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窗(四)
真是的,他几乎要把她的画架撞翻,他挥舞着双手朝她冲下来,大喊着“我们大胆地往前冲”[4],但谢天谢地,他突然急转身,离她而去,她猜想他大概是要前往巴拉克拉瓦高地英勇就义去了。从没有任何人能在如此滑稽的同时,也如此令人恐惧。但只要他继续像这样挥舞着双手、喊叫着,她就是安全的;他不会停下来站在那里看她的画。而这正是莉丽·布雷斯克无法忍受的。就连在她注视着画布上的色块、线条、色彩,注视着拉姆塞夫人和詹姆斯一同坐在窗边的时候,她依旧对周遭保持警惕之心,唯恐有人偷偷溜到身边偷看她的画。但此刻,她的感官已经在刺激之下敏锐起来,她使劲看着、盯着,直到最后墙壁和远处铁线莲的颜色映入她的眼帘,她才意识到有人从房子里走了出来,向她走来。要是坦斯利先生、保罗·瑞雷、明塔·道尔,或者是其他任何一个人走来,她早就把画布翻扣在草地上,但不知怎么的,从脚步声中可以推测出来的是威廉·班克斯。于是虽然画笔在手中颤抖,她却没有翻扣画布,而是依然让它立在草坪上。威廉·班克斯站在她身边。
他俩的房间都在村子里,所以每天一同进出,深夜在门口告别,他们聊着汤、孩子、一些有的没的话题,而正是这些闲谈让他们建立起一份友谊。于是当他像现在这样,以略带评判的姿态站在身边时(他年纪大得足以当她的父亲,是一位植物学家和鳏夫,身上散发着肥皂的香味,非常谨慎,十分爱干净),她同样只是站在那里。他就那样站着。他发现她的鞋子很棒,能让脚趾自然地舒展开来。和她住在同一个房子里也让他意识到,她的生活是如此规律,早餐前起床,然后出去画画,他相信她是一个人去的,大概她家境清贫,当然没有道尔小姐那样的容貌和魅力,但她拥有良好的理解力,这让她在他的眼中比道尔小姐更胜一筹。好比说此刻,拉姆塞先生正大喊大叫、指手画脚地朝他们逼近,他觉得布雷斯克小姐一定能够理解。
“有人犯了错。”[5]
拉姆塞先生瞪着他俩,他瞪着他俩却根本没看见似的。这的确让他们感到些许不适。他们一同看到了本不该看到的事情。他们侵犯了别人的隐私。班克斯先生几乎立刻说了句“现在天气挺凉爽的”,建议大家一起随便走走,于是莉丽想,这大概是他想要离开的借口,想要走到听不见拉姆塞先生喊叫的地方去。好的,她愿意去散步,但是她实在难以把目光从自己的画上移开。
铁线莲是鲜艳的紫色;墙壁洁白耀眼。既然这就是她眼中所见,她认为不把那鲜艳的紫色和耀眼的白色真实地呈现出来是不诚实的,虽然自从庞斯福特先生来访后,把一切看成苍白、优雅而半透明的,似乎成了一种时尚。然而在色彩之下,还有形状。她看的时候,可以看得如此清晰、如此深刻——只是当她用手握起画笔时,一切都改变了。就是在远处的景色转变成画的这一瞬间,魔鬼缠上了她,常常把她逼到落泪的边缘;让这段从构思到创作的过程,变得就像是任何一个小孩子穿过黑暗的通道一样可怕。这就是她常常感受到的——自己在逆境中挣扎,才能抱有勇气去说:“但这就是我看到的,这就是我看到的。”只有这样,她才能把自己眼前残存的那一点可怜景象紧紧抱在胸前,而有上千种力量竭尽全力要把那景象从她身上夺走。也就是在此刻,在冷风之中,正当她开始作画之时,其他烦琐的事情涌入脑中:她的不足之处,她的无关紧要,她要为住在布朗普顿的父亲操持家务,以及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克制住自己的冲动(谢天谢地到目前为止都克制住了),没有拜倒在拉姆塞夫人的脚下对她说——但她能对拉姆塞夫人说什么呢?“我爱上你了?”不,这不是真的。“我爱上了这里所有的一切。”她边说边朝着篱笆、那幢房子,还有孩子们挥挥手。这太荒谬了,这是不可能的。于是她把画笔整齐地放回盒子里,让它们一支支地排好,然后对威廉·班克斯说:
“突然之间冷起来了。阳光温度好像降低了。”她环顾四周道,因为还有足够的光线,草地看上去依然是柔和的深绿色,绿地之中开着紫色的西番莲花,那座房子深处于紫花和绿地之中,令人无法忽视,湛蓝的高空上传来白嘴鸦冷冷的叫声。但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一闪而过,在空中转动着银色的翅膀。毕竟已经是九月了,九月中旬,而且已经是傍晚六点之后。于是他们朝着平日里的方向,漫步走出花园,经过网球场,穿过蒲苇草地,来到浓密树篱的缺口处。这里由火炬花看守,它们像火盆里燃烧的煤炭一样通红,在火炬花之间,海湾海中那蔚蓝的海水看上去比以往都要蓝。
出于某种需求,他们每天晚上总会到这里来。仿佛在干涸的陆地上已经枯竭的思绪可以跟随着海水飘浮起来,再次远航,这甚至让他们的身体真实地感受到一丝解脱。首先,颜色的脉搏将整片海湾染成蓝色,然后心脏也随之律动,身体遨游其中,只是在下一瞬间,它被汹涌的海浪上那一片刺人的黑色所遏制,又消沉下去。然后,在那巨大的黑色岩石后方,每天傍晚时分,几乎都会喷射出白色的泉水,因为喷射的时间并不规律,所以必须一直留意,但看到喷泉出现时,就令人十分喜悦。在等待的过程中,可以看到海浪接二连三地拍打着昏暗的半圆形海滩,一次又一次轻轻地脱下珠母的薄膜。
他们站在那里,两个人都在微笑。他俩感受到一种共同的快乐,先是为涌动的波浪所激动;然后是破浪而来的快速帆船,帆船在海湾里划出一道弧线,随后停下来,船身抖动起来,船帆放了下来。然后,基于完善这一画面的本能,在观察完帆船的剧烈运动后,他们两人都纷纷望向了遥远的沙丘。刚才的快乐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忧伤——一部分原因是所有的一切已经结束了,另一部分原因在于,远处的风景似乎要比观景者多存在了上百万年(莉丽想),而且那片景色早已和注视着沉睡大地的天空攀谈起来。
看着遥远的沙丘,威廉·班克斯想起了拉姆塞——他想到在威斯特摩兰的一条小路上,想到拉姆塞在寂寞的笼罩下独自跨着大步走在路上,而这层孤寂似乎就是他的本色。但他在前行之时突然被拦住了,威廉·班克斯记得(这确有其事)肇事者是一只母鸡,她伸展开翅膀保护一群小鸡,拉姆塞看到这番情景,停下脚步,用他的拐杖指着母鸡说:“漂亮……漂亮。”班克斯心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顿悟,这表现出拉姆塞的简单质朴以及对于弱者的同情,可对班克斯来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似乎就在这条延绵的道路上划下了终点。在那之后,拉姆塞就结婚了。再之后,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他们彼此间友谊的精髓已经消失殆尽。也说不上是谁的过错,只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人生轨迹之中的反反复复取代了新鲜事物。也正为了重逢他们才再次碰面。但是,就在这次和沙丘的无声对话之中,他坚持自己和拉姆塞的情谊并没有减少,他们的情谊就在那儿,就像是在泥潭之中躺了上百年的年轻躯体,唇上有一抹鲜红,那就是他们的情谊——敏锐而真实,横躺在海湾对面的沙丘之中。
他感到焦灼不安,一方面是为了他俩的友谊,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为了摆脱自己对于内心干涸与枯竭的归咎——因为拉姆塞儿孙满堂,而班克斯是个无儿无女的鳏夫——他还很担心莉丽·布雷斯克,希望她不会看不起拉姆塞(以他独特的方式来说,他是个出色的男人),可同时又希望她能够理解自己和拉姆塞之间的关系。他和拉姆塞的友谊在多年以前,在威斯特摩兰的路上,在那母鸡伸展开双翅护着她的小鸡的时候,就彻底枯竭了。自那之后,拉姆塞结了婚,他俩分道扬镳,当然这并不是谁的过错,当他们再次相遇时,还是有一种重复过去的趋势。
是的。就是如此。他结束了这场无声的对话。他转过身背对着那片风景,朝着另一条路走上车道。要不是这些沙丘向他揭示了他和拉姆塞的友谊——那具躺在泥潭之中、带着一抹红唇的躯体,班克斯本不会注意到之前没意识到的事:比如说那个小女孩凯敏,拉姆塞最小的女儿。她正在岸堤边上摘香雪球花。她任性而凶悍,保姆让她“把花送给那位先生”的时候,她不肯听。不!不!不!她就是不给!她握紧拳头。她跺着脚丫。而班克斯先生感到苍老而悲伤,不知道怎么的,他的友谊让她产生了误会。他肯定已经干涸枯竭了。
拉姆塞一家并不富有,他们是如何想方设法维持这一切的,简直是个奇迹。八个孩子!仅靠哲学来养活八个孩子!这会儿又来了他的另一个孩子,这次是贾斯伯溜达过去,“想要打鸟儿,”他满不在乎地说道,走过莉丽身边的时候,他像挥动水泵把手似的摇了摇莉丽的手,这让班克斯先生酸溜溜地说:“莉丽才是大家的最爱。”现在还要考虑教育问题(的确,或许拉姆塞夫人有自己的想法),更不要说那些“了不起的家伙们”,他们都是发育良好、棱角分明、粗野蛮横的年轻人,日常肯定要耗损不少鞋袜。至于要把每个孩子对上号,搞清楚他们的长幼次序,这就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了。他私下里照着英国的国王和王后来称呼他们:阴险的凯敏、冷酷的詹姆斯、正直的安德鲁、美丽的普鲁——因为普鲁肯定会出落成美人的,他想,她怎么可能长得不美呢?——而安德鲁会拥有智慧。班克斯沿着车道走,莉丽·布雷斯克对他的话时而赞同,时而反对,偶尔提升一下他对孩子们的评价(因为她爱所有的孩子,爱这个世界)。此时他在心中衡量着拉姆塞的情况,他同情他、嫉妒他,仿佛他已经看到拉姆塞舍弃了离群索居、刻苦耐劳的荣光给自己年轻时带来的成就,现在就像张开双翅的母鸡,被嗷嗷待哺的子女所拖累。孩子的确能给他带去一些东西——威廉·班克斯承认这一点;如果凯敏给他的大衣插上一朵鲜花,或者像趴在她父亲肩头一样,趴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维苏威火山爆发的照片,那会让他很愉悦;可他的老朋友们很难不察觉到,这些孩子同时也摧毁了什么。现在一个陌生人会怎么想?这位莉丽·布雷斯克会怎么想?谁能不察觉到他身上滋长起来的那些习惯,或者说怪癖,弱点?让人震惊的是,一个拥有如此才华的人竟然能够像他这样沦落到如此地步——但这话也有点太苛刻了——能够像他这样沦落到如此依赖他人的赞誉。
“噢,但是,”莉丽说,“想想他的著作!”
每当她“想到拉姆塞先生的著作”,眼前总是清晰地看到一张硕大的餐桌。这都怪安德鲁!她问过安德鲁他父亲的书讲的是什么。安德鲁回答:“主体、客体以及现实的本质。”当她回答“天啊,完全搞不懂那都是什么意思”时,他对她说:“想象厨房里有一张餐桌,你却不在那儿。”
所以现在每当她想起拉姆塞先生的著作,她总会看到一张擦得干干净净的餐桌。此刻那餐桌就嵌在一棵梨树的树杈上,因为他们已经走到了果园。现在她用尽全力,不让注意力集中在有银色凸起的树皮上,也不集中在梨树的鱼形叶片上,而是集中在那张餐桌的幻影之上。那是一张擦洗干净的木桌,木纹斑驳、疙疙瘩瘩,使用多年后,牢固结实似乎就是它最明显的优点,现在它就杵在那儿,四脚悬在空中。当然,不论是观看事物生硬的本质,或者把这样一个有着火红晚霞、湛蓝天空以及银色树皮的美丽夜晚缩减成一张四腿白色松木餐桌(而这样做是最聪明的人的标志),如果一个人每天干的就是这些,那自然也不能以普通人的标准去衡量他。
班克斯先生喜欢莉丽,因为她让他“想想拉姆塞先生的著作”。他常常想起拉姆塞的著作。他无数次说起:“拉姆塞是那种在四十岁前达到事业顶峰的人。”在他年仅二十五岁的时候,写了一本小书,对哲学做出了明确的贡献;在那之后的著作,大多是之前作品的扩充或重复。但是能对任何领域做出明确贡献的人毕竟是少数,他停在梨树边说道。这话措辞得体、滴水不漏、公正不阿。莉丽对班克斯的感想已经积攒得越来越多,突然,仿佛通过他手上的一个动作得到了释放,她对他的感情犹如雪崩倾泻而下。这是一种感觉。他存在的本质从一阵烟雾中升起。这是另一种感觉。这种强烈的感受让她震惊不已,是他的严肃,是他的善良。我尊重你的一切(她在心中默默地对他说),你不虚荣,你保持客观,你比拉姆塞先生更好,你是我所认识的最好的人,你没有妻子和儿女(和性的欲望无关,她渴望去珍爱他的那份孤寂),你是为科学而活的(不由自主地,她眼前浮现出马铃薯切片),赞美是对你的侮辱,多么慷慨、纯洁、英勇的人啊!但与此同时,她记得他是如何大老远地把男仆带到这里,他不让狗上椅子,他会滔滔不绝地谈论蔬菜的含盐量和英国厨师水平的不足(直到拉姆塞先生摔门而出)。
那么该如何解决所有这一切?你要如何评价他人,看待他人?你怎样把各种因素叠加起来,得出喜欢或是讨厌一个人?而那些话语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此刻,她站在梨树旁边,看上去在发呆,关于这两个男人的印象涌上心头,想要追随她的思绪,就像是要追随一个语速飞快、难以用笔记录下来的声音,那是她自己的声音,说出的话并不会激起什么不可否认的、永恒的、矛盾的事情,甚至连梨树树皮上那些裂缝和树瘤也无法永远留在那里。你是崇高的,她继续说,但是拉姆塞先生完全不具备这些品质。他小气、自私、虚荣、任性,他被宠坏了,他是个暴君,他把拉姆塞夫人折磨得要死,但是他有着你(她对班克斯先生说)所没有的东西,一种炽热的超脱世俗的特性,他对琐事一窍不通,他爱他的狗和他的孩子们。他有八个小孩,班克斯先生一个也没有。那天晚上,他不是穿着两件大衣下楼来,并让拉姆塞夫人把他的头发修剪成布丁碗的形状[6]?这些想法就像是一群蚊子上下飞舞,每一只都是独立的,可又都被精巧地控制在一张看不见的松紧网中——它们在莉丽的脑海中上下起舞,在梨树的枝干周围飞来飞去(那张擦得一干二净的餐桌拟象依然悬挂在梨树上方,象征着她对拉姆塞先生思想的深切敬意),直到最后,越转越快的思绪因为自身太过紧张而爆炸,她感觉到解脱。不远处响起一阵枪声,枪响过后,一群热情洋溢的椋鸟受到惊吓,吵吵嚷嚷地飞走了。
“贾斯伯!”班克斯先生说了一句。椋鸟飞过平台,他们转身朝着鸟儿飞行的方向走去,尾随着空中疾速飞翔的零零落落的椋鸟,穿过高篱笆的缺口,径直来到了拉姆塞先生面前。他悲壮地对他们吼道:“有人犯了错!”
他的目光因为激动而呆滞,因为过于悲伤而有些挑衅,在彼此目光交汇的刹那,在即将要认出他们的那一刻,他颤抖起来;随后他举起手半遮着脸,像是在恼羞成怒的痛苦之中,想要避免、摆脱他们正常的目光;像是在恳求他们把他自知是不可避免的事延后片刻;像是他因为吟诵被人打搅所表现出的孩子气般的怨恨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甚至在被人撞破的那一刻,他也没有彻底被击垮,而是决心要紧紧抓住这种美妙的情绪,抓住这种令他羞愧又陶醉的不洁狂想曲——他突然转过身,“砰”的一声关上自己的门。然后莉丽·布雷斯克和班克斯先生不安地抬头看着天空,发现刚刚被贾斯伯用枪驱散的那群椋鸟,已经栖息在榆树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