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我國文化學術史上,北宋的歐陽修是開一代風氣的人物。他參與的活動多,涉及的方面廣,除政事外,在經學、史學、文學、金石學、目録學等學科中都有創獲。其中以文學的成就最高,是繼承唐代古文運動而有所創新的北宋文壇盟主,影響深遠。
歐陽修,字永叔,號醉翁,晚年又號六一居士,廬陵(今江西吉安市)人。生于宋真宗景德四年(一○○七),卒于神宗熙寧五年(一○七二)。一生經歷了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四朝。于仁宗天聖八年(一○三○)中進士入仕,至神宗熙寧四年(一○七一)退休,“居三朝數十年間,以文章道德爲一世宗師”(吴充撰歐陽修《行狀》)。中間雖因贊助和參與范仲淹主持的“慶曆新政”,受過兩次貶斥,而從仁宗朝後期始,官位不斷升遷。嘉祐六年(一○六一)官參知政事(副宰相),在相位將近十年,政治上居于領導地位,然而也同樣不能實現他“慶曆新政”時所持的政見。正如他在《歸田録序》中自疚的那樣:“備位朝廷,與聞國政”,“既不能因時奮身,遇事發憤,有所建明,以爲補益;又不能依阿取容,以徇世俗。使怨疾謗怒叢于一身,以受侮于羣小”,“宜乞身于朝,退避榮寵,而優游田畝,盡其天年”。所以《宋史》本傳評爲“(韓)愈不獲用,(歐陽)修用矣,亦弗克究其所爲,可爲世道惜也哉”!
歐陽修從政時,距宋朝立國雖僅七十年,由于統治者因循苟且、驕奢淫佚,國勢已日趨衰落。當時,不僅北方有强鄰契丹(遼)壓境,而且西北李德明的夏國亦乘時崛起,南方少數民族也不斷動亂。宋王朝除了鎮壓南方民族外,對契丹和夏國祇有每年增輸歲幣,苟且偷安。而國内却因横徵暴斂而民窮財盡。苦難最深重的是農民,他們“一歲之耕,供公僅足,而民食不過數月;甚者場功甫畢,簸糠麩而食秕稗,或采橡實、蓄菜根以延冬春”(歐陽修《原弊》),紛紛起義反抗。歐陽修嚮仁宗率直地指出了這種岌岌可危的形勢:“從來所患者夷狄,今夷狄叛矣;所惡者盜賊,今盜賊起矣;所憂者水旱,今水旱作矣;所賴者民力,今民力盡矣;所須者財用,今財用乏矣。”(《准詔言事上書》)并進而比之爲混亂的五代:“財不足用于上而下已弊,兵不足威于外而敢驕于内,制度不可爲萬世法而日益叢雜,一切苟且,不異五代之時。”(《本論》)
改變宋王朝積貧積弱的政治局面,是歐陽修一生爲之奮鬥的理想,也是他不避危難參與“慶曆新政”的動力。然而由于他晚年在青州任上下令停止散發青苗錢,和王安石政見不合,因此對他的評價便容易産生困難和混亂。
歐陽修爲政,主張寬簡。他不務高論,不慕浮譽,注重實際,强調“爲政所以安民也,無擾之而已”(《江休復墓志銘》)。《宋史》本傳記他景祐三年(一○三六)“方貶夷陵時,無以自遣,因取舊案反復觀之,見其枉直乖錯不可勝數,于是仰天嘆曰:以荒遠小邑且如此,天下固可知。自爾,遇事不敢忽也。學者求見,所與言未嘗及文章,唯談吏事,謂文章止于潤身,政事可以及物”。嘉祐三年(一○五八)知開封府,“承包孝肅公(拯)之後。包公以威嚴爲治,名震京師,而公爲治循理,不事風采。或謂公曰:前政威名震動都下,真得古京兆尹之風采,公未有動人者,奈何?公曰:人材性各有短長,豈可舍己所長,勉强其所短,以徇俗求譽。但當盡我所爲,不能則止”(歐陽發《先公事迹》)。他認識到祇有求得民生安定,政治上纔能有所作爲。
對待制度的改革,歐陽修一貫持慎重態度。他信奉儒家“徒法不能以自行”的觀點,認爲不講人才,專講制度,徒滋紛擾,無助實際。他早在“慶曆新政”前的《准詔言事上書》中提出“三弊五事”,首先强調的是“慎號令”。文章説:“夫言多變則不信,令頻改則難從。今令出之初,不加詳審,行之未久,尋又更張。以不信之言,行難從之令,故每有處置之事,州縣知朝廷未是一定之命,則官吏或相謂曰:且未要行,不久必須更改;或曰:備禮行下,略與應破指揮。旦夕之間,果然又變。”“慶曆新政”失敗後,他從實際上進一步瞭解改革的不易,皇祐二年(一○五○)田况由蜀調開封判三司使,他在《與田元均論財計書》中指出:“弊乏之餘,諒煩精慮。建利害、更法制甚易,若欲其必行而無沮改,則實難;裁冗長、塞僥幸非難,然欲其能久而無怨謗,則不易。爲大計既遲久而莫待,收細碎又無益而徒勞。凡相知爲元均慮者,多如此説,不審以爲如何?”這是當時主張改革者面臨的不能回避、無法解决的現實矛盾。我們從歐陽修晚年修訂的《本論》,可以看到他比較完整成熟的政治綱領:
今之務衆矣,所當先者五也。其二者有司之所知,其三者則未之思也。足天下之用,莫先乎財;繫天下之安危,莫先乎兵,此有司之所知也。然財豐矣,取之無限而用之無度,則下益屈而上益勞;兵强矣,而不知所以用之,則兵驕而生禍。所以節財、用兵者,莫先乎立制。制已具備,兵已可使,財已足用,所以共守之者,莫先乎任人。是故均財而節兵,立法以制之,任賢以守法,尊名以厲賢,此五者相爲用,有天下者之常務,當今之世所先,而執事者之所忽也。
所以,如果僅僅根據青苗法上的分歧,來判斷歐陽修晚年趨嚮保守、反對變革,證據是不充分的。青苗法問題,梁啓超在《王安石評傳》中論析甚詳,評歐陽修爲王安石的“諍臣”,這裏無須重複。對于方田均税法,尤能見出歐陽修的政治風度。
慶曆三年(一○四三),當新政推行時,歐陽修首先提出方田均税法,較之熙寧五年(一○七二)王安石推行方田均税早三十年,在方法上前後并無二致。隨着“慶曆新政”的失敗,方田均税法廢止。嘉祐五年(一○六○)重又推行,當時歐陽修官樞密副使,上《論均税札子》,指出:“朝廷特置均税一司,差官分往河北、陝西均税。始聞河北傳言,人户虚驚,斫伐桑棗,尚不爲信;次見陝西州郡有上言歲儉民飢,乞罷均税,稍已疑此一事果爲難行;……近者又見河北人户凡千百人聚訴于三司。然則道路傳言與州郡上言雖爲不足信,其如聚集千人于京師,此事不可掩蔽,則民情可知矣。”原來爲減少貧苦農民賦税負擔的意圖,在實際執行中成爲横徵暴斂的害民措施。歐陽修于是説:“澶、衞去京師近,偶可聞知者如此,其餘遠方謂所均税悉便于民,其可得乎?以此見朝廷行事至難,小人希意承旨者,言利而不言害;俗吏貪功希賞,見小利忘大害,爲國斂怨于民。朝廷不知則已,苟已知之,其可不爲救其失哉!”并提出“且均税一事,本是臣先建言,聞今事有不便,臣固不敢緘默,今取進止”。
方田法于熙寧五年再次推行,至元豐八年(一○八五)廢止,前後十四年,方量全國田畝不足半數,且史有“官吏奉行多致騷擾”的明文,這不能簡單地看作對新法反對者的污蔑。因爲徽宗崇寧三年(一一○四)蔡京當政後,又一次推行方田法,至宣和二年(一一二○)廢止,中間大觀四年(一一一○)的詔書説:“方田官吏非特妄增田税,又兼不食之山方之,俾出芻草之值,民户因時廢業失所。”宣和元年臣僚上書説:“方量官憚于跋履,并不躬親,行繵拍埄,一付之胥吏。致御史臺受訴,有二百餘畝方爲二十畝者,有二頃九十六畝方爲一十七畝者,虔之瑞金縣是也;有租税十有三錢而增至二貫二百者,有租税二十七錢則增至一貫四百五十者,虔之會昌縣是也。”(見《宋史·食貨志》)由于執行者非人,方田均税搞得人民流徙,田土荒閑,宣和二年所以廢止,决不是因反對者的議論,而是民不聊生,難以爲繼了。
這實際是動機和效果的關係問題。改革的理想,不等于改革的實效。歐陽修政治上可貴之處,是時時注意實際效果,能够否定自己早年提出的主張,這自然不是保守的表現。然而歐陽修的思想作風,前後期確有明顯不同,前期踔厲風發,一往無前,後期畏譏憂讒,徘徊瞻顧。慶曆五年(一○四五)滁州之貶,是其分界綫。在滁州他自稱醉翁,有詩曰:“四十未爲老,醉翁偶題篇,醉中遺萬物,豈復記吾言。”(《題滁州醉翁亭》)已透露出隱退的思想。尤其是晚年,政治上居于當權地位,深知保持現狀則日趨因循,改革舊章則徒滋紛擾,一直處于無法解決的矛盾和苦悶之中。他時時自疚,如嘉祐八年(一○六三)作《夜宿中書東閣》:“白首歸田徒有約,黄扉論道愧無功。”治平二年(一○六五)作《秋陰》:“國恩慚未報,歲晚念餘生。”《秋懷》:“感事悲雙鬢,包羞食萬錢。”甚至自比爲竊食官倉糧食的老鼠(《歸田録》)。熙寧四年獲准退休,作有《余昔留守南都,得與杜祁公唱和,詩有答公見贈二十韻之卒章云:報國如乖願,歸耕寧買田,期無辱知己,肯逐利名遷。逮今二十有二年,祁公捐館亦十有五年矣,而余始蒙恩得遂歸休之請,追懷平昔,不勝感涕,輒爲短句,置公祠堂》:“掩涕發陳編,追思二十年,門生今白首,墓木已蒼烟。報國如乖願,歸耕寧買田,此言今始踐,知不愧黄泉。”這種棄軒冕如脱屣的思想,反映了當時社會中有志改革之士不能實現抱負的痛苦,其中有個人的因素,但時代和環境的因素更是主要的。
歐陽修一生的活動,大多反映在他的詩文中。瞭解歐陽修的政治思想,有助于閲讀他的作品;同時,閲讀歐陽修的作品,也能加深理解宋代這個變革時期(從“慶曆新政”到“王安石變法”)複雜多變的社會矛盾和鬥争。以上概略的介紹,希望多少有助于本書的閲讀。
歐陽修的文學活動,開始于入仕初期官西京留守推官時,和他的政治活動密切結合。《宋史》本傳記載:“舉進士,試南宫第一,擢甲科,調西京推官。始從尹洙游,爲古文,議論當世事,迭相師友;與梅堯臣游,爲歌詩相倡和,遂以文章名冠天下。”
宋代的古文運動,是唐代古文運動的繼續。唐代由韓愈、柳宗元倡導的古文運動,没有最終完成戰勝駢文的任務;宋代古文運動,纔結束了駢文獨霸文壇的歷史,使古文走上了順利發展的康莊大道。唐宋古文、駢文之别决非僅僅在于形式,因爲古文家都强調文章必須有益教化,即爲文必須能陶冶心靈,扶翼政治;而駢文却“忘于教化之道,以妖豔爲勝”,甚至專門“綴風月,弄花草”,成爲文字游戲。所以,改革文風,是和改革政治和社會風氣聯繫在一起的。
唐代古文運動,自韓、柳去世後,後繼乏人。宋代科舉以文章取士,駢文重新擡頭。歐陽修在《記舊本韓文後》中回憶他童年時初獲見韓文的感受:“是時,天下學者楊(億)劉(筠)之作,號爲時文,能者取科第、擅名聲,以誇榮當世,未嘗有道韓文者。”宋初,雖有柳開等起來倡導古文,但未能轉移風氣;尹洙、穆修、蘇舜欽、歐陽修等興起,是宋代古文運動的又一次浪潮。范仲淹爲尹洙作《河南文集序》,説:“五代文體薄弱,皇朝柳仲涂(開)起而麾之。洎楊大年(億)專事藻飾,謂古道不適于用,廢而不學者久之。師魯(尹洙)與穆伯長(修)力爲古文,歐陽永叔從而振之,由是天下之文一變而古。”歐陽修自己也説,他學爲古文,是受蘇舜欽和尹洙的影響。“子美(蘇舜欽)之齒少于予,而予學古文反在其後。天聖之間,予舉進士于有司,見時學者務以言語聲偶擿裂,號爲時文,以相誇尚。而子美獨與其兄才翁及穆參軍伯長作爲古歌詩雜文,時人頗共非笑之,而子美不顧也”(《蘇氏文集序》)。“官于洛陽,而尹師魯之徒皆在,遂相與作爲古文”(《記舊本韓文後》)。邵伯温《邵氏聞見録》還記載説,錢惟演(當時官西京留守)在府第起雙桂樓,“命永叔、師魯作記。永叔文先成,凡千餘言。師魯曰:某止用五百字可記。及成,永叔服其簡古,永叔自此始爲古文”。
值得研究的是,歐陽修學古文既晚,爲什麽影響最大,成爲宋代古文運動的主將?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創作實績。歐陽修著作繁富,且下筆不苟,宋何薳《春渚紀聞》説他“作文既畢,貼之牆壁,坐卧觀之,改正盡善,方出之示人”,類此記載有不少,該是可信的。因之他的作品,無論内容和形式,都經得起咀嚼和推敲。後世談古文,都推韓柳歐蘇爲巨擘,宋王十朋《讀蘇文》即説“唐宋文章,未可優劣,唐之韓、柳,宋之歐、蘇,使四子并駕而争馳,未知孰後孰先”。與南宋對立的金代作家趙秉文《竹溪先生文集引》也説:“亡宋百餘年間,唯歐陽公之文,不爲尖新艱險之語,而有從容閑雅之態,豐而不餘一言,約而不失一辭,使人讀之者娓娓不倦。蓋非務奇古爲尚,而其勢不得不然之爲尚也。”的確,無論歐陽修的抒情文、記事文、議論文,都舒徐流暢、從容不迫,而感情熾烈,能振撼讀者心靈。這是宋初古文家所無法企及的。
其次是理論建樹。歐陽修好汲引後進,循循善誘,誠懇地介紹他自己從學爲文之道。歸納他對創作的見解,大體有五點值得注意:一、簡而有法。這是《尹師魯墓志銘》中的一句話,由于尹洙以文學著稱,而志文對此祇説了這一句,因而被人責難,歐陽修在《論尹師魯墓志》中强調這句話的份量,説:“此一句在孔子六經惟《春秋》可當之,其他經非孔子自作,文章故雖有法而不簡也。修于師魯之文不薄矣,而世之無識者不考文之輕重,但責言之多少,云師魯文章不合祇著一句道了。”歐陽修認爲,《春秋》是“謹一言而信萬世”的,“及後世衰,言者自疑于不信,始繁其文”(《薛塾墓表》)。因此文章必須簡,纔能信,纔能傳。至于這個“法”,是褒貶的標準,作文者更必須忠實掌握。二、反對爲文而文。他説:“蓋文之爲言,難工而可喜,易悦而自足。世之學者往往溺之,一有工焉,則曰:吾學足矣。甚者棄百事不關于心,曰:吾文士也,職于文而已。此其所以至之鮮也。”進而認爲如果僅以學文爲目的,則“愈力愈勤而愈不至”(《答吴充秀才書》)。三、强調内容信實。例如,他于皇祐末年作《范仲淹神道碑銘》,范仲淹和吕夷簡是政敵,他和富弼等也一嚮反對吕夷簡,但在碑文中客觀地叙述了范吕結怨及和解的經過。此事曾引起富弼及范仲淹子范純仁的不滿。徐無黨轉達了富弼的意見,歐陽修答覆説:“述吕公事,于范公見德量包宇宙,忠義先國家,于吕公事各紀實,則萬世取信。非如兩讎相訟,各過其實,使後世不信,以爲偏詞也。”信而實,是他始終堅持的寫作標準。四、肯定文相對于道的獨立地位,主張爲文不拘一格。他説:“言以載事,而文以飾言,事信言文,乃能表見于後世。《詩》、《書》、《易》、《春秋》,皆善載事而尤文者,故其傳尤遠。”(《代人上王樞密求先集序書》)“古之學者非一家,其爲道雖同,言語文章未嘗相似。”(《與樂秀才書》)這便糾正了宋初古文家文道合一或道即是文説的偏頗。五、重視作者的學習和修養。他在《與樂秀才書》中説:“然聞古人之于學也,講之深而信之篤,其充于中者足,而後發乎外者大以光。”在《答祖擇之書》中又説:“道純則充于中者實,中充實則發爲文者輝光,施于世者果致。”否則,“文章麗矣,言語工矣,無異草木榮華之飄風,鳥獸好音之過耳也”(《送徐無黨南歸序》)。
第三是政治地位。宋初的古文家官位都不高,如柳開不過爲殿中侍御史,穆修僅爲參軍,蘇舜欽、尹洙被貶謫後不久即去世,這無疑影響了古文運動的號召力。而歐陽修自至和元年(一○五四)始,由翰林學士、樞密副使到參知政事,前後十年,在政治上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特别是嘉祐二年(一○五七)知貢舉,他用行政力量來改變考試制度,按他自己的標準録取進士,重視古文派的經世議論,壯大了古文運動的聲勢。《宋史》本傳記載此事説:“時士子尚爲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輒黜。畢事,嚮之囂薄者伺修出,聚噪于馬首,街邏不能制,然場屋之習從是遂變。”可知還由此引起了風潮。但這次科舉,蘇軾、蘇轍、曾鞏等都入選,事實勝于雄辯,風潮很快平息,此後“五六年間,文格遂變而復古”(歐陽發《先公事迹》),這就促進了古文運動的徹底勝利。
對于宋詩的發展,歐陽修也有承先啓後之功。宋劉克莊《江西詩派序》説:“國初詩人如潘閬、魏野,規規晚唐格調,寸步不敢走作。楊、劉則又專爲崑體,故優人有撏撦義山之誚。蘇、梅二子稍變以平淡豪俊,而和之者尚寡。至六一、坡公,巍然爲大家數,學者宗焉。”歐陽修十分稱譽蘇舜欽和梅堯臣,認爲他們的作品“本人情,狀風物”,超邁横絶、深遠閑淡,各極其長。但他于一再表示自己的詩作不及蘇、梅的同時,字裏行間多少也透露出他能囊括兩人之所長的意思。歐詩多受唐人李白、杜甫、韓愈、孟郊等的影響,以氣格爲主,形成不事雕飾、自然清新的風格。故蘇軾以爲“似李白”,王安石更譽之爲“居太白之上”。
在《六一詩話》中,歐陽修引梅堯臣的話説:“詩家雖率意,而造語亦難。若意新語工,得前人所未道者,斯爲善也。必能狀難寫之景如在目前,含不盡之意見于言外,然後爲至矣。”這也可以看作爲他自己論詩歌藝術的觀點。關于詩與社會生活之關係,他就梅堯臣的遭遇,得出結論説:“凡士之藴其所有而不得施于世者,多喜自放于山顛水涯,外見蟲魚草木風雲鳥獸之狀類,往往探其奇怪;内有憂思感憤之鬱積,其興于怨刺,以道羈臣寡婦之所嘆,而寫人情之難言,蓋愈窮則愈工。然則非詩之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也。”(《梅堯臣詩集序》)這個見解,對後世影響極大。
宋詩在歐陽修之後有長足發展,流派衆多,蔚爲大觀。元袁桷《書顧仲華詩後》概括宋詩發展情况説:“宋太宗、真宗時,學詩者病晚唐萎苶之失,有意于玉臺文館之盛,飾組彰施,極其麗密,而情思流蕩,奪于援據,學者病之。至仁宗朝,一二巨公浸易其體,高深者極凌厲,摩雲决川,一息千里,物不能以逃遁,考諸《國風》之旨,則蔑有餘味矣。歐陽子出,悉除其偏而振挈之,豪宕悦愉悲慨之語,各得其職;今之言文者皆其門人,而于詩則不復有同焉。”由于歐陽修的詩名爲其文名所掩,後世對他在詩歌革新上的貢獻,很少論及。但就其創作成就而言,高出于同時諸詩人,奠定一代詩風的形成,則不能説是虚譽。
歐陽修的詞,歷來議論紛紜,毁譽不一。因爲他在大部分詞作中所表現的情感,既不是散文中的莊重嚴肅,也不是詩歌中的激越豪宕,而是回腸蕩氣,纏綿悱惻。所以有人認爲《六一詞》以外編入《醉翁琴趣外編》中的作品,皆爲僞作。
詞,宋人稱詩餘,認爲是詩的别調,用來表達詩中不宜表達的内容和情感。與歐陽修同時的晏殊、晏幾道父子,宋祁、宋庠兄弟等不必説,即使素以方正著稱的范仲淹、韓琦、司馬光等,也不免作豔詞。宋初詞家,嚮來歐晏并稱,而歐詞却多受責難,其原因一定程度上和他的生活作風有關。歐陽修詩酒放達,早在洛陽時就受到西京留守王曙的戒敕;他兩次被政敵攻擊、誣陷,有人便也把他的豔詞扯到男女曖昧之事。如宋錢愐《錢氏私志》説:“歐爲人言其盜甥表云:喪厥夫而無托,擕孤女以來歸。張氏此時年方七歲,内翰伯見而笑曰:年七歲,正簸錢時也。歐詞云:江南柳,葉小未成陰。人爲絲輕那忍折,鶯憐枝嫩不堪吟。留取待春深。十四五,閑抱琶琶尋。堂上簸錢堂下走,恁時相見已留心。何况到如今。”錢愐是錢惟演之子,錢惟演官西京留守時,待歐陽修甚厚,後錢因阿附后族落職,歐在文字中對他有微詞,錢愐以爲負恩,極讎視歐,這個記載是帶有攻擊性的。
仔細分辨,歐詞實有兩種不同風格的作品。主要部份是所謂豔詞,還没有擺脱花間派的影響。但這類詞常被認爲不是單寫男女戀情,所以清張惠言在《詞選》序中説:“男女哀樂,以道賢人君子幽約悲悱不能自言之情,低徊要眇,以喻其致。”其選歐陽修《蝶戀花》詞:“庭院深深深幾許,楊柳堆煙,簾幕無重數。玉勒雕鞍游冶處,樓高不見章臺路。雨横風狂三月暮,門掩黄昏,無計留春住。淚眼問花花不語,亂紅飛過秋千去。”評曰:“雨横風狂,政令暴急也。亂紅飛去,斥逐者非一人而已。殆爲韓(琦)、范(仲淹)作乎?”把它解釋爲寫“慶曆新政”失敗後作者的心情,這是歷來論詞的人深求隱微的慣例。然而清代著名詞家納蘭性德作有《填詞》詩,以爲詞中的比興超過詩,詞家論詞,自是甘苦之言,亦可供參考:
詩亡詞乃盛,比興此焉托。往往歡娱工,不如憂患作。冬郎(韓偓)一生極憔悴,判與三閭(屈原)共醒醉。美人香草可憐春,鳳蠟紅巾無限淚。芒鞋心事杜陵(杜甫)知,祇今唯賞杜陵詩。古人且失風人旨,何怪俗眼輕填詞。詞源遠過詩律近,擬古樂府特加潤。不見句法參差三百篇,已自换頭兼换韻。
歐詞中還有一類風格清麗明快的作品,已開蘇軾、辛棄疾一派新興詞的先路,是值得注意的。這裏引二首爲例。如《朝中措》:“平山欄檻倚晴空,山色有無中。手種堂前垂柳,别來幾度春風。文章太守,揮毫萬字,一飲千鍾。行樂直須年少,尊前看取衰翁。”又如《漁家傲》:“十二月嚴凝天地閉,莫嫌臺榭無花卉。惟有酒能欺雪意。增豪氣,直教耳熱笙歌沸。隴上雕鞍惟數騎,獵圍半合新霜裏。霜重鼓聲寒不起。千人指,馬前一雁寒空墜。”這類詞所取得的成績,應該看作是歐陽修所領導的宋代詩文革新運動的組成部份。
對于歐陽修詩文總的成就,蘇軾在《居士集序》中概括爲:“論大道似韓愈,論事似陸贄,記事似司馬遷,詩賦似李白”,并説“此非予言也,天下之言也”。這在當時是極高的評價。
歐陽修的著作,在南宋紹熙、慶元年間由周必大、孫謙益、胡柯、羅泌等編定爲《歐陽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約百萬言。其中包括《居士集》五十卷,《外集》二十五卷,《易童子問》三卷,《外制集》三卷,《内制集》八卷,《表奏書啓四六集》七卷,《奏議集》十八卷,《雜著述》十九卷,《集古録跋尾》十卷,《書簡》十卷。另外,尚有史學專著《新五代史》七十四卷,並有與宋祁合著《新唐書》。本書選歐陽修詩一百八十五首,詞四十四首,散文四十六篇,入選作品按體裁分體編年。選目照顧到作者的思想、活動和文學特色,希望通過這個選本能反映出作者生平和創作的概貌。書後附《歐陽修簡譜》,供讀者參考。選本的文字,主要依據四部叢刊影印元刊本《歐陽文忠公集》。
南宋魏了翁有《裴夢得注歐陽公詩集序》,其中提到裴夢得受當時工部侍郎何叔岳命箋釋歐詩,並稱贊説:“今披味裴釋,益知公(歐陽修)貫融古今,所以蓄德者甚弘,而非及卿(裴夢得字)博見强志,精思而篤踐焉,亦不足以發之也。”這個注本,今已不存。此外,除零章散句的一些論述,亦未見有完整的歐集注本。因此,整理歐陽修的著作,苦無舊注依傍。本選集中的題解和注釋,疏誤和罣漏自所難免,懇望讀者多加批評,以匡不逮。
選注者
一九八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