
三、矛盾纠结的创作心理
文化身份的双重性是流散作家的一大特征。萨义德曾说:“流亡者存在于一种中间状态,既非完全与新环境合一,也未完全与旧环境分离,而是处于若即若离的困境,一方面怀乡而感伤,一方面又是巧妙的模仿者或秘密的流浪人。”作为华裔流散族群的一员,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也具有双重文化身份。然而,不同于自认为是美国人的传统华裔美国小说家,也不同于自认为是中国人的新移民华文小说家,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在身份问题上表现出摇摆不定的倾向。虽然他们也顺利地在美国扎了根,但他们不肯也没有办法遗忘大洋彼岸的祖国,与此同时,他们又紧抓着中国过去的落后和弊端不放,这样的文化身份认同显然更为复杂,反映在创作心态上则是纠结和矛盾。
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对中国文化的态度很难清晰定位。一方面,从《上海生死劫》对“文革”往事的讲述,到《等待》中对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命运的唏嘘,到《千年敬祈》中对中国传统习俗的质疑,再到《上海救赎》中对中国官场政治斗争的讽刺,各个时期的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始终在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对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的评判中。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像是局外人,字里行间流露出对中国的排斥和疏离。首先,他们选择通过使用英语来摆脱中文的影响,给自己发泄情绪找寻空间。其次,相对于声称自己是个中国人,他们更愿意说自己是没有国家的人。李翊云曾经表示自己“不代言任何种族,任何国家”。当有读者提问哈金的“家”在哪里,哈金说,“是美国,空间上这里就是我的家,因为现在我住在这里。另一层面,对于一个写作者,写作就是我的家园”。此外,笔者注意到一个现象,引进到中国来的美国新华裔英语文学作品大都经由他人翻译成中文。在有中文译本的十二部作品中,仅有两部是由哈金本人翻译或参与翻译。而语言能力那么强的裘小龙也是宁愿把自己的作品交给他人翻译,其中的缘由令人费解。
很明显,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并不完全认同中国的文化价值观,与此同时,他们又把对自由生活的愿景寄托在美国。除此之外,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大都在美国高校任职,享受着稍好的地位和待遇,不仅拥有了稳定的物质生活,还通过美国读者的认可获得众多重要的文学奖项,这也强化了他们对美国的认同。哈金在创作《等待》之前就已经获得终身教职,这让他有足够的时间、金钱和信心从事创作。他们这些作家的作品在美国市场乃至整个英语世界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欢迎,来自美国媒体界和学界的潮水般的好评也让他们感受到了自己价值的体现,极大地收获了成就感。
而在这点上,新移民华文小说家与之几乎相反。不是说新移民华文小说家一点都不认同美国,他们在那里生活了几十年肯定是有感情的。但美国新移民华文小说家们绝大都是“中国心,美国籍”。对待中国和现在定居的美国,他们怀揣同样的热情,对中国的感情甚至压过了对美国的。在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中,有这么一段话特别能代表他们这些新移民华文小说家的心声。
入夜,美国国庆音乐演唱会在焰火齐放中开幕,当波士顿乐团的演奏家们演奏到《星条旗永不落》时,美国人的热情几乎到了疯狂的程度,不论白人、黑人,到处是狂舞着的美国国旗,跺脚、蹦跳、拥抱、鼓掌,比美国人看棒球锦标赛还疯狂十倍。我在这无比激动的节日狂欢中,不禁感到这种崇高的爱国激情,这种公民的自豪与自信……
而在2016年11月28日上海师范大学举办的名为“旅美作家和文学创作”的讲座中,作家周励也明确表示她绝对是中国心。就在她的代表作《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中,周励对自己的中国人身份很自信,总是想在美国为中国人争光,她随口哼唱的都是在国内学的中文歌曲。而相比之下,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对中国就显得格外排斥了。
至于传统华裔美国小说家,他们显然更认可自己是美国人。在任璧莲的《典型的美国人》(Typical American,2008)中,开篇便写着“这是一个美国故事”。汤亭亭曾经明确表示:“我觉得不论是写我自己还是写其他华人,我都是在写美国人……我是在为美国文学添砖加瓦”。除了公开强调自己是美国人以外,他们也会在作品中表达与中国父辈的巨大代沟。在代表作《女勇士》中,汤亭亭说道“每当我父母说到‘家’,他们就把美国搁一边,把欢乐搁一边,但我并不想回中国去。回去的话,父母会把我和姐妹们一起卖掉”。这部小说为汤亭亭赢得非小说类“美国全国图书评论奖”(The 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同时也收到了大量的文学评论。但看到这些评论的汤亭亭不仅没有感到欣慰,反而奋起反抗,特意写了《美国评论家的文化误读》(Cultural Misreadings of American Reviewers)一文进行反驳,说“他们夸的地方不对”。她这么说的原因是一些评论家用“神秘莫测的”(inscrutable)、“异国的”(exotic)和“东方的”(oriental)来形容她的作品。她觉得这种说法表明评论家们没有把他们(华裔美国人)当成普通的人类。她还反驳道:“这些评论的另一个恼人的特点就是没有看到我是美国人这个事实。我和所有的美国作家一样,我也想写美国的伟大之处。”
这里绝不是说传统华裔美国小说家对自己的祖国毫无感情,只是他们的感情更加复杂,更加难以言表而已。1984年,汤亭亭首次到访中国。回乡的路上她紧张得说不出话,她说,“我害怕中国根本不存在,是我一直在创造着它”。只是他们对中国的历史和文化的了解还只停留在道听途说的层面,根本没有深入内核。他们从小接受的都是美国式教育,来自学校和社会的熏陶让他们更加适应美国的文化价值观。就算他们认同中国文化,那也是从一个美国人的角度出发得出的结论,而实际上,他们不是也不可能真正变成中国人。
同理,无论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怎么排斥中国,怎么宣扬中国的黑暗面,他们始终都是中国人,他们不是也不会变成美国人。说要从血里把故乡挤出去的武南最后还是靠经营一家中餐馆谋生,这也象征着美国新华裔英语作家与中国割不断的血缘亲情。他们写作很多就是为了排遣自己对祖国的不满,然而,他们的抒发只能强化他们自己是中国人这一事实。他们越是写中国的黑暗面,就越是凸显自己的中国性。同时,虽然他们的法律身份变成了美国人,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文学表达方式仍旧透露着中国感性,只是某种程度上的异化而已。无论他们怎么写美国的好,在美国人眼里,他们始终都是华人。虽然他们的作品一定程度上已经进入美国主流文坛,但华裔群体还是在美国主流社会的边缘徘徊,他们身上的标签永远是中国人。美国人始终在用一种主人翁的眼光审视着这批外来族裔,审视着这批外来打工仔和打工妹,这不只是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要面对的现状,更是所有华裔美国作家都不得不承认的事实,甚至可以说是所有少数族裔共同的命运。
确实,凭借地道的中国书写,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在美国获得了超乎想象的荣誉和成功。“中国味”的英语表达和情节描述为他们赚足了眼球,但这些文字的背后又代表着什么?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毫无疑问属于流散作家,他们有着对自己的祖国既眷恋又远视的倾向。他们植根于中国,无论走到哪里,用何种语言写作,他们骨子里都是中国人。其中的另一个事实也特别值得关注和思考:美国文学奖的设立与选拔毫无疑问反映着一定的政治导向,他们为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戴上桂冠的同时实际上做了两件事,他们既强化了美国的多元文化特性,又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真正中国文化的有效传播,可谓是一举两得。从文化交流上来看,美国新华裔英语小说的传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新华裔英语小说家们熟悉中美国两国文化,具备双语表达能力,是再合适不过的沟通桥梁。他们一定程度上宣传了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但他们在字里行间流露的讽刺与批判也某种程度上矮化甚至扭曲了中国形象;另一方面,他们较大程度上认可美国,但并不认同归属美国,对美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也颇有微词。他们处于一种两头不靠边的状态,形成一种尴尬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