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初归
山路转一个弯,就到了村口。雪白的太阳挂在淡蓝的天上,把村口的石柱子照得灿烂辉煌。这不是常规的回归时间——远行者通常在清晨或深夜归乡——虽然这里也不是家乡,但我把它当成了避风港,以至于还为了太阳把经历千辛万苦回归的惊喜给蒸腾干净而失望。最好是在一个大家都沉寂的时刻回家,这样才惊喜,现在只剩下喜了。
村子还是那么的平常,光秃秃的大门孤零零立在干燥的沙土上,显得黄叽叽的。我想起刚才那一场恶战,想起差一点砍中我肩头的太平刀,想起被老秃驴吓破了胆流出的焦黄的尿蹭得湿湿的裤腿,想起老秃驴可憎的、可爱的、可笑的、可怕的嘴脸,想起密不透风的石室,想起沾满我血污的泥土、石头,想起我断掉的小指,想起跟在老秃驴后面的哈巴狗,想起光头们厌恶鄙视的眼神,想起老秃驴滴答汁水的眼睛,想起沉重的水桶和不知满足的菜地,想起被强制剃光又在洞穴里沾满泥污的头发,想起老秃驴跪在我脚下求生路的恐惧、绝望、后悔的眼睛……但是,一切都过去了,像一场无梦的睡觉,结束总是很短暂,咔的一下,就都过去了。我的脚透过被石头划得支棱着毛的布鞋,感受到了脚下黄土的温暖——但其实土地并不温暖,太阳才温暖,我们却习惯于归功于土地,只因为它使我们赖以生存的根基;所以说,我们也是谄媚的——只有无死亡之虞时,才能发出爽快的感慨。
痛快!阳光真暖和!痛快!
我迈着希望而小心的步子走进自己的田地,现在是小农闲,柏龙一定是去南场了,那里今天有大集。我对于出走没告知他一声感到十分悔过——或许他知道老秃驴的德行呢?他不会觉得我不把他当朋友吧?他不会压根就没发觉吧?我这样无端得想着,才发现,囚室不仅囚禁了我的肉体,也便把我的灵魂一起关押了。但周围窸窸窣窣窸窸窣窣的草木蓬勃生长的声音,还是让我感到陌生又亲切;原来我只顾着融入这里了,却没有真正发现这里的好。
我信脚走着,到南场去。太阳有真大力气啊!它把地球像丢链球一样抡着绕圈,而我也跟着它茫茫然旋转、疲累。我失去过上海之流的大都市的,但现在看来,上海比起南场竟还要逊色些。南场的繁华,不在于奢侈,在于热闹:路边有吹糖人的小贩,吹一口嚷一嗓子,“吹——糖,人。吹,糖——人”错落变化,颇有风味;还有卖风筝的、打陀螺的、耍杂技的、教戏法的、理发的、弹棉花的、做卤煮的、蒸馒头的、编草鞋的,打扮既不相同的表现职业特色,又相同的由几块破布组成,无论买与不买,都会出来为节日锦上添个花;东街有一个老头,浑身贴着剪得彩纸,左手挎着一个竹篮,里面放着红色、黄色、蓝色的小玩意,贴着彩画,放在这里也是很过时的——这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