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进而言之,纵使鲁迅创作《狂人日记》的时候能够从容书写,也未必就能改变其中对家族生活的具体描写和“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这个宏大主题之间的“偪促”关系。
“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5),是鲁迅自己设定的要在《狂人日记》里寄托的主题。这个寓意的主题很快就得到新文化界的高度认同和赞誉。如《狂人日记》发表不久,反孔反儒的急先锋吴虞就撰写评论,礼赞《狂人日记》揭发“吃人的礼教”的重大意义——
我读《新青年》里鲁迅君的《狂人日记》,不觉得发生了许多感想。我们中国人,最妙是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吃人与礼教,本来是极相矛盾的事,然而他们在当时历史上,却认为并行不悖的,这真正是奇怪了。
《狂人日记》内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我觉得他这日记,把吃人的内容,和仁义道德的表面,看得清清楚楚。那些戴着礼教假面具吃人的滑头伎俩,都被他把黑幕揭破了。(6)
从此,“礼教吃人”的揭露和“救救孩子”的呐喊,就被公认为《狂人日记》的主题,诚如严家炎先生所说,《狂人日记》几乎成了小说版的新文化“人权宣言”。理论版的新文化“人权宣言”,则非周作人的《人的文学》莫属。按,《狂人日记》发表在1918年5月15日出刊的《新青年》第4卷第5号,《人的文学》发表在1918年12月15日出刊的《新青年》第5卷第6号。《人的文学》显然呼应着《狂人日记》,慨叹中国还需从头“辟人荒”——
中国讲到这类问题,却须从头做起,人的问题,从来未经解决,女人小儿更不必说了。如今第一步先从人说起,生了四千余年,现在却还讲人的意义,从新要发见“人”,去“辟人荒”,也是可笑的事。但老了再学,总比不学该胜一筹罢。我们希望从文学上起首,提倡一点人道主义思想,便是这个意思。(7)
由此,周氏兄弟桴鼓相应,推动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人的解放”热潮。这个“人的解放”的新人学之主旨,乃是强调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它显然适应了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思想要求,所以一代代新青年欣然接受。这当然是好事,但可惜的是,周氏兄弟的新人学观念完全否定了中国的历史文化思想传统,几千年人文化成的文明中国竟被贬斥为“吃人”或“非人”的人外世界。如此偏激之论不仅轻佻自贱,而且也不合中国的历史实际。
其实,中国并不缺乏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的传统,毋宁说,自春秋战国之际儒道墨诸家相继崛起之后,作为人的道德理性之自觉的人文主义就成为中国文化之主流,并从社会的中上阶层逐渐普及于普通的农家里巷。当然,中国的人文主义传统是应该现代化的。同时,中国的历史固然难免“吃人”之祸,但那些毕竟是一些特例,公正地说,与世界上的任何国家民族如西方之血淋淋的历史相比,中国历史在总体上毋宁说更近人道些。要说中国文化的缺点,则可能因为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个自成一体的内聚性的土地—农业社会,所以中国的人文主义思想传统作为调节此种社会关系的意识形态制度安排,就比较倾向于强调家庭和社会的安定,而较为抑制个人主义。这种缺点在现代的世界格局下自然亟须补充也是可以补充的。同样,以“仁义”为核心的中国人文主义传统,其实也是有助于个人主义的新人学之健全的。
可是,急于以其新人学观念推动中国社会改造的鲁迅,顾不得周全和公正,甚至为了取得轰动的效应而不惜过甚其词、矫枉过正。《狂人日记》发表后也果然获得了惊人的效果,傅斯年和吴虞迅即发表的读后感,就是明证。可是作者的意图如此高调出之,也就注定了《狂人日记》书写的分裂——所谓“吃人历史”的全然判断和“救救孩子”的热情呐喊,根本不可能在写实主义的书写里得到自然而然的表达,而不得不硬行借助象征来寄托其微言大义。
几乎可以肯定,鲁迅如果从其个人的家庭生活经验出发“写实”地写,他是不大可能构拟出《狂人日记》那样一个“封建”大家庭里“人吃人”悲剧的,毋宁说,越是在所谓“封建”的大家庭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人情礼教,就越是最正常不过、最为常见的事情。事实上,鲁迅自己就是这样的孝子仁兄之典范——在祖父犯事、父亲病危及其过世之后,作为长子长孙的鲁迅自觉承担起长兄如父的职责,克尽兄弟友于的爱心,努力赡养母亲、抚育两个弟弟,为此,他甚至不惜放弃学业、提前就职,直至帮助两个弟弟成家立业,又一同搬家到北京,三兄弟共同生活、奉养老母。这是截至创作《狂人日记》时鲁迅自身的大家庭生活经历,足以确证家族制度和礼教并非父子兄弟相残的“吃人”样,较诸欧洲上层阶级嫡长子继承制之无情剥夺弟妹权利、逼迫他们从军殖民或离家当女教师当修女,可要人道得多了。
事实上,富于人情的家族制度和崇尚仁义的人文教化,乃是中国农业社会的常态与常情,尤其在“封建”大家庭里,即使嫡长兄与庶母弟之间也不乏爱护有加、兄弟情深的故事。即如老作家金克木(笔名辛竹)的自传体长篇小说《旧巢痕》,就描写了一个旧式大家庭从辛亥到五四的遭遇和变迁:革命后的第二年,曾当过县官的老父亲撒手归天了,留下了包括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儿子在内的大家庭;长子竭尽心力维持着大家庭的排场和旧家庭的礼数;小儿子则是收房丫头所生,与同父异母的大哥相差近四十岁。这位小儿子后来成了一个新文化人(也即金克木的化身),他作为故事的叙述者,在多年后回忆当年大家庭的往事时,既如实地写出了旧家庭、旧礼教的一些不合理之处,也情不自禁地回想起大家庭其乐融融之景和兄弟手足之情。其中最感人的是外出的大哥回家处理家务之余,亲自带小弟弟外出宴客学规矩一节,和他离家前夕亲自教小弟弟念书一节。前者是为了小弟弟不失官宦人家的礼数,后者是为了小弟弟不断书香世家的传统。这些在激进的新小说家笔下备受讥嘲的东西,在《旧巢痕》里却被描绘得极富人情和美感。金克木这部自传体小说对旧文化的失落和旧家庭的解体,怀抱着一种悲欣交集的矛盾情怀,为其无可奈何的没落唱出了深情的挽歌。
从新文化的价值立场来看,作为旧文化巢穴的家族制度是处处不合理的,极其缺乏人道的。这种持续了近一个世纪的非难固然有助于文化上的破旧立新,但作为一种历史认识就未必公平了。早在20世纪30年代冯友兰先生即指出:“我们不能离开历史上的一件事情或制度的环境,而去抽象地批评其事情或制度的好坏。有许多事情或制度,若只就其本身看似乎是不合理的。但若把它与它的环境连起来看,则就知其所以如此,是不无理由的了。例如大家庭制度,很有人说它是不合理,以为从前的人何以如此的愚;但我们若把大家庭制度与农业经济社会合起来看,就可以看出大家庭制度之所以成立,是不无理由的。”(8)这并不意味着冯先生反对变革,相反的,他充分认识到制度——包括文化制度和道德观念——有其经济的根源,因而不可避免地要随经济的变革而变革;但同时他也提醒人们任何变革都有得有失,而失去的未必就全是不值得珍惜的,得到的就一定会是好东西——“例如我们旧日的宗法制度,显然是跟着农业经济而有的。在农业经济中,人跟着地。宗族世居其地,世耕其田,其情谊自然亲了。及到工业经济的社会,人离地散而之四方,所谓宗族,亲戚,有终身不见面的,其情谊自然疏了,大家庭自然不能维持了。”(9)就此而言,真正令《旧巢痕》的主人公恋恋不舍的,乃是曾经维系过那个大家庭的富于人道与爱之关怀的伦理亲情。虽然伦理亲情是旧文化的核心,而新文化人大抵以古今异势而严判新旧,但时代有古今而人情不相远,即使是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人,在伦理亲情上也未必就没有相通的诉求,仁义礼教的价值正在于此。
对此,我自己也不无切身体会。余生也晚,农村社会早已没有了封建大家庭,旧礼教也似乎被批得体无完肤了,但实际上家族制度和礼教在我的家乡仍然存在,并且隐然成为维持农村社会基本秩序的真正力量。我自己就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却很讲礼法的农家,从小跟长辈学“礼节”,从小就被教导为人要“仁义”,从小就接受着为人子要讲“孝道”的言传身教……有时实在感到束缚和压抑。所以1978年考入大学并且就读中文系的我,自然很快就接受了新文化和新文学反封建礼教、反家族制度的立场,知道了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可贵。然而,我也不止一次地心感不安,因为我发现在农村生产力落后、经济不发达、国家又不给予社会保障的背景下,倒是幸亏有封建礼教和家族制度的残余,尤其是我的哥哥坚定不移地恪守“孝悌”之教,毫无怨言地牺牲自己的前途留在农村家中,毫不犹豫地挑起了长子的重任,尽心尽力侍奉老人、抚养弟妹,我才得以解除后顾之忧去念了一所大学又一所大学。这不也多少证明了封建礼教、家族制度不全是坏事,倒颇有些好处吗?至少我自己无法否认沾了它的光,我的“个人奋斗”就得到了整个家庭尤其是哥哥的衷心支持。老实说,越到后来我的这种感觉越强烈,不但从理智上肯认仁义礼教、家族制度在农村社会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而且由于自己后来长期旅食都市,发现城里人对门而居竟然觌面不识,甚至老死不相往来,反倒觉得宗法制度和仁义礼教的传统更富人情味,恰与新文化人控诉的惨无人道的“吃人”相反。
回头再看《狂人日记》,鲁迅既然无法写出一个正常的“封建”大家庭里父兄子弟之间如何“人吃人”的悲剧,于是便虚拟了一个“迫害狂”患者的日记来影射寄意。应该承认,鲁迅的现代医学和病态心理学的知识,在艺术上帮了他的大忙,所以作品刻画“狂人”的迫害狂心理和敏感乖张的言行,非常生动真实——他总是疑神疑鬼地自以为一切人与物都对他不怀好意,赵家的狗看他两眼,让他非常害怕;吃一碗蒸鱼,也让他疑心是吃了人肉;他疑心死去的妹子被大哥吃了,自己也可能在无意中吃了妹子的肉……如此等等,诚然是“迫害狂”患者病态心理的真实写照,但也正因为这是一个“迫害狂”患者的日记,正常的读者未必会信以为真。于是,鲁迅便有意识地在其中加上一些莫测高深的富于文化批判精神的微言大义,引导读者超越“写实”去理解“吃人”的宏大寓意。如那个常被引用的著名段落——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个生硬附加上去的微言大义,旨在引导读者超越“迫害狂”的真实描写而向高远处生发深刻批判性的想象与义愤。与此同时,为了启发读者想象所谓封建大家庭里如何“骨肉相残”,鲁迅也让狂人对其长兄如父的大哥,进行了诛心的猜想和“莫须有”的揭露——
我说“老五,对大哥说,我闷得慌,想到园里走走。”老五不答应,走了;停一会,可就来开了门。
我也不动,研究他们如何摆布我;知道他们一定不肯放松。果然!我大哥引了一个老头子,慢慢走来;他满眼凶光,怕我看出,只是低头向着地,从眼镜横边暗暗看我。大哥说,“今天你仿佛很好。”我说“是的。”大哥说,“今天请何先生来,给你诊一诊。”我说“可以!”其实我岂不知道这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无非借了看脉这名目,揣一揣肥瘠:因这功劳,也分一片肉吃。我也不怕;虽然不吃人,胆子却比他们还壮。伸出两个拳头,看他如何下手。老头子坐着,闭了眼睛,摸了好一会,呆了好一会;便张开他鬼眼睛说,“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几天,就好了。”
不要乱想,静静的养!养肥了,他们是自然可以多吃;我有什么好处,怎么会“好了”?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捷下手,真要令我笑死。我忍不住,便放声大笑起来,十分快活。自己晓得这笑声里面,有的是义勇和正气。老头子和大哥,都失了色,被我这勇气正气镇压住了。
但是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沾光一点这勇气。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在这个“迫害狂”弟弟的癫狂想象里,作为封建家长的大哥成了一个阴险的吃人狂魔。当然,一个心智健全的读者应该都能看出,大哥对患病的弟弟其实是关爱的,他精心照顾弟弟,尽一切可能为其延医治病,最后也终于使弟弟恢复健康,“赴某地候补矣”!可是,一代代的新文学读者,却一直相信鲁迅笔下的狂人对其大哥的黑暗想象不仅是想象,而且是“莫须有”的真实。于是,带着“吃人”之罪的大哥从此沉冤海底。显然,鲁迅正是借助象征主义的蒙混寄托,有意引导读者的恶意想象,不假思索地接受狂人的指斥,从而与读者共谋塑造了一个吃人的封建大哥形象,达成了对封建家族制度和礼教弊害的凌厉攻击。直到现在,绝大多数新文学研究者还是这么看“封建”大哥的。看来,新人学恶意构陷人罪的杀人力道的确经久不息!于此,不妨借用《狂人日记》的一句名言来反问一下:“从来如此,便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