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创新再出发(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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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紧适度的政策环境才能有利于金融创新

宏观政策的意义在于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造一个适宜的环境,而这必然会涉及制度、理念、激励机制的创新。创新的核心是所谓“创造性的毁灭”,尤其是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更是充满了风险与效益的巨大不对称。所以,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始终是一对孪生兄弟。过去很多年里,监管总是滞后于创新,也就是说监管总是在创新出了纰漏之后再去想办法化解。如果监管者可以确立一个创新的基本原则,允许创新者在市场和法治的基础上享有失败和得到宽容的机会,譬如,创新必须是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风险必须是在可控范围之内的,那么这样的创新和监管之间就有可能达到成功的平衡。金融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稍有不慎,细微的金融风险就如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样酿成重大的金融危机,从而对经济造成重创。从这个视角看,金融创新需要特别小心,中国监管当局需要为金融创新设立一个覆盖范围比较广的、同时有利于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

这方面我们有过成功的例子。2009—2015年,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走得很快,以至于到2016年人民币顺利加入了SDR篮子。应当说,这和政府顺应市场需求、因势利导是分不开的。虽然人民币还不是一个完全可兑换的货币,但在境外可自由使用,使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以接受人民币这个非可兑换货币加入SDR篮子。人民币国际化在自身并不百分之百具备条件下的创新之路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并不是政府刻意推动的。2016年以后,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有所停滞,客观上与人民币汇率预期从升值变成贬值、中美之间的利差从宽变窄、国内金融业出现了一些风险、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资本跨境流动的管理等有关,但同时也与人民币国际化被当作了宏观调控的工具、让位于其他目标不无关系。

由此得到的启示是,在进行金融创新时,一方面必须设立一个关于创新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要坚持顺应市场的发展。顺应市场的发展和加强对创新的监管,两者其实可以并行不悖。只有两者兼顾,真正营造出一个有利于金融创新的生态环境,金融创新才能够百花齐放,才能够真正有效地支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由于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副产品就是可以规避金融监管,所以当金融创新使大多数金融从业者可以成功规避监管时,金融监管当局就不得不去调整现行的监管制度,或者说,金融创新必然会带来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这就要求监管者必须与时俱进,尤其是在金融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如何从传统的监管模式学习提升到大数字基础上的监管,显然需要长时间的磨砺。

张晓慧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