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译注(全十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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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卦第二

 坤〔1〕:元,亨〔2〕,利牝马之贞〔3〕。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4〕。西南得朋,东北丧朋〔5〕。安贞吉〔6〕

【注释】

〔1〕坤:卦名,下卦、上卦皆坤(☷),象征“地”。《说卦传》“坤,地也”,“坤,顺也”;即言“坤”以地为象,以顺为义。

〔2〕元,亨:词义与乾卦略同,此处特指“地”配合“天”,也能开创化生万物,并使之亨通。《正义》:“盖‘乾’、‘坤’合体之物,故《乾》后次《坤》。言地之为体,亦能始生万物,各得亨通,故云‘元,亨’,与《乾》同也。”案,《本义》“元亨”连读,训为“大亨”,可备一说。

〔3〕利牝马之贞:贞,正也,指守持正固。“牝马”柔顺而能行地,故取为“坤”德之象。《集解》引干宝曰:“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若马;故《乾》以龙繇,《坤》以马象也。坤阴类,故称‘利牝马之贞’矣。”案,尚先生承王树柟《周易释贞》说,释此“贞”为“卜问”;但于它处出现的“贞”,或依此例,或仍训“正”,惟视具体的卦、爻象而定(见《尚氏学》)。其义可通,宜备参考。

〔4〕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攸,《尔雅·释言》:“所也。”这几句说明“坤”德在于“柔顺”、“居后”,“抢先”必“迷”,“随后”则“利”。《集解》引卢氏曰:“坤,臣道也,妻道也,后而不先。先,则迷失道矣,故曰‘先迷’;阴以阳为主,当后而顺之则利,故曰‘后得主,利。”案,“先迷,后得主,利”三句,《本义》读作:“先迷后得,主利”;朱骏声《六十四卦经解》以“利”属下文,读为“先迷后得主,利西南”云云。两说并可参考。

〔5〕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尚先生取《十二辟卦图》(见书末《读易要例》)为说,指出《坤》居西北亥位,阴气逆行,沿西南方向前行遇“阳”渐盛,若沿东北方向前行则失“阳”渐尽;而“阴得阳为朋”,故西南行“得朋”,东北行“丧朋”(《尚氏学》)。此说分析“得朋”、“丧朋”至为可取,其中阐明“阴阳为朋”之理尤为精当,今从之。案,这两句旧解颇歧,兹举两说以备参考:(一)王肃曰:“西南阴类,故得朋;东北阳类,故丧朋。”(孙堂辑《汉魏二十一家易注》)这是主张阴与阴为“朋类”。(二)王弼亦主“同性为朋”说,但认为“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于反类,而后获安贞吉”(《王注》),则指出“阴”者必须“丧朋”趋附于“阳”才能获“吉”,并以“丧朋”句连下文“安贞吉”为义。又案“朋”,一说为“朋贝”之朋。

〔6〕安贞吉:这是归结“得朋”、“丧朋”之义,说明“坤”德以安顺守正为吉。

【译文】

《坤》卦象征地:元始,亨通,利于像雌马一样守持正固。君子有所前往,要是抢先居首必然迷入歧途;要是随从人后就会有人作主,必有利益。往西南将得到友朋,往东北将丧失友朋。安顺守持正固可获吉祥。

【说明】

《乾》卦有“元,亨,利,贞”四德,《坤》卦也具此“四德”,这是两者共同之处。但《乾》德以“统天”为本,《坤》德以“顺承天”为前提;故《乾》刚《坤》柔、《乾》健《坤》顺,《乾》之“四德”无所限制,《坤》之“四德”则限于“牝马”、“后得主”、“安贞吉”等义:这是两者不同之处。

《彖》曰:至哉坤元〔1〕!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2〕;含弘光大,品物咸亨〔3〕。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4〕。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5〕。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6〕。安贞之吉,应地无疆〔7〕

【注释】

〔1〕至哉坤元:至,形容词,指地生养万物之德美善至极。《正义》:“至,谓至极也。言地能生养至极,与天同也。但天亦至极,包笼于地;非但至极,又大于地:故《乾》言‘大哉’,《坤》言‘至哉’。”此句至“乃顺承天”,释卦辞“元”。

〔2〕无疆:兼含地域无涯和时间无限之义。《正义》:“凡言‘无疆’者,其有二义:一是广博无疆,二是长久无疆。”

〔3〕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弘,《尔雅·释诂》“大也”,邢昺疏:“含容之大也。”《集解》引崔憬曰:“含育万物为‘弘’,光华万物为‘大’;动植各遂其性,故曰‘品物咸亨’也。”以上四句释卦辞“亨”。

〔4〕柔顺利贞:此句连上文“牝马地类,行地无疆”,释卦辞“利牝马之贞”。

〔5〕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得常,谓“坤德”能顺则福庆常保。这三句释卦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集解》引何妥曰:“阴道恶先,故‘先’致迷失;‘后’顺于主,则保其常庆也。”案,《正义》、《集解》、《本义》,皆以“君子攸往”连上文“柔顺利贞”;何楷《古周易订诂》曰:“‘君子攸行’,虽趁上韵,然意连下文,释卦辞‘君子有攸往’也。”今从何说。

〔6〕东北丧朋,乃终有庆:终,至终、终极。此谓往东北方向虽丧阳失朋(参见卦辞译注),但行至终极,必将旋转为“西南”向(阅《十二辟卦图》可知),则也出现“得朋”之“庆”,故曰“乃终有庆”。这是揭示阴阳循环消长之理,表明只要安顺守持“坤”德,即使“丧朋”,也将出现“得朋”之时。《折中》引乔中和曰:“坤惟合乾,故得主。得主,故‘西南’、‘东北’皆利方,‘得朋’、‘丧朋’皆吉事。”此说似与卦理有合。以上四句释卦辞“西南得朋,东北丧朋”。案,尚先生既取《十二辟卦图》释“得朋”、“丧朋”,指出“丧朋”之“终”在亥位;又取《后天八卦方位图》(见书末《读易要例》)与之对照,指出《辟卦》“亥”下,正是“后天”“乾”位(又称“亥下伏乾”),乾为阳,故终至得朋“有庆”(《尚氏学》)。此说宜资参考。

〔7〕应地无疆:此释卦辞“安贞吉”。马其昶云:“君子有‘安贞’之吉,所以应地德也。”(《重定费氏学》)

【译文】

《彖传》说:美德至极啊,配合天开创万物的大地!万物依靠它成长,它顺从禀承天的志向。地体深厚而能普载万物,德性广合而能久远无疆;它含育一切使之发扬光大,万物亨通畅达遍受滋养。雌马是地面动物,永久驰骋在无边的大地上,它柔和温顺利于守持正固。君子有所前往,要是抢先居首必然迷入歧途偏失正道,要是随从人后、温和柔顺就能使福庆久长。往西南将得到友朋,可以和朋类共赴前方;往东北将丧失友朋,但最终也仍有喜庆福祥。安顺守持正固的吉祥,正应合大地的美德永保无疆。

【说明】

《易传》原各自为篇,后人以《彖传》、《象传》分附于经文之下,盖始于东汉郑玄(参阅《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传》)。今本《周易》的通例是:自《坤》以下六十三卦,《彖》、《象》皆散附卦辞、爻辞后;唯《乾》卦先卦爻辞,后《彖》、《象》、《文言》,经传不混,似是传《易》者有意留此一例,让读者据以明了《周易》经传各自分别的本来面目。

《象》曰:地势坤〔1〕;君子以厚德载物〔2〕

【注释】

〔1〕地势坤:此释《坤》卦上下“坤”皆为“地”之象。《说卦传》谓坤象取地、其义为顺(见卦辞译注),《大象传》即依此为说。《集解》引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势言其性也。”《王注》:“地形不顺,其势顺。”案,尚先生据宋衷、王弼注,以为两家均未引《说卦传》“坤,顺”为诂,可证“宋、王本之皆作‘地势顺’”;又云:“盖‘坤’古文作‘巛’,而‘巛’为‘顺’之假字,故宋、王皆读‘巛’为‘顺’。自《正义》改作‘坤’,而‘顺’字遂无由识。”(《尚氏学》)此说可备参考。

〔2〕厚德载物:厚,用如动词,犹言“增厚”。这是说明“君子”效法“地”厚实和顺之象,增厚其德以载万物。林希元《易经存疑》曰:“惟其厚,故能无不持载。故君子以之厚德,以承载天下之物多矣。”

【译文】

《象传》说: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因此增厚美德、容载万物。

【说明】

从“乾,健”,引申出“自强不息”的意义;从“坤,顺”,引伸出“厚德载物”的意义:这正是《大象传》对卦象的推阐发挥,其功效在于使隐存含藏于“象”之中的象征哲理得以昭彰显著。六十四卦的《大象传》均具这一基本特征。

初六〔1〕,履霜,坚冰至〔2〕

【注释】

〔1〕初六:居卦下第一位,故称“初”;以其阴爻,故称“六”(参阅《乾》初九译注)。

〔2〕履霜,坚冰至:履,犹言践、踩。此言阴气初起,必增积渐盛,犹如微霜预示着坚冰将至。《正义》:“初六阴气之微,似若初寒之始,但履践其霜;微而积渐,故坚冰乃至。”

【译文】

初六,踩上微霜,将要迎来坚冰。

《象》曰:“履霜坚冰”〔1〕,阴始凝也;驯致其道〔2〕,至坚冰也。

【注释】

〔1〕履霜坚冰:“坚冰”二字与下文重,郭京以为衍文(《举正》);朱熹据《三国志·魏志·文帝丕》注引作“初六履霜”,认为当从补“初六”删“坚冰”(《本义》)。两说并通,可备参考。

〔2〕驯致其道:《正义》:“驯,犹狎顺也,若鸟兽顺狎然。言顺其阴柔之道,习而不已,乃至坚冰也。”

【译文】

《象传》说:“踩上微霜将迎来坚冰”,说明阴气已经开始凝积;顺沿其中的规律,坚冰必将来到。

【说明】

初六为阴气始生之象,朱熹曰:“其端甚微,而其势必盛。”(《本义》)谚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似合此理。

六二,直方大〔1〕,不习无不利〔2〕

【注释】

〔1〕直方大:这是从六二的位、体、用三方面说明爻义之美。《正义》:“生物不邪谓之‘直’也,地体安静是其‘方’也,无物不载是其‘大’也。”《尚氏学》:“方者,地之体;大者,地之用;而二又居中直之位:故曰‘直方大’。”

〔2〕不习无不利:习,犹言“学习”。《王注》:“不假营修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

【译文】

六二,正直、端方、宏大,不学习也未必不获利。

《象》曰:六二之动〔1〕,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2〕

【注释】

〔1〕六二之动:《正义》:“言六二之体,所有兴动,任其自然之性,故云‘直以方也’。”

〔2〕地道:指地的柔顺之道。

【译文】

《象传》说:六二的变动,趋向正直、端方;“不学习未必不获利”,是大地的柔顺之道发出光芒。

【说明】

六二阴居阴位,柔顺中正,所禀“坤”德至厚。《楚辞·远游》谓:“屈原履方直之行,不容于世”,即以“直、方”之德赞屈原臣道忠正。朱熹指出:“《坤》卦中惟这一爻最纯粹。盖五虽尊位,却是阳爻(引者注:指阳位),破了体了;四重阴而不中;三又不正。惟此爻得中正,所以就这说个‘直方大’。”(《折中》引《朱子语类》)

六三,含章可贞〔1〕;或从王事,无成有终〔2〕

【注释】

〔1〕含章可贞:章,指刚美章彩。此谓六三阴居阳位,犹内含刚美而不轻易发露,故可守“贞”。《集解》引虞翻曰:“以阴包阳,故‘含章’。”

〔2〕或从王事,无成有终:或,不定之辞,含抉择时机之义(见《乾》九四译注);成,成功,“无成”犹言“不以成功自居”;有终,即尽“臣职”至终。此二句承前文义,展示“含章可贞”的具体情状。《程传》:“为臣之道,当含晦其章美,有善则归之于君”,“或从上之事,不敢当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终耳”。

【译文】

六三,蕴含阳刚的章美,可以守持正固;或辅助君王的事业,成功不归己有而谨守臣职至终。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1〕

【注释】

〔1〕知光大:知,即“智”。此言六三不自擅章美,唯尽职“王事”,故称“智光大”。《正义》:“知虑光大,不自擅其美,唯奉于上。”

【译文】

《象传》说:“蕴含阳刚的章美,可以守持正固”,说明六三应当根据时机发挥作用;“或辅助君王的事业”,说明六三智慧光大恢弘。

【说明】

六三居下卦之上,有为“臣”颇多艰难之象,故须“知光大”才能摆正位置,慎行免咎。《折中》引吕祖谦曰:“《传》云,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此极有意味。寻常人欲含晦者,多只去锄治骄矜,深匿名迹。然逾锄逾生,逾匿逾露者,盖不曾去根本上理会自己,知未光大,胸中浅狭,才有一功一善,便无安着处,虽强欲抑遏,终制不住。譬如瓶小水多,虽抑遏固闭,终必泛溢;若瓶大则自不泛溢,都不须闲费力。”此说多所发挥,但有助于理解《象传》意旨。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1〕

【注释】

〔1〕括囊,无咎无誉:括,《广雅·释诂四》“结也”,《方言》十二“闭也”,犹言“束紧”。此谓六四处位不中,其时不利施用,故以“括囊”喻缄口不言、隐居不出;这样虽不致惹害,但也不获赞誉,故曰“无咎无誉”。《王注》:“处阴之卦,以阴居阴;履非中位,无直方之质;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括结否闭,贤人乃隐;施慎则可,非泰之道。”

【译文】

六四,束紧囊口,免遭咎害不求赞誉。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译文】

《象传》说:“束紧囊口,免遭咎害”,说明六四必须谨慎小心才能不惹祸患。

【说明】

六四以阴居阴,有谦退自守、慎而又慎之象,这是处位不利能获“无咎”的重要条件。故爻辞以“括囊”为喻,《象传》以“慎不害”设戒。

六五,黄裳,元吉〔1〕

【注释】

〔1〕黄裳,元吉:黄,居“五色”之“中”,象征“中道”;裳,古代服装是上衣下裳,故“裳”象征“谦下”;元,大也,犹言“至大”。此谓六五以柔居上卦之中,其德谦下,故获“元吉”。《正义》:“黄是中之色,裳是下之饰。坤是臣道,五居‘君位’,是臣之极贵者也;能以中和通于物理,居于臣职,故云‘黄裳,元吉’。元,大也;以其德能如此,故得大吉也。”

【译文】

六五,黄色裙裳,至为吉祥。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1〕

【注释】

〔1〕文在中:文,谓“温文”,与“威武”相对,亦喻“坤”德。《正义》:“既有中和,又奉臣职,通达文理,故云文在其中。言不用威武也。”

【译文】

《象传》说:“黄色裙裳,至为吉祥”,说明六五以温文之德守持中道。

【说明】

六五获“元吉”,在于居尊而能柔和谦下,与《乾》九五阳刚向上正好相反。朱熹说:“这是那居中处下之道。《乾》之九五,自是刚健底道理;《坤》之六五,自是柔顺底道理:各随他阴阳,自有一个道理。”(《朱子语类》)

上六,龙战于野〔1〕,其血玄黄〔2〕

【注释】

〔1〕龙战于野:龙,喻阳刚之气;战,犹言“接”,“龙战”指阴阳交合。此句说明上六阴气至盛,阴极阳来,二气交互和合,故有“龙战”之象。案,《说文》“壬”下云:“《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惠士奇《易说》据此为训;朱骏声《六十四卦经解》承之,谓“战之为言‘接’也,阴阳交接和会,大生广生”;尚先生并从惠、朱之说,又引《乾凿度》、《九家易》、《易林》诸说进一步证明“战”训“接”,“接”有阴阳“和合”、“交接”之义(《尚氏学》),今从之。又案,此句旧解多歧。《王注》认为“龙战”谓阴极导致阳忌,两者争战,指出:“阴之为道,卑顺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此说可备参考。

〔2〕其血玄黄:此句承上句意,谓阴阳二气交合,流出青黄交杂之血。《尚氏学》:“万物出生之本,由于血;血者,天地所遗氤氲之气。天玄地黄;‘其血玄黄’者,言此血为天地所和合,故能生万物也。”

【译文】

上六,龙在原野上交合,流出青黄相杂的鲜血。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译文】

《象传》说:“龙在原野上交合”,说明上六的纯阴之道已经发展穷尽。

【说明】

本爻“龙战”的喻意,含两方面:一、阴气至盛,终究要导致阳来;二、“坤”道穷尽,则转入阴阳交合:所谓“天地生生之德”,就在两者矛盾统一中体现出来。可见,此爻明显反映了《周易》阴阳相推、变易不穷的思想。

用六〔1〕,利永贞〔2〕

【注释】

〔1〕用六:义与《乾》卦“用九”相对(参阅该卦译注),也是指明《周易》哲学以变为主的一方面特色。但“用六”是就阴爻而言。《易》筮过程中,凡筮得阴爻,其数或“八”、或“六”,“六”可变、“八”不变,而筮法原则是用“六”不用“八”,亦即占“变爻”之意;若筮得六爻均“六”时,即以“用六”辞为占。《本义》:“用六,言凡筮得阴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亦通例也。以此卦纯阴而居首,故发之。遇此卦而六爻俱变者,其占如此辞。”

〔2〕利永贞:永,永久,含“健”义;能永久守正,即见阳刚之质。此谓柔极能济之以刚则利。《正义》:“六是柔顺,不可纯柔,故利在‘永贞’。永,长也;贞,正也,言长能贞正也。”《尚氏学》:“六为老阴,阴极不返则太柔矣。《文言》曰‘贞固足以干事’,‘永贞’则健而阳矣。”

【译文】

用“六”数,利于永久守持正固。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1〕

【注释】

〔1〕以大终:阳大阴小,“以大终”犹言“以阳为归宿”。《尚氏学》:“言阴极必返阳。”

【译文】

《象传》说:用“六”数“永久守持正固”,说明阴柔以返回刚大为归宿。

【说明】

《乾》卦“用九”称“无首”,是刚而能柔;《坤》卦“用六”称“永贞”,是柔而能刚:《老子》提倡刚柔相济之旨,正与此义契合。可见,“用九”、“用六”在指示《易》筮通例的同时,也表露了《周易》的辩证哲理。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1〕,至静而德方〔2〕。后得主而有常〔3〕,含万物而化光〔4〕。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5〕

【注释】

〔1〕至柔而动也刚:《尚氏学》:“坤柔动刚,义与‘用六’、‘大终’同。言《坤》虽至柔,遇六则变阳矣。”

〔2〕至静而德方:方,古人以为“天圆地方”,此处含“流布四方”之意。《集解》引荀爽曰:“‘坤’性至静,得阳而动,布于四方也。”《易纂言》:“《坤》体然不动,故曰‘至静’;然其生物之德,普遍四周,无处欠缺,故曰‘方’。”

〔3〕后得主而有常:《正义》:“阴主卑退,若在事之后,不为物先,即‘得主’也;此阴之恒理,故云‘有常’。”

〔4〕含万物而化光:此句与《彖传》“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义同。《本义》:“复明‘亨’义。”

〔5〕承天而时行:《集解》引荀爽曰:“承天之施,因四时而行之也。”

【译文】

《文言》说:大地极为柔顺但变动时却显示出刚强,极为安静但柔美的品德却流布四方。随从人后、有人作主,于是保持福庆久长,包容一切、普载万物于是焕发无限光芒。大地体现的规律多么柔顺啊!它禀承天的意志沿着四时运行得当。

【说明】

《坤》卦的《文言》共七节。本节总释卦辞大义,以下六节分释六爻喻旨。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1〕。《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2〕

【注释】

〔1〕辩:通“辨”。《释文》引马融曰:“别也。”

〔2〕顺:《释名·释言语》:“循也,循其理也。”《正义》:“言顺习阴恶之道,积微而不已,乃至此弑害。”案,《本义》谓“古字‘顺’、‘慎’通用”,认为“此当作‘慎’,言当辨之于微”。于义可通。

【译文】

修积善行的家族,必然留下许多庆祥;累积恶行的家族,必然留下许多祸殃。臣子弑杀君主,儿子弑杀父亲,并非一朝一夕的缘故,作恶的由来是渐萌渐长!是由于君父不曾早日辨清真相。《周易》说:“踩上微霜,将要迎来坚冰”,大概是譬喻阴恶事物的发展往往顺沿一定的趋向。

【说明】

本节释《坤》初六爻辞。文中阐发防微杜渐的意义。《折中》引吕祖谦曰:“‘盖言顺也’,此一句尤可警。非心邪念,不可顺养将去;若顺将去,何所不至?惩治遏绝,正要人着力。”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1〕。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2〕。敬义立而德不孤〔3〕。“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4〕

【注释】

〔1〕直其正也,方其义也:义,宜也。这是阐释爻辞“直”、“方”的深意。《周易蒙引》:“此‘正’、‘义’二字,皆以见成之德言。然直不自直,必由于敬;方不自方,必由于义。直,即‘主忠信’;方,即‘徙义’。直,即心无私;方,即事当理。”

〔2〕敬以直内,义以方外:这两句复申“直”、“方”之义,犹言“以敬使内心正直,以义使外形端方”。《正义》:“内,谓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内理”,“用此义事以方正外物。”《程传》:“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义以方其外。敬立而内直,义形而外方。”

〔3〕德不孤:谓美德广布,人所响应。《正义》:“身有敬、义以接于人,则人亦敬、义以应之,是‘德不孤’也。”

〔4〕不疑其所行:指美德充沛,所行必畅达无碍,故不须疑虑。《正义》:“直则不邪,正则谦恭;义则与物无竞,方则凝重不躁。既‘不习无不利’,故所行不须疑虑。”

【译文】

“直”说明品性纯正,“方”说明行为适宜。君子恭敬不苟于是促使内心正直,行为适宜于是促使外形端方。做到恭敬不苟、行为适宜,就能使美德广布而不孤立。“正直、端方、宏大,不学习也未必不获利”,说明美德充沛、一切行为都无须疑虑。

【说明】

本节释《坤》六二爻辞。“敬义立而德不孤”一语,是其中心意旨。程颐申发此义曰:“敬义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程传》)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1〕。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2〕

【注释】

〔1〕弗敢成:即六三爻辞“无成”之义(见该爻注)。

〔2〕代有终:代,《说文》“更也”,此处谓“代替”。《正义》:“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后代阳有终也。”

【译文】

阴柔在下者纵然有美德,只是含藏不露而用来辅助君王的事业,不敢把成功归属己有。这是地顺天的道理,妻从夫的道理,臣忠君的道理。地顺天的道理表明成功不归己有而要替天效劳、奉事至终。

【说明】

本节释《坤》六三爻辞。文中阐发“妻道”、“臣道”、“地道”之旨,至见“扶阳抑阴”的思想。《集解》引宋衷曰:“臣子虽有才美,含藏以从其上,不敢有所成名也。地得终天功,臣得终君事,妇得终夫业,故曰‘而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1〕。《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注释】

〔1〕天地闭,贤人隐:此以“天地”闭塞喻社会昏暗,故使“贤人”隐遁。《正义》:“天地变化,谓二气交通,生养万物,故草木蕃滋;‘天地闭,贤人隐’者,谓二气不相交通,天地否闭,贤人潜隐。”案,尚先生认为“蕃”与“藩”通,谓“藩闭”,指“草木黄落”;并引《乾》卦《彖传》“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与此“天地变化”比较,指出:“此变化与彼变化同也。变化之征,在物则草木黄落,在天则阳气闭藏,在人则贤哲隐遁。”(《尚氏学》)可备一说。

【译文】

天地运转变化,草木繁衍旺盛;天地闭塞昏暗,贤人隐退匿迹。《周易》说:“束紧囊口,免遭咎害,不求赞誉。”大概是譬喻谨慎处世的道理吧。

【说明】

本节释《坤》六四爻辞。末句“犹言谨也”与《象传》“慎不害”之义同。孔颖达分析曰:“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智也;闭其智而不用,故曰‘括囊’。不与物忤,故‘无咎’;功名不显,故‘无誉’。”(《集解》引)

君子黄中通理〔1〕,正位居体〔2〕,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3〕,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注释】

〔1〕黄中通理:黄,中之色,六五柔居上卦中位,故称“黄中”(见爻辞译注);理,文理。《尚氏学》:“《玉篇》‘理,文也’;坤为文,故曰‘理’。‘黄中通理’者,言由中发外,有文理可见也。”

〔2〕正位居体:犹言“体居正位”,即正确居处己位。《本义》:“虽在尊位,而居下体。释‘裳’字之义也。”案,《折中》:“《孟子》曰:‘立天下之正位’,正位即‘礼’也。此言‘正位居体’者,犹言以礼居身尔。礼以物躬,则自卑而尊人,故为释‘裳’字之义。”此说引申《本义》之注,有合爻旨。

〔3〕支:通“肢”。

【译文】

君子的美质好比黄色中和、通达文理,他身居正确的位置,才美蕴存在内心,畅流于四肢,发挥于事业:这是最美的美质啊!

【说明】

本节释《坤》六五爻辞。《折中》指出:“《乾》爻之言学者二,于九二则曰‘言信行谨’、‘闲邪存诚’也,于九三则曰‘忠信以进德’、‘修辞立诚以居业’也;《坤》爻之言学者二,于六二则曰‘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也,于六五则曰‘黄中通理,正位居体’也。”又指出:“在《乾》之两爻,‘诚’之意多,实心以体物,是乾之德也;《坤》之两爻,‘敬’之意多,虚心以顺理,是坤之德也。而要之,未有诚而不敬,未有敬而不诚者;乾坤一德也,诚敬一心也。”这是申说《乾》《坤》两卦《文言》中切合于“治学”之理的言论,可备参考。

阴疑于阳必战〔1〕。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2〕;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3〕。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4〕

【注释】

〔1〕阴疑于阳必战:疑,通“凝”,犹言“凝情”,《释文》:“荀、虞、姚信、蜀才本作‘凝’”;此谓上六处《坤》之极,阴极返阳,犹“凝情”于阳,故必致交合。《尚氏学》:“‘疑’即‘凝’字。《庄子·达生篇》‘用志不分,乃疑于神’,即‘凝于神’也;《诗·大雅》‘靡所止疑’,《传》‘疑,定也’,《正义》‘音凝’。可见‘疑’、‘凝’本通。”又曰:“阴凝阳,即阴牝阳。”

〔2〕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嫌,《说文》:“不平于心也,从女兼声,一曰疑也。”此言爻辞取“龙”喻阳,是虑及读者或疑卦中无阳,不明爻义。《尚氏学》:“称龙,所以明有阳也。”

〔3〕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类,朋类,指阳性“配偶”。此谓上六既阴极遇阳,阴阳必合,故爻辞称“血”以明交合。

〔4〕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杂,《说文》“五采相合”,此处指血色相混。这三句说明爻辞“其血玄黄”,是譬喻天地交合之血混和。《尚氏学》:“言此血非阴非阳,亦阴亦阳,为天地所和合,故能生万物。”又曰:“阴阳合为‘类’,离则为独阴独阳。独阴独阳不能生,即不成为‘血’;既曰‘血’,即阴阳类也,天地杂也。”案,此节文句,然旧解不一。如《本义》:“疑,谓钧敌而无小大之差也。《坤》虽无阳,然阳未尝无也。血,阴属,盖气阳而血阴也。玄黄,天地之正色,言阴阳皆伤也。”此可备一说。

【译文】

阴气凝情于阳气必然相互交合。作《易》者是怕读者疑惑于《坤》卦没有阳爻,所以在爻辞中称“龙”代表阳;又因为阴不曾离失其配偶阳,所以在爻辞中称“血”代表阴阳交合。至于血的颜色为青黄相杂,这是说明天地阴阳的血交互混和:天为青色、地为黄色啊。

【说明】

本节释《坤》上六爻辞。文中主要揭明爻辞取“龙”、“血”、“玄黄”等象的喻意,阐发上六所蕴含的阴极阳生,阴阳在矛盾冲突中变化发展的哲理。

【总论】

《周易》以《坤》卦继《乾》卦之后,寓有“天尊地卑”、“地以承天”的意旨。全卦大义,在于揭示“阴”与“阳”既相对立、又相依存的关系。在这对矛盾中,“阴”处于附从的、次要的地位,依顺于“阳”而存在、发展。就卦象看,《坤》以“地”为象征形象,其义主“顺”。卦辞强调:利于“雌马”之“贞”,“后得主”以随人,获吉于“安贞”,均已明示“柔顺”之义。六爻进一步抒发“阴”在附从“阳”的前提下的发展变化规律:二处下守中,五居尊谦下,三、四或“奉君”或“退处”,皆呈“坤,顺”之德,而以二、五最为美善;至于初六“履霜”与上六“龙战”,两相对照,又深刻体现了阴气积微必著、盛极返阳的辩证思想。《系辞上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一书发端于《乾》、《坤》两卦,正反映了作者对阴阳辩证关系的具有一定深度的认识;换言之,作者似乎流露出这样一种观点: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是宇宙间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