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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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千里之行

端午时节,金笛成和林雪砚相约北山草场。

玉带溪蜿蜒于北山的崇山峻岭之中,吸纳数十条溪流,一路咆哮着冲出滴翠峡谷口,进入碧山镇。穿过锦屏山和碧山中间的峡湾,就进入玉带溪的中部平谷,那里有广袤的田园和林地,为数众多的庄园主各取所需,发展着经济,一片欣欣向荣。北坡,有一片面积广大的草场,不但牧养着上千头牲畜,还有旅游公司在这里建了跑马场,远近的游客慕名而来,租得一匹骏马,驰骋草场,最是惬意。

玉带溪的西部上游,是一片稀土矿场,因为进行了严格的清污处理,并建设了超大的尾坝,再者山溪中严禁捕虾捉鱼,所以玉带溪水,是没有受到污染的,常年鱼虾成群,清澈见底。

金笛成和林雪砚在草场管理处租了两骑马,并骑沿着玉带溪东溪往草场而去,一红一白俊男美女,在骄阳和青山溪水的衬托下特别显眼,惹得多少游人侧目。

林雪砚说:“阿成哥,跑马场建成后,我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

“雪妹以前可曾骑过马?”

“在春城上学的时候,有学友经常拉我去观看赛马,自己也骑过几次,很好玩的。”

“你的学友还真激进,女孩子喜欢赛马的可不多呀!”

“谁说的?我的学友就喜欢赛马,她们还会骑术,剑术,柔道散打,还带动很多学友一起参加,她们赛马的英姿和剑术可是一点都不输于男子。”

金笛成说:“那好呀!雪妹既然这么厉害,那我就和雪妹打个赌,看谁能以最快的速度登上草场的最高点。”

林雪砚说:“赌就赌,谁怕谁呀!”

金笛成笑,林雪砚一催马,往前奔去,挥手笑说:“阿成哥,我先走一步啦!”

金笛成摇头,也就催马赶去。

林雪砚纵马飞驰,倒是一点也不怯懦,她挑准一条比较平直的通道往山上奔去。金笛成想了想,却是选择一条略显坎坷但稍近的道路赶去。

大约十多分钟后,金笛成登上了草场的最高点,他遥见林雪砚也从远方赶了过来,到得跟前,就笑说:“雪妹,你输了。”

林雪砚被颠得上气不接下气,气呼呼的说:“你耍赖!你选的是近道,这不公平!”

金笛成说:“好啦!我选的真的是近道,这次比试,是雪妹赢了。”

“这还差不多。”

金笛成跳下马来,伸手林雪砚,说:“马上颠簸,雪妹也累了,下马休息一会吧!”

“好的。”林雪砚笑说,就马上探身子,欲扶着金笛成。

谁知重心位移,红马没控制住,侧了一下身子,林雪砚“啊”的一声,整个人往下扑。

金笛成赶忙伸手抱住,林雪砚自是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把脸靠在了他的肩上。惊魂稍定,感觉到金笛成和自己的心跳,一时燥得满脸通红,赶忙推开他,背过脸去,一时气促,又不敢看他。

马儿自在一旁啃起了青草。

草场的最高处有一凉亭,其间已有两三游客在里面休歇。金笛成拉着林雪砚就进了凉亭,在临东的靠椅上坐下,对面山间的揽车由山下往山上移动,不时传来一阵欢呼;遍野青葱的草场,有山风吹过,露出成片的牛羊,姑娘小伙纵马追逐,扬鞭对歌,成群的鸟雀掠过山林,在青天高山之下,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林雪砚说:“这里真好。”

金笛成说:“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我也没有心思揽胜,现在有了雪妹,才发现原来生活可以这么美好。”

林雪砚抬起头来,看着他,幸福的笑着。

金笛成拉她靠近自己,让她把头挨在自己的肩上。两人一起,感受着山风和阳光的沐浴,发自内心深处的甜蜜。

五天后,城建局王局长找到金笛成,对他说:“笛成,局里准备派一部份人到各大城市实地采访和学习城市建设的经验,考虑到你在东海市三年,在关系上多熟悉的人员,决定派你负责东海方面的经验,你准备一下,即日出发吧!”

“一定要这样吗?局长。”金笛成一时懵圈。

“这是局里的决定!”

“好吧,局长,我保证完成任务。”金笛成说,

金笛成整理好文件,与来暂替他工作的人交接完毕,便回到家中,和父母说了出门的缘由。

母亲关切的说:“阿成,既然是局里的决定,我们也没有理由不遵从。你此去东海,面对的可能是社会上的各种名流,和以前在学校读书是完全不一样的环境,你要多方小心,注意别中了别人的圈套。家中有你父亲,你都不用担心,你把事情做到最好,就是对老妈最大的安慰。”

金笛成说:“妈,您就放心吧!东海有我很多同班的学友,他们现在都占据着各种重要的位置,我此次前去,必会寻求他们的帮助。”

父亲一直没有发言,这时候说:“成儿,人心善变,时事不同以往,即使最好的朋友到了一定位置他也会改变初衷,你不能把全部真心相托,对有些人,还是要多一点心思才好。”

“是,爸爸,我记住了。”

父亲停了一下,忽然笑说:“成儿,最近听人说,你和一位女孩相处很好,还一起去草场骑马了,可有其事?”

金笛成不好意思的摸摸头,笑说:“她叫林雪砚,在中医院上班,我们就见过几次,没什么的。”

母亲欣喜的说:“阿成有女朋友了?”

“妈!八字还没一撇呢!”

“阿成从来不和女孩在一起,这次能够同游,那一撇就快了。什么时候有空,带她来和母亲见见,什么样的女孩这么好,能俘获我儿的心呀!”

“妈,这件事以后再说吧!”金笛成说。

“你这孩子,还不好意思啦!”

金笛成回到房间,给林雪砚发去了信息:雪妹,明天我要出发去东海调研,可能有几天。你现在有空吗?我想见你。

没有回信,金笛成坐立不安,焦急的等待。这心情真是好奇怪,以前遇到事情,他从来不慌,可是现在,听不到林雪砚的声音,他简直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六神无主。这是为何呀?

大约半个小时后,手机信号闪烁,金笛成赶忙点开,是一只萌萌的小熊:阿成哥,今天医院有重症病人,晚上要加班,没办法离开。

金笛成回复:哦!

怎么那么急呢?明天什么时候出发?

早上吧!东海相距七百多公里,我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

明天早上,我送你。

不用啦!你晚上加班,很累,等我回来就好。

不,我等你!中医院门前,不见不散。

……

我要忙去了,再见!

金笛成看着屏幕,他能够感受到林雪砚忙禄的身影,飞快的吃了点东西,小跑着赶进重症室。

金笛成有一种心痛,他暗暗发誓,如果林雪砚和他成了百年之好,他一定要好好的爱护她,不让她这么辛苦。

金笛成收拾了行装,虽然只是出去几天,但衣食住行,却是一样不能少。

第二天清早,母亲帮他一起把行李搬到车上,嘱咐说:“阿成,路上注意安全。”

“知道啦,谢谢妈!”

金笛成缓缓的把车开下了高地。他这次的任务便是总结对东海的认识,写一篇研究报告。

晨曦之中,金笛成把车开进了碧山镇,他给林雪砚发了信息:我到中医院门前。

很远,金笛成看见路口花坛前,林雪砚正翘首相望。

他把车停下,下了车。林雪砚跑过来,张开双臂,就扑在了他的怀中;她的眼圈红红的,昨晚下班后,就一直没有睡好。

金笛成紧紧的抱着她,轻声说:“雪妹,等我回来。”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