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文化大革命”后混乱和落后的状况推动政府转向“经济建设型”
《经济建设型政府》
1978—1986年为经济建设型政府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面对“文化大革命”之后的混乱局面和落后现状,在反思“文化大革命”的基础上,全社会形成了改革发展的强大共识,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转到经济建设,政府全面主导和推动经济建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年“文化大革命”,对于中国来说,是一场大的灾难和浩劫,国民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2][3]
一、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
“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各项比例关系严重失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轻重关系失调。“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农轻重比例关系比较合理,1966年三者的比例为35.9:31.4:32.7。“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备战”的口号,导致片面发展重工业,轻工业发展相对落后,设备陈旧,产品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1976年三者的比例关系为30.3:30.8:38.9,农轻重比例关系失调。
第二,原材料工业与加工工业间的比例失调。在工业内部,不仅轻重工业之间比例失调,在重工业内部由于盲目发展加工工业,尤其是机械工业,忽视采掘工业和原材料工业,也造成原材料工业和加工工业比例失调。1966—1976年,我国重工业产值中,加工工业的比重由50.5%上升到52.8%,而原材料工业却由38.3%下降到34.9%,原材料工业与加工工业间的比例失调。
第三,工业发展与交通运输之间的比例关系不相适应。“文化大革命”前,交通运输业已经不太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文化大革命”中,由于突出发展重工业,突出内地新的铁路线的建设,忽视运输繁忙地段旧铁路线的改造,使铁路运输能力与国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京广线以东地区的铁路运输能力越来越紧张,越来越不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1966—1976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近1倍,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25倍,而全部货物周转量增长不到77%,其中铁路货物周转量只增长了28.2%,工业发展与交通运输之间的比例关系越来越不相适应,交通运输越来越不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第四,积累与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失衡。1966—1976年,我国积累率急剧波动,积累与消费比例明显失调。积累率高的时候,国民收入却增长缓慢,人口急剧增加,人们的正常消费受到了影响。
二、经济效益全面下降
“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合理的管理规章制度遭到破坏,又加上内地建设中错误地强调靠山、分散、进洞,以致经济效益普遍下降,投入多而产出少。最集中地表现为,每百元积累所增加的国民收入下降:“一五”时期(1953—1957年)为35元,“三五”时期(1966—1970年)下降为26元,“四五”时期(1971—1975年)更下降为16元。在工业方面,1965—1976年,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每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润由20.9元下降为12.1元;每百元资产实现的利润和税金由29.8元下降为19.3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产值由98元下降到96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净值实现的利润和税金由39.8元下降到29元;每百元产值实现的利润由21.3元下降到12.6元。实现利润和税金减少,但是所占用的流动资金由25.5元增加到36.9元;每百元销售收入成本由69元增加到74.8元。在商业方面,每百元资金实现利润由1957年的20元下降到1976年的9.7元。1966—1976年,其中有5年经营利润比上一年减少。到1975年,每销售100元商品,占用资金达61.16元,比1957年多占用15.98元;资金周转率下降到1.63次,比1957年少0.58次;而费用水平则上升到11.66%。在基本建设方面,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率由“一五”时期的83.7%降到“三五”时期、“四五”时期的59.5%和61.4%。另外,亏损企业不断增多,如商业系统,1976年与1966年相比,商业系统独立核算单位增加了35%,而亏损单位却增加了1倍多,亏损单位的亏损金额则增加了2倍多。
三、经济发展速度缓慢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错误指导思想,使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在徘徊中缓慢发展,有些年份还出现负增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平均增长速度如下:社会总产值“三五”时期为9.3%,“四五”时期为7.3%,1976年下降为1.4%(1976年比1975年增加1.4%);工农业总产值“三五”时期为9.6%,“四五”时期为7.8%,1976年为1.7%(1976年比1975年只增长1.7%);农业总产值“三五”时期为3.9%,“四五”时期为4%,1976年为2.5%(1976年比1975年只增长2.5%);工业总产值“三五”时期为11.7%,“四五”时期为9.1%,1976年为1.3%(1976年比1975年只增长1.3%);国民收入“三五”时期为8.3%,“四五”时期为5.5%,1976年为-2.7%(1976年比1975年负增长2.7%)。
以上指标表明,国民经济平均增长速度是在明显下降,1976年更是大幅度下降,国民收入不仅没有增长,反而下降了2.7%。我们再拿“文化大革命”10年与“文化大革命”前3年(经过调整后的国民经济)相比,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就更为明显。如1963—1965年社会总产值平均年增长速度为15.5%,而“三五”时期、“四五”时期则分别下降为9.3%和7.3%。工业生产方面,1963—1965年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为17.9%,而“三五”时期、“四五”时期只有11.7%和9.1%。
四、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混乱
“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国民经济几乎处于无政府状态。“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国家计委受到严重冲击,计划工作几乎停止。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制定和执行计划的机关被冲击,计划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因此,所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计划”只有一个详细的汇报提纲,没有形成正式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个五年计划”也仅是一个纲要(草案),也未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
在中央和地方关系上,“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强调备战需要,把许多经济权力下放给行政机关。1970年批判所谓“条条专政”,把包括许多大的企业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管理,并要求各省尽快实现主要产品自给。这虽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发展地方工业,但却造成了不少重复建设、盲目生产、地区分割、自成体系的现象。在地区之间,不能按照经济合理原则发挥各自的优势,组织分工协作,甚至以封锁抵制竞争,保护落后企业。企业缺乏自主权,而不少由中央下放的大企业,由于原来面向全国的产供销关系被割断,地方又无力解决,经营更加困难,不得不改为中央直供企业,形成多头领导。
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由于大搞“穷过渡”,急于向更高的所有制过渡,在农村取消自留地,禁止家庭经营副业,关闭集市贸易,在城镇取消个体经济,因而流通范围越来越小,流通渠道越来越少。供销社并入国营商业后,城市的集市贸易也全面关闭,从根本上排除了市场的调节作用。
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上,由于反对按劳分配,取消企业奖金、计件工资和农村中的工分制,助长了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倾向。
五、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国民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因而也影响到人民的生活。1966—1976年10年间,全民所有制各部门职工只有1971年调整过一次工资,其他年份从未调过。1966年全民所有制各部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6元,而1976年下降为605元,1966—1976年,平均工资下降了4.9%。实际工资也下降了,如以1952年为100元,1966年为120元,1976年则下降为112.1元。再从生活消费品的人均消费量看:粮食1966年为379.14斤(1斤=500克,下同),1976年为380.56斤,几乎没有增长;食用植物油1966年为3.52斤,1976年下降为3.19斤;猪肉1966年为14.08斤,1976年为14.76斤,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煤炭1966年为208.75斤,1976年为191.15斤。
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建设、职工住房、学校、医院等没有增加,许多轻纺产品质次价高,副食品供应严重短缺,商业网点、服务行业大批并缩,城市人民生活困难与不便更是与日俱增。农民平均纯收入10年来没有增加,收入很少,不少地区甚至求温饱而不可得。此外,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10年合计达1600多万人,给城镇居民增加了不少负担。
六、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若干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差距越拉越大
1966—1976年,当中国处于“文化大革命”混乱时,国门之外却是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国经济你追我赶的迅速发展时期。在这10年间,中国的社会总产值增长了77%,而同期美国增长了124%,日本增长了345%,联邦德国(现为德国,下同)增长了131%,法国增长了212%,苏联增长了99%,加之中国社会总产值基数就有差距,因而到1976年,差距就更大了。如以国民生产总值作为综合反映的指标,1976年美国为20871亿美元,日本为7131亿美元,联邦德国为6391亿美元,英国为2452亿美元,法国为3807亿美元,分别相当于我国的10.5倍、3.6倍、3.2倍、1.3倍和1.9倍。在科技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方面,差距已经到了惊人的地步。农业劳动生产率,1966—1975年,中国年均增长0.1%,美国平均增长5.5%。工业劳动生产率,中国在10年间,除1970年、1975年有所增长外,其余8年都在低水平徘徊。工业产值的增加,主要靠资金和劳动力的投入实现。而同一时期,发达国家工业劳动生产率因技术的进步,提高极为迅猛。在降低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方面,中国的进步不大,有些产业(如钢铁)不降反增,这与世界工业发展潮流是无法相比的。
这个时期拉美的一些国家和亚洲的几个国家及地区抓住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落后国家及地区发展的机遇,调整政策,实现了经济起飞。韩国、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原来的经济水平很低,但自20世纪60年代初起,它们社会比较稳定,努力适应国际经济的变化,改变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外资,利用自己劳动力低廉和港口的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扩大对欧美市场的出口。结果,连续十几年保持了年均10%的经济增长率,至70年代末,它们已成为中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新加坡和我国香港地区超过4000美元,我国台湾地区超过2000美元,韩国也有1500多美元。
苏联和东欧各国在经历了50年代高速发展后,始终把经济工作放在首位,并且开始进行体制改革,又比较重视科学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因而,尽管存在不少问题,六七十年代中期经济总体是继续稳定增长的。苏联已发展为世界第二大强国,其他国家及地区多数也已成为中等发达水平的国家及地区。
七、“文化大革命”反思凝聚改革发展共识转向经济建设
历史反复证明,重大的危机推动形成新的社会共识,好的社会共识是历史进步的强大推动力量。中国改革开放之前是十年“文化大革命”,那时中国经济已经走到崩溃边缘。如果没有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就不可能有今天中国的经济增长。“文化大革命”让中国人认识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理论的错误和荒谬,认识到了闭关锁国的严重恶果和悲剧结局。摆脱贫困和结束混乱,是全民族的强烈愿望,推动改革和开放,是全民族深埋在心中的强烈期盼。这就是中国改革和发展的社会共识。邓小平同志的正确决策代表了中国人民的强烈要求。[4][5]
正是基于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曹普指出,改革开放作为党带领人民进行的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其发生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一是从我国自身情况看,历时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二是从外部情况看,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的新科技革命推动世界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拉大,面临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40年前,是严酷的国内困境和严峻的外部压力迫使中国义无反顾地走上改革开放之路——这是一种被迫的选择,然而却是唯一正确的选择。[6]
从上述情况描述可以看出,“文化大革命”后,国内处于混乱和落后的状况,而与此同时,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后起国家和地区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迅速增强,我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我国如何加速恢复和发展经济,已成为摆在党、政府和全国人民面前的头等大事,并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的改革发展共识。为了改变经济建设的混乱和落后局面,党中央和国务院重新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果断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以恢复生产,发展经济。自此,我国政府走上了经济建设型政府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