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契刻记事
人类未发明文字以前,或者文字使用尚未普遍时,常用在木片、竹片或骨片上刻痕的方法来记录数字、经济事项或传递信息,统称为契刻记事。
契刻是较结绳晚出的一种帮助人们记忆的记事方法。契刻的作用主要是记数,刘熙《释名·释书契》云:“契,刻也,刻识其数也。”清楚地说明“契”就是“刻”,契刻的目的是帮助记忆数目。因为人们订立契约关系时,数目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引起争端的因素。于是,人们就用契刻的方法,将数目用一定的线条作为符号,刻在竹片或木片上,作为双方的“契约”。这就是古时的“契”。后来人们把契从中间分开,分作两半,双方各执一半,以二者吻合为凭。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称木刻为“券契”“契”。关于古代契刻的情况,《列子·说符》里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宋国人,在路上拾到一个别人遗失的“契”,他把“契”带回家中,并偷偷地数“契”上刻的齿数,发现齿数不少,非常高兴,情不自禁地对邻居说:“我很快就要发财了。”这段故事说明古代的契上刻的是数目,主要用来作为债务的凭证。“齿”即木刻上的缺口或刻痕。中国青海乐都柳湾新石器时代墓葬中出土了40枚骨片,两边刻有缺口,表明这些骨片是记事或记数用物。木刻实物在敦煌汉简也有发现,其上写有文字,这种带文字的木刻便称“书契”。
中国少数民族曾经使用木刻记事的,有独龙、傈僳、佤、景颇、哈尼、拉祜、苗、瑶、鄂伦春、鄂温克、珞巴等族。如佤族用木刻计算日子和账目;苗族用木刻记录歌词;景颇族用木刻记录下村寨之间的纠纷;哈尼族用木刻作为借贷、离婚、典当土地的契约;独龙族用递送木刻传达通知。凡是通知性木刻,其上还常附有鸡毛、火炭、辣子等表意物件,用以强调事情的紧迫性。
世界其他地区也存在刻木记事的情况,较著名的有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通信木刻及阿尔衮琴印第安人记录神话的木刻等。
契刻记事少争端
契刻的目的主要是用来记录数,常与经济事项有关。汉朝刘熙在《释名·释书契》中说:“契,刻也,刻识其数也。”清楚地说明“契”就是“刻”,契刻的目的是帮助记忆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