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百问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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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学校如何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构建安全管理制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以及司法保护等。其中,学校保护尤其重要,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担负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职责,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聚集的未成年人数量最多,未成年人在学校所处的时间也最长。但未成年人处在生理、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且法律、安全意识薄弱,容易遭受不法及意外侵害。基于这种考虑,学校在平日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应积极建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地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学校要在安全管理上制订一系列严密措施,如安装监控设施,与公安部门及时联网,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给全体师生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生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开设安全教育课,把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全年校本课程教学计划,以课堂教学形式设专课;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视情在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学校在组织未成年学生开展户外活动时,应准确辨识自身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的所有危险源,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策划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尤其是组织重大集体活动之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风险程度、可能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事故发生概率、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最佳方案等内容,确定重点防控目标,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