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灯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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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窗(一)

“嗯,当然可以,如果明天天晴,就让你去。”拉姆塞夫人说。“但你必须早起。”她补充道。

对她儿子来说,这些话传递了无与伦比的喜悦,就好像这趟远足必能成行,一切都已成定局,似乎他年复一年所期待的奇迹,在漆黑的一夜和一日的航行之后就触手可及。虽然詹姆斯·拉姆塞年仅六岁,由于他已属于那个伟大的族群——他们无法区分自己的情感,一定要让自己对未来喜忧参半的期许给眼前的一切笼上阴霾——对于这类人来说,即使在童年最早的时期,任何情感之轮的转动都有力量让承载着阴暗或是光辉的瞬间结晶并凝固下来。妈妈说话的时候,他正席地而坐,满心欢喜地剪着陆海军商店带插图的商品目录,一张冰箱的图片就让他感到无比快乐。空气中弥漫着喜悦。手推车、割草机、白杨树的声响、雨前泛白的叶片、白嘴鸦呱呱乱叫、扫帚敲打着地板、连衣裙沙沙作响——所有这一切在他脑中都是如此的色彩斑斓、清晰可辨,他甚至早已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密码,他的秘密语言,虽然那高耸的前额、凛冽的蓝眼睛和孤傲的坦率纯真,在外表上给人以刻板严肃的感觉,但看到人类弱点时,他会轻皱眉头,因此,母亲看着他利落地用剪刀勾勒着冰箱的形状,想象着他身穿红袍、披着白貂皮坐在法官席上;或是在某个重要企业遭遇公关危机的时候,指点它渡过难关。

“但,”他的父亲在客厅窗前停下脚步说,“天气不会好的。”

倘若詹姆斯的手边有把斧头、火钳或是任何一种武器,能在他父亲胸口戳个洞让对方当场毙命,此时此刻,他会毫不迟疑地抓起武器。这就是拉姆塞先生,只需露个面就能在自己小孩心中激起如此极端的情绪。现在他站在那儿,身体瘦削如一把匕首,单薄得像片刀刃,一脸挖苦地咧嘴笑着,他不仅从打击儿子、嘲笑妻子(当然在詹姆斯眼中,拉姆塞夫人要比他好成千上万倍)的行为中得到了巨大满足,还悄悄地为自己判断精准而沾沾自喜。他所说的是实话,一向如此。他没有撒谎的能力,从不歪曲事实真相,从不会为了满足或是讨好他人,把难听的话说得委婉一点,为他的孩子们就更不可能,他们是他的子嗣,应该从孩童时期就意识到生活的艰辛,事实是不容妥协的,而想要前往那片传说中的土地(拉姆塞先生直起了腰板,眯着蓝色的小眼睛向地平线望去)——那片碾碎我们最耀眼的希望的土地、那片在黑暗中击沉我们弱不禁风小船的土地,我们最需要的是勇气、真相以及忍耐力。

“但天气也有可能好起来——我希望如此。”拉姆塞夫人不耐烦地说,手里拿着棕红色袜子继续织了几针。如果她今晚能织完,如果灯塔之旅最后真的能成行,这袜子要送给灯塔看守人的小儿子,他饱受髋骨结核病的折磨;她还准备带上一叠旧杂志和一些烟草,是的,只要是她能找到的平常四散在房间里没什么用、只给房间添乱的东西,都一起送给那些穷苦的人们,给他们解解闷。他们肯定无聊死了,除了擦擦油灯、剪剪灯芯、在一点点大的花园里东耙耙西耙耙,只能整日无所事事地呆坐在那儿。她会这么问,要是你,你愿意每次与外界断绝一个月联系,被困在一块只有网球场大小的岩石上?如果遇上暴雨季,时间可能还要更长些。而且还没有信件、没有报纸,也见不到任何人。如果你已经结婚了,见不到你的妻子,不知道你小孩的近况——他们是生病了,还是跌倒摔断了手脚;如果周复一周眼前所见都是一成不变的浪花飞溅,可怕的暴风雨袭来,浪花敲打着窗户,海鸟直冲向塔灯,礁石摇晃不止,而你根本不敢打开门探出头去,只怕被卷入海浪之中。你心里是什么感觉?她特意说给女儿们听,所以说,她用截然不同的语气说道,我们必须尽可能地给他们带去安慰。

“风向朝西,”无神论者坦斯利张开瘦骨嶙峋的手指,让风从指缝穿流而过。他此时正和拉姆塞先生一同作晚间的散步,在露台上走来走去。这也就是说,要想登陆灯塔,现在的风向是最糟糕的。的确,他总说些令人不悦的话,拉姆塞夫人承认,在这种时候火上浇油,实在是太可恶了,而这也让詹姆斯更失望了。但同时,她不允许别人嘲笑他。“那个无神论者”,他们管他叫“那个小无神论者”。罗丝取笑他,普鲁取笑他,安德鲁、贾斯伯、罗杰也取笑他,就连嘴巴里一颗牙都没剩的老狗巴杰也咬过他。大家这么对他,是因为(按照南希所说),他是第一百一十个大老远追赶着他们来到赫布里底群岛[1]的年轻人,而大家更希望能清清静静地待着。

“胡说。”拉姆塞夫人极其严厉地说。孩子们夸大事实的习惯遗传自她,他们暗示她邀请了过多的人来住(这倒也是事实),有时不得不安排一些人到镇上去住。抛开这两点不说,她无法容忍客人们遭到无礼对待,尤其是对那些青年男子,他们一贫如洗,她丈夫说他们“才华横溢”,是他的仰慕者,是来这里度假的。的确,她把整个异性群体都纳入羽翼之下,至于原因,她也解释不了,或许是因为他们的骑士精神和勇气;或许是因为他们商定条约、统治印度、控制财经这些事实;但最终还是因为他们对她的态度,那种信任、像孩子般的崇敬,没有一个女性会感受不到或不会因此而感到愉悦。这种来自青年男子的敬慕之情,作为一位上了年纪的女性可以坦然接受,不会有失尊严,而这要是发生在年轻女子身上可就大难临头了——上天保佑这不会发生在她任何一个女儿身上!——她们不会刻骨铭心地感受到它的价值和深意。

她严厉地对南希说,并不是坦斯利先生追着他们来到这里,他是受邀而来。

她们必须找条出路逃离这一切。或许有更简单、不那么费劲的方式,她叹了口气。当她望向镜子,看到自己灰白的发丝和塌陷的双颊,已经五十岁了,她想,或许自己本可以把事情打理得更好一些——她的丈夫、金钱、他的书。可就她个人来说,她从来没有为自己的决定后悔过一分一秒,也从来不曾逃避困难或是怠慢自己的职责。在她严厉地说了关于查尔斯·坦斯利的那些话后,她的女儿普鲁、南希和罗丝把目光从盘子上移开,抬头看着她,她此时看上去有点令人生畏。只有在沉默之中,几个女孩才能玩味起那些惊世骇俗的想法,她们脑中酝酿着与母亲截然不同的生活;或许是在巴黎;一种更狂野的生活方式;并不需要总是照顾某个男人或者其他人;因为在她们几个人的脑海中,对于顺从和骑士精神、对于英国银行和印度帝国、对于套上婚戒的手指和婚纱都有一种无声的质疑。尽管对她们来说,在这一切中存在着美的本质,呼唤出她们少女心中的男子气概,并让她们在母亲的注视下坐在桌边,对那种异常严厉和极其恭谦有礼的态度感到肃然起敬,母亲为了那个可怜的、跟着他们——或者更准确地说,受邀来斯凯岛做客的无神论者而如此严厉地训诫她们时,就像是一位从泥泞之中站起身的女王,去为乞丐清洗肮脏的脚丫。

“明天肯定没法上灯塔。”查尔斯·坦斯利正和她丈夫站在窗前,拍着手说道。的确,他已经说得够多了。她希望这两个人能继续聊天,别再来烦詹姆斯和她。她看着坦斯利。孩子们说,他真是一个可怜的家伙,弓背驼腰、瘦骨嶙峋的;他连板球都不会打,他随便乱挥、躲躲闪闪。安德鲁说,他是个爱挖苦人的冷酷家伙。他们知道他最喜欢干什么——就是走来走去,和拉姆塞先生一起不停地来回踱步,聊着谁赢了这个、谁又赢了那个;谁是“第一流”的拉丁文诗人;谁“很聪明可是根本不可靠”;谁毫无疑问是“贝利尔学院[2]”里最有才能的人;谁暂且屈就于布利斯托尔或贝德福德,可当他将关于数学或哲学某些分支的绪论公之于世时,必然会声名大噪,而坦斯利先生拥有的这些绪论的前几页手稿就是证据,如果拉姆塞先生愿意的话可以看看。他们谈论的就是这些。

有时候她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前些天,她说了一句类似“惊涛骇浪”的话。“是的,”查尔斯·坦斯利说,“浪的确有点大。”“你不是浑身湿透了吗?”她说。坦斯利先生拧了拧衣服、摸了摸袜子后回答道:“是潮湿,没有湿透。”

但是孩子们说,他们介意的倒不是这些,并不是他的外表,也不是他的言谈举止,而是他本身——他的观点。他们对查尔斯·坦斯利不满之处在于,每当大家探讨一些有趣的事,比如说人啦、音乐啦、历史啦……任何事,哪怕只是说句“今晚天气很好,何不到屋外坐坐”,他都会转移话题,只有等他开始凸显自己、贬低他人的时候,才会感到满意。他们说他去画廊的时候,还会问别人是否喜欢他的领带。罗丝说,天晓得,人家才不喜欢呢。

一吃完饭,拉姆塞夫妇的八个儿女就像雄鹿般,悄然从餐桌上敏捷地溜走,回到他们的卧室。在这座房子任何角落都不可能拥有隐私,只有那里才是他们的堡垒,在那里可以尽情谈论任何事情:坦斯利的领带、修正法案的通过、海鸟和蝴蝶、各式各样的人物……孩子们的房间在阁楼上,每个房间只隔着一块木板,每一个脚步声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就连瑞士女孩因为父亲身患癌症而啜泣的声音也听得见,她父亲现在住在格劳宾登山谷,已经时日不多了。在孩子们畅谈之时,阳光倾洒在阁楼之中,照亮了房间里的球拍、球衣、草帽、墨水瓶、颜料罐、甲壳虫,还有小鸟的头骨……钉在墙上那些皱巴巴的长海藻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咸咸的藻味儿,在海里游泳后使用过的毛巾沾满了沙子,也有同样的味道。

争吵、分裂、意见不同、深植于心的偏见,唉,拉姆塞夫人哀叹道,孩子们怎么那么小就开始争执不休。她的孩子们太喜欢品头论足了,他们说的话简直荒唐透顶。她拉着詹姆斯的手,走出餐厅,只有他不愿意和其他人一起离开。在她看来,制造分歧简直是荒谬可笑,说句实话,就算不这么做,人们的差别已经够大了。她站在客厅的窗边想着,真正的分歧已经够多了,非常多了。此刻她想到的是贫富悬殊、出身贵贱;对于伟大的出身,虽然不太情愿,但她还是怀有一些敬意,因为她血管里不正流淌着意大利名门望族那高贵又略带神话色彩的血液吗?意大利的名门闺秀,在十九世纪分散到英国各个家庭的客厅中,她们略带口音的英语是如此迷人,她们脾气火爆,而她的智慧、她的仪态、她的品性都传承自她们,而不是迟钝的英国人,或是冷漠的苏格兰人;然而更引起她深思的是另一个贫富悬殊的问题,以及她每日每周在这里或是伦敦亲眼所见的那些事情——她手上挽着提包,亲自去探望某位寡妇或者某位艰苦谋生的妻子,用笔记本和铅笔仔细地一栏一栏记下每家每户的收支情况和就业失业情况。她希望自己不再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女人,不希望自己做善事只是为了安抚内心的愤怒,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虽然没有受过正规训练,但她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直以来非常敬佩的社会调查者,去研究社会问题。

她站在那里,拉着詹姆斯的手,觉得这些问题对自己来说似乎是无解的。那个被大家嘲笑的年轻人跟着她来到了客厅,站在桌子边捣鼓着什么,尴尬窘迫、无所适从的样子,她不用看就知道。他们都离开了——孩子们,明塔·道尔和保罗·瑞雷,奥古斯都·卡迈克尔,她的丈夫——他们都离开了。于是她转过身来,叹了口气说道:“坦斯利先生,如果你不嫌麻烦,陪我出去一趟好吗?”

她要进城去办点琐事,她有一两封信要写,她大概需要十来分钟,她要戴上自己的帽子。十分钟后,她又拿着篮子和阳伞出现了,一副做好准备、要去远足的样子。不过经过网球场的时候,他们必须停一下,问问卡迈克尔先生是否需要些什么,他正在晒太阳,那双猫眼似的黄色眼睛微张着,也像猫眼一样,能够反射出晃动的树枝和天边飘过的云朵,但却不会透露出任何内心的思绪或者情感。

他们要去远征,她笑着说。他们准备进城。“邮票、信纸、烟草?”她停在卡迈克尔先生身旁的时候,试探地问了问。可是,不,他什么也不要。他的双手紧扣在自己的大肚腩上,眨了眨眼睛,仿佛想要友好地回应她的一片殷勤(她的确有魅力,可有点神经质),但他做不到,他身陷于一种灰绿色的睡意之中,无须言语,所有一切都笼罩在一种宽大仁慈的、充满祝福的慵懒状态之中;整栋房子、整个世界、所有人都沉浸其中,因为他在午餐时往杯子里偷偷放了几滴东西,孩子们认为,那解释了为什么他原本乳白色的胡须上有一道明显的淡黄色痕迹。不,什么都不需要,他嘟囔着。

他们往渔村走的时候,拉姆塞夫人说,要不是卡迈克尔先生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他本该成为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她把黑色阳伞撑得笔直,脸上带着一种难以描述的期待神情,她继续往前走,好像要去转角处见什么人。她讲述了卡迈克尔先生的经历:在牛津时与一位姑娘坠入情网;很早就结了婚;一贫如洗;去过印度;翻译了一点诗歌,“我相信他译得非常优美”,愿意教男孩们波斯语或是梵文,但那又有什么用处呢?——然后就是像我们刚看到的那样,躺在草坪上。

查尔斯·坦斯利受宠若惊。一直以来他都备受冷落,但拉姆塞夫人的这些话抚慰了他的内心。他又打起精神。她刚才的那番话暗示着,即便在男性潦倒之时,她也能欣赏他们的才华;还暗示着所有妻子都应该顺从地支持丈夫的事业——并不是说她责怪那个女孩,她认为他们的婚姻也是很幸福的。她让坦斯利自我感觉前所未有的好,如果他们乘坐出租车,他是乐意付车费的。至于她的小手提包,需要帮她拿吗?不,不,她说向来都是自己拿着那个包的。的确如此。是的,他从她身上能感受到这一点。他感受到许多东西,有一样让他特别激动、兴奋又心烦意乱,可至于是什么原因,他也说不上来。他希望她能够看到自己穿上博士袍、戴上博士帽,走在毕业生列队之中。成为一名研究员或是一名教授,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还看到自己——但她在看什么?她在看着一个男人贴海报。那幅在风中啪啪作响的巨型海报慢慢被贴平了,工人的刷子每挥动一下,就露出几条新的大腿、一些铁圈、马匹,还有耀眼夺目的红色、蓝色……海报完美平整地铺展开,直到马戏团的广告盖满了半个墙面——一百位驯马师,二十头参加表演的海豹、狮子和老虎……因为视力不好,拉姆塞夫人伸长脖子,念出声来:“即将访问本市。”她惊呼起来,对只有一条胳膊的人来说——他的左手两年前被收割机切断了——像那样站在梯子顶端也太危险了。

“大家一起去!”她大喊一声,继续往前走,好像那些骑手和马儿让她充满了孩子般的狂喜,让她忘掉了之前对广告工人的同情。

“我们去吧。”他吧嗒吧嗒冒出这几个字,重复了她的话。不过他说话时的那种扭捏令她畏缩。“大家一起去看马戏。”不,他说的不对。他没有那种感觉。但是为什么呢?她觉得奇怪。他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她这会儿真的挺喜欢他的。她问道,难道小时候没人带你们去看过马戏表演吗?从来没有,他回答,好像她刚好问了一个他盼望已久的问题,就像这些天他都在等待着倾诉自己小时候为什么没能去看马戏表演。他来自一个大家庭,九个兄弟姐妹,就靠父亲一人工作。“拉姆塞夫人,我父亲是药剂师,开了一间杂货店。”自打十三岁起,他就靠自己谋生。他经常一整个冬天都没有一件大衣。在大学时他从来也无法“回报别人的热情款待”(这是他又干又硬的原话)。他必须让自己的东西比其他人的耐用一倍;他抽最廉价的烟草、烟丝,就是码头上的老头们抽的那一种。他拼命工作——一天工作七个小时。他现在研究的课题是某种事物对某人的影响——他们边说边往前走,拉姆塞夫人没太听懂他的意思,只是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单词——论文……研究员职位……高级讲师职位……讲师职位。她听不懂那些他脱口而出、令人生厌的学术术语,但她暗自思忖,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去看马戏表演这件事会让他感到如此挫败,可怜的小伙子,她也明白了为什么他立刻把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和盘托出。她会确保那些孩子们不再取笑他,她要把这个告诉普鲁。在她看来,他更愿意跟外人说起的是自己如何与拉姆塞一家人去看易卜生的戏剧,而不是马戏。他真是一个自命不凡的讨厌鬼——噢,是的,一个令人无法忍受的讨厌鬼。现在他们虽然已经到了城里,走在大街上,身旁驶过的马车碾压着路上的鹅卵石,但他仍然说个不停——关于将来的职业、教师、工人、帮助我们的阶层,还有那些讲座……直到她意识到他已经完全找回了自信,已经完全从马戏团的打击中恢复了,正准备(现在她又挺喜欢他了)告诉她——但是,此时,道路两旁的房子已被远远抛在身后,他们已经来到码头上,整片海湾展现在他们面前,拉姆塞夫人忍不住惊呼:“噢,实在是太美了!”她眼前是一望无垠的蓝色大海,远处是灰白色灯塔,遗世独立于海水中央。而在右手边,目光所及之处,那些绿色的沙丘身上披戴着游弋的野生水草,在海浪的冲洗之下,慢慢消失,坍塌成软软的、低低的小皱褶,看上去像是要逃离到某个无人居住的月亮国度。

她停下来说,丈夫爱的就是这里的风景,她那灰色眼珠的颜色变得更深了。

她安静了片刻。但是这会儿,她说,艺术家已经来过这里了。的确,在那边,几步之外就站着一个艺术家,戴着巴拿马草帽,穿着黄靴子,神态严肃、柔和又专注。尽管有十个小男孩在旁围观,他圆圆的红脸蛋上还是流露出无比满足的神情,他凝视着眼前的景色,等看完后,就用画笔笔尖蘸一下柔和的绿色或粉色颜料。自从三年前庞斯福特先生来这里后,所有的画都长那样,她说,绿色和灰色混在一起,点缀着一些柠檬黄色的帆船和海滩上的粉色女士。

他们经过画家的时候,她偷偷瞥了几眼说,她祖母的朋友们最辛苦了,首先他们要自己混颜料,然后磨碎,之后为了让颜料保持湿润的状态,要用湿布把它们盖起来。

所以坦斯利先生猜想,她是想让他看看那个男人的画太平淡了,人们是这么说的吗?颜色不够丰满?人们是这么说的吗?自从他在花园里想要帮她拿包后,就逐渐萌生出这样一种感情;在他们进城之后,他想要向她坦白关于自己的一切之时,这股感情逐渐增强,随着一起散步,这一路下来,感情不断发展,在这股强烈感情的影响下,他越发能看清自己,而以前所了解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这实在太奇怪了。

他站在这个狭窄的小房子的客厅里等着她,是她带他来的,现在她需要一点时间到楼上去见一个女人。他听到楼上传来她快速的脚步声,听到她愉快的声音,然后对话声低了下来。他看着那些地毯、茶叶罐还有玻璃罩,等得有点不耐烦,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走回家,下定决心要在回家的路上替她拿包。然后他听到她出来了,关上门,对房间里的人说,必须要把窗户开着、把门关上,然后对着房子问,他们是否需要什么东西(她肯定是在和一个孩子说话)。突然之间,她走了过来,安静地站了一会儿(就好像她刚才在楼上的表现都是假装的,而现在需要一点时间让自己恢复正常),她一动不动地站在维多利亚女王的画前,画中的女王佩戴着嘉德勋章的蓝色缎带,他突然之间意识到那种不可名状的感情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她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人。

她眼中闪烁着星辰,头上披戴着面纱,还有樱花草和野紫罗兰——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她至少有五十岁了,她生过八个小孩。她穿过鲜花绽放的田野,怀抱着凋零的花蕾和迷失的羊羔;她眼里闪着星光,微风拂过她的发丝——他拿起了她的包。

“再见了,艾尔西。”她说,然后他们走到街上,她把阳伞举得笔直,走路的样子像是会在街角遇到熟人,而对查尔斯·坦斯利来说,他有生之年第一次感到无比骄傲;一个正在挖排水沟的男人停下来看着她,任凭自己垂着胳臂,就这样看着她;查尔斯·坦斯利有生之年第一次感到无比骄傲,因为他正和一位美丽的女性一同散步,感受到了迎面吹来的风,还有樱花草和野紫罗兰。他替她拿着手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