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天然气增压
4.4.1 天然气增压的压缩机应允许气体组成、进气压力、进气温度和进气量有一定的波动范围。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下述情况宜选用往复式压缩机:
1)气源不稳定或气量较小的天然气增压;
2)高压注气和高压气举;
3)要求压比较大的天然气增压。
2 当气源较稳定,且气量较大时,宜选用适合油气田应用的离心式压缩机。
3 气量较小、进气压力为微正压或者负压、排气压力不高时,可选用螺杆式压缩机。当气质较贫时,可选用喷油螺杆式压缩机。
4.4.2 压缩机的驱动机可采用电动机或燃气机。在无电或电力不足的地方,往复式压缩机宜采用燃气发动机驱动,离心式压缩机宜采用燃气轮机驱动,余热宜加以利用。
4.4.3 压缩机组宜选用撬装形式。往复式压缩机的撬装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及天然气工业用集成撬装往复压缩机》GB/T 25359的有关规定。
4.4.4 往复式压缩机宜多台机组并联运行,宜设备用机组。
4.4.5 离心式压缩机采用干气密封时,二级密封的隔离气宜采用惰性气体。
4.4.6 往复式压缩机的填料和中体放空应引至厂房外。压缩含硫酸性天然气时,宜采用吹扫型填料,使用惰性气体做吹扫气。
4.4.7 进入压缩机的天然气应清除机械杂质和凝液。压缩机入口分离器应设液位高限报警及超高限停机装置。对有油润滑的压缩机,当下游设施对压缩气中润滑油含量有限制时,应在出口设置润滑油分离设施。
4.4.8 压缩机宜露天布置或半露天布置。在寒冷、多风沙地区或厂区噪声有限制时,压缩机可布置在封闭式厂房内。当采用室内布置时,厂房应根据压缩机机型、外形尺寸、设备检修方式等进行布置,且应满足操作及检修要求。
4.4.9 室内和半露天安装的固定式压缩机,起重设备的配备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最大检修部件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0t时,宜配置电动防爆桥式或电动防爆梁式起重机;
2 当最大检修部件起重量小于10t,且大于或等于3t时,宜设手动梁式起重机;
3 当最大检修部件起重量小于3t时,可设移动式起重设备。
4.4.10 压缩机工艺气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进口应设压力高、低限报警及超限停机装置;
2 压缩机各级出口管道应安装全启封闭式安全阀;
3 压缩机进出口之间应设旁通回路;
4 离心式压缩机应配套设置防喘振控制系统;
5 应采取防振、防脉动及管线热应力补偿措施。
4.4.11 压缩机各级工艺气的冷却,宜采用空冷;润滑油及气缸冷却宜采用空冷提供的循环冷却液来完成,大型压缩机润滑油冷却宜单独设空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