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前女友李惠芸
沈愈取出手机一看,是李晴儿打来的。
之前那个新款手机在江岸别墅被那个叫高佬威的土耗子指使阿全摔碎了,沈愈现在用的是备用机,就是有能打电话、可砸核桃之称的诺基亚5230。
摁下接听键,沈愈的脸上露出一抹平和笑容,并用很是平缓的声音询问:“晴儿,有事吗?”
李晴儿的声音很高兴,甚至带了几丝兴奋,“宝缘拍卖的邀请函我已经弄到手了,后天咱俩一起去参加拍卖会?”
沈愈听了也是极为高兴,“好,到时我开车接着你。”
“说话算话?”李晴儿确认了一句。
“当然,反正开的是你的车,我还能省打车钱,何乐而不为?!”沈愈用李晴儿喜欢的方式跟她说着。
“好,你快休息吧,不打扰你睡觉了!”李晴儿十分满意地挂了电话。
沈愈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四十分,他把手里的面包塞到嘴里,又夹了两片酱牛肉,“琴姐太晚了,我得回去了。”
裴玉琴脸上露出一丝挽留,“既然这么晚了,今天就不要走了吧?”
话说完,裴玉琴马上感觉这句话可能会有多重理解,她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赶紧解释,“你不要误会,我是说姐姐这里的客房很多,你随便选一间住下明天再走也是可以的。”
沈愈怎么可能留在这里,“琴姐,我那小店新开可说是千头万绪,不知有多少事等着我处理。
“今天刚招了一个店员,忙的我根本没来得及跟她说几句话。明后这两天可能还要招一个店长,所以我肯定得回去。”
“那你路上小心点,若是打不到车就给我打电话,我开车送你回去。”裴玉琴没有再坚持,她也不想让沈愈认为她是一个品性不好的女人。
当然,眼神深处的一丝失落怎么也掩饰不住。
沈愈走到卫生间将垃圾袋拎起,然后到鞋柜前换好鞋子,最后拿起装翡翠的布兜。他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什么忘记的东西,这才转身与裴玉琴笑着挥了挥手。
快步走进电梯,在电梯门就要关上的那一刻,裴玉琴站在屋内,满是深情地对沈愈喊道:“沈愈,有时间给姐姐打电话。”
“知道了琴姐,忙完这几天,我就去高古看你。”沈愈脸上露出一抹温暖笑容,快速回应道。
锋速电梯的速度很快,裴玉琴住九层顶楼,因为是7米+层高的复式,所以高度与普通楼房的22层差不多。
但就算这个高度,电梯也就不到半分钟就下到了一层。
电梯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两个女保安正在小口吃着薯片。
灯光洒在身上,映出她们极为悠闲的模样。
看到沈愈出来,二人皆是一副满脸惊愕的样子,本来咀嚼食物的动作也顿了下来。
她俩没想到沈愈会这么快就下楼。
按照常理来说,最早也得是明天了,
沈愈见二人就这么直愣愣地盯着自己,心里着实觉得有些好笑。他的脸上露出一抹调侃的笑容,然后不失礼貌地跟俩人打了个招呼。
二人努力地咽下薯片,抬手轻轻对沈愈挥了挥算是回应。
脸上尴尬与疑惑的表情,却是无法掩饰。
等沈愈出了单元门,叫作晓红的女保安马上开始八卦,,“陈姐,你说这个大帅哥怎么走了呢?按理说,在裴总这里过夜才对啊!难道与裴总吵架了?”
小陈想了想,脸上露出一丝恍然,“应该不是吵架吧?我看这小白脸很可能是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晓红不解地问,“欲擒故纵?什么意思?”
“你想啊,这人穿的普普通通,胡子头发看起来也不是经常打理,总体来看应该是生活比较拮据的样子。他想追咱们裴总无异于是穷小子追富豪千金,要是刚认识就表现的很急切,那裴总肯定会看轻他。所以他才会表现的非常绅士,甚至还帮裴总丢垃圾。”小陈十分入戏的分析着。
晓红深以为然地点点头,“陈姐你分析的太好了,厉害,佩服!”她的眼神中满是敬佩,心中想着这个帅哥心思还挺深。
小陈料事如神般的笑笑。
但是接下来的动作就出卖了她,薯片吃完后,袋子里只剩下一点碎末,她晃了晃包装袋把薯片碎末倒在手心吃了下去后才恋恋不舍地将包装袋揉成一团丢进脚下垃圾桶。
“明天一定要带些糕点来,减肥就是遭罪啊。”
……
“咣当!”
将垃圾丢进垃圾箱,一阵剧烈的争吵声也跟着传进沈愈耳中。
沈愈抬头一看,十几米外,一辆宝石蓝雷克萨斯CT旁站着一男一女。
此刻二人正在激烈地争吵着什么,俩人穿得都很时髦,一看就不是缺钱的主儿,所以很可能是恋人之间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沈愈没工夫关心别人的破事,快步朝小区门口走去。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此时,身后突然传来一个陌生且熟悉的声音。
“哎呀,这不是沈愈吗?”
争吵中的男人竟然认识沈愈,并且大声朝他喊了一声。
沈愈停步转身,端详几秒后,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这世界真是小啊!”
雷克萨斯CT车旁的两个人沈愈都认识。
男的,也就是喊住沈愈的人,是他的高中同班同学,大学同届同学,东江大学金融系的风云人物:张玉堂。
女的沈愈更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他的初高中同班同学,大学同班同学,东江大学校花之一,也是他的前女友:李惠芸。
“原来是老张啊,你也来楚州了?”沈愈淡淡朝其打了个招呼!
张玉堂此人与沈愈一直不对付。
属于没事也要找事的那种。
如果一定要找个原因,也许是李惠芸刚一上大学就跟沈愈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作为李惠芸的铁杆追求者,必然会怀恨在心。
要说张玉堂长得还凑合,个子也说得过去。
最重要的,他家里也有钱。
他家是开连锁酒店的,在东大时,是很多女生眼中的白马王子,不知有多少女生想要吊他这个金龟婿。
只是反被钓的更多,所以张玉堂换女朋友跟换衣服似的。
但他心里一直对李惠芸念念不忘,沈愈也不知道这次他为什么与李惠芸同时出现在这里。
今天的张玉堂穿一身得体的白色西装,并不是近视眼的他还戴了一副平光水晶金丝眼镜,整个人看起来文质彬彬。
只是不停转动的眼珠,很容易让细心的人捕捉到他的真实性格。
一个心机很深的人。
“老同学,咱们可有两三年没见了吧,你这穿衣可是越来越朴素了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伯父破产后你就吃不上饭了呢?哈哈哈哈……”
张玉堂表面笑嘻嘻,心里却非常不爽。
你爹把家败光,你小子变成了穷光蛋,竟然还敢喊我老张?
哼,一会非得让你小子好看。
沈愈听出张玉堂是嘲讽自己穿得差,不过沈愈现在没心情搭理张玉堂,而是转身朝旁边的裙装女孩点点头。“惠芸你好,一年多没有见面你可是越来越漂亮了。”
李惠芸今天穿了一身粉色连体裙,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依旧是之前的那般美艳漂亮。
但沈愈心里面忽然对她有了些陌生感。
沈愈再次看了李惠芸几眼,发现她竟然化了浓妆。
玫瑰色口红,双眸涂了眼影,睫毛也刷了睫毛膏,眉毛从之前的柳叶眉更是修成了现在流行的一字眉。
身上的香水也从古驰Gucci换成了香奈儿Chanel。
她之前很少穿高跟鞋,多是作休闲打扮。
今天的她竟然穿了一双七寸细高跟,一米六八的身高穿上高跟鞋已经跟张玉堂差不了多少。
见沈愈主动与自己打招呼,李惠芸的脸上顿时露出一丝慌乱。
她的眼神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沈愈……我……你……不是,不是你想的这样,我今天是来找……”
李惠芸不停的在“你”与“我”这两个字之间打转,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