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哲学时代:荀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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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荀子》书的伪证

《荀子》书为后人杂凑成功,固然不错。但是杂凑的证据,是什么?前人所说都嫌过于笼统,不足以打破一般守旧的心理。我以为《荀子》书是杂凑的证据,大致可有左(下)列的四点:

一、体裁的差异。我这里所说的体裁,包含两类:一类是题篇的体裁,一类是行文的体裁。古书的题篇大概只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取篇首两个字,或是第一句中间两个主要的字眼来做篇名。这种书大概是后人或者门弟子所编篡,其篇名也是编篡的人所题。比如《论语》《孟子》都属于这一类。就他原始的意义来说,可以称为语录体。第二种办法,是取一篇的大意来做篇名。这一类的书,也有自作的,也有后人编述的。大致是先有主意,然后作文,也可说是先有篇题而后有文章。就广泛的意义,可以叫着论文体。比如《庄子》内篇,和《墨子》《韩非子》中间的一部分较为可靠的各篇大致都属这一类。假使一书之中,有了这两种办法,可以决定不是一个时代的作品。比如《庄子》的内篇,是属第二种办法;而外篇以下,都属第一种办法,可以决定内篇和外篇成立的时期完全不同。现在《荀子》中《天论》《体论》《富国》《性恶》等篇,都是用第二种办法;而《哀公》《仲尼》《尧问》《宥坐》等篇,却都是用第一种办法。这种体裁的差异,显然表示有一部分是属于伪作,这是最浅近、最明白的证据。讲到行文的体裁,《荀子》中也显有差异。前段郝懿行所举的“得众动天”四句韵语,便是一例。又如《乐论》中也夹有一段韵文,也是很可注目的。现在引之如下:

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墨子非之,几遇刑也。明王已没,莫之正也。愚者学之,危其身也。君子明乐,乃斯听(从俞樾校改)也。乱世恶善,不此听也。於乎哀哉!不得成也。弟子勉学,无所营也。(《荀子集解》卷十四,第二页。)

其非《荀子》原书,显然可知。《礼论》篇末段(同,卷十三,第十二页。)也是用韵文,都与《荀子》行文的体裁不合。最奇怪的是杂有《成相赋》篇全篇的有韵之文,赋篇附在《荀子》末尾,虽另见于《汉书·艺文志》,(《汉书》卷三十,第十八页。)还可拿互著之说来解释。《成相》一篇,旧次在第八,为什么会用韵文?这明明已是《汉书·艺文志》中间汉人的《成相杂辞》,与《荀子》毫不相干的东西。这都是可由行文体裁的差异,证明《荀子》中间有许多不是原书。

二、思想的矛盾。《荀子》书中思想矛盾的地方很多,最显然的比如《天论》前面说: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贷,则天不能祸。(《荀子集解》卷十一,第七页。)

这里表示一种激烈的反对天命的精神。但是《天论》的后段却又说“故人之命在天。”(同,卷十一,第十一页。)而《修身》篇又说:

人有此三行,虽有大祸,天其不遂乎?(同,卷一,第十三页。)

这种依赖天命的思想,和前者大相反对,可以断定不是一个人的说话。又如《性恶》篇说: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凡礼仪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同,第十七,第一—二页。)

这里所谓伪,是人为之义。一切礼仪,都生于伪。而《乐论》篇却说:

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同,卷十四,第二页。)

把伪变为诈伪之伪,而反以去伪为礼之经了。这里所谓伪,固然与《性恶》篇矛盾,也与《正名》篇的“心虑而能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同,卷十六,第一页。)大相反对,明明是把《荀子》变为《中庸》派的“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了。(《十三经注疏·礼记》卷五十三,第三页。)还能认为一个人的著作吗?又如陈登元君对于下列两条,也很怀疑。

一、《非十二子》篇:忍情性,綦谿利岐,苟以分异人为高,不足以合大众,定大分,……是陈仲、史鰌也。

二、《大略》篇: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荀子哲学》第一六二—一六三页。)

他觉得与《性恶论》的思想不对,其实这也可认思想矛盾的例证。

三、篇章的杂乱。《荀子》一书篇章的杂乱,前面所举,已经不少。实际除了《正名》《解蔽》两篇,略为完全以外,几于没有一篇没有杂凑的痕迹。比如《天论》是大家所公认为真书的。但是《天论》的后半篇,就不可信。“雩而雨”与“星队木鸣”两段,与《韩诗外传》相同。《韩诗》引作“《传》曰”,大概就不是《荀子》的原文?(《韩诗外传》卷二,第四—五页,涵芬楼本。)再后一节是:

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物者莫明于珠玉,在人者莫明于礼义。……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矣。(《荀子集解》卷十一,第十—十一页。)

这一段在上既无所承,与下文也不相接;既不是论天,而且与前文的思想矛盾。大概也是由《韩诗外传》混入,或是与《外传》同出一书,因为有两个天字,就将他凑入了这篇之中。(《韩诗外传》卷一,第三页。)其余篇末的两段,胡适已经知道与《天论》无干了。再如《性恶》一篇,也是人所公认为真书的。但是在“涂之人可以为禹”一段以后忽然接以:

有圣人之知者,有士君子之知者,有小人之知者,有役夫之知者,……

有上勇者,有中勇者,有下勇者,……(《荀子集解》卷十七,第五—六页。)

两段,全然与《性恶》没有关系,似乎可以断定为杂凑的文字?并且后面就是主张习惯论的一大段。

夫人虽有性质美而心辨知,必将求贤师而事之,择良友而友之。……身日进于仁义而不自知也者,靡使然也。今与不善人处,……身且加于刑戮而不自知者,靡使然也。《传》曰:“不知其子,视其友;不知其君,视其左右。”靡而已矣,靡而已矣。(同,卷十七,第七页。)

这与他的《性恶论》,根本上是冲突的。虽然有人说荀子外面是主张性恶,实际是主张习惯论的。我觉得就思想的矛盾,和篇章的错乱两种现象综合来考查,这段文字似为后人修正荀子的学说而作。大概是杂凑在篇末,并不是原来所有。再如《乐论》在《荀子》书中也要算重要一篇,但是前面的两大段,都与《礼记》的《乐记》大略相同,而第一段在《乐记》里列于最后,托为孔子与宾牟贾的谈话。(《十三经注疏·礼记》卷三十九,第二十页。)《乐记》本为十一篇混杂而成,今《乐论》第一段与第二段论乐的次序完全相同,也明为杂凑成功。其后半更为杂乱,除前面所举的一段韵文以外,又有“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一段(《荀子集解》卷十四,第三页。)是取的《乡饮酒义》(《十三经注疏·礼记》卷六十三,第十八—十九页。)《礼记》托为孔子所说,固然未必可信,但是也不能认为荀子的话。因为他确是论《乡饮酒义》,不是论乐,后人因有闲歌合乐几个字,就把他杂凑在《乐论》的后面,这是显而易见的。以外为篇幅所限,不能多举,但是有了这三个例,也可以推见一斑了。

四、其他的旁证。王先谦因为《乐论》有引《王制》篇“其在序官也”一段,疑《序官》本为篇名,其实古人著书并没有引用自己的文章的例子,可以断定《序官》和《乐论》决不是一时一人所作。这是很明白的证据。《公羊传》的著于竹帛,在汉景帝时候,《谷梁》更比《公羊传》为迟,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是《荀子·大略》篇已经引了《谷梁传》“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五伯”的话。(《荀子集解》卷十九,第十二页。)又说“《春秋》贤穆公,以为能变也。”是取的文十二年《公羊传》:

秦伯使遂来聘。遂者何?秦大夫也。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穆公也。何贤乎穆公?以为能变也。(《十三经注疏·公羊传》卷十四,第三—四页。)

又说“故《春秋》善胥命,”也是取的桓三年《公羊传》:

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同,卷四,第九页。)

这都可以做《荀子》书有许多晚出的材料的旁证。我们如果要概认为《荀子》的著作,岂不是一个极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