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度丛书·秦制两千年:封建帝王的权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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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姓用脚投票奔向王国

刘姓诸侯王也参与了白马之盟这一准契约的订立。军功列侯与皇权之间发生过“诛吕安刘”的血腥政变,刘姓诸侯王与皇权之间则发生过更为残酷的战争,即汉景帝时代所谓的“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这个词是典型的皇权本位。常见的表述中,所谓“七国之乱”是这个样子的:

景帝时,诸侯王势力膨胀,威胁到中央的统一。为削弱诸侯王势力,晁错建议景帝查诸侯王之罪,削其封地,收其枝郡,引起了诸侯王的不满。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正月,吴、楚、赵、胶西、济南、淄川、胶东等七诸侯王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联合发动叛乱。景帝乃遣大将军窦婴、太尉周亚夫将兵平定叛乱。(21)

阅读这段文字的人难免会被“膨胀”“叛乱”“平定叛乱”等带有强烈价值判断色彩的词汇影响,进而觉得吴王刘濞等七个诸侯王全是反面人物,汉景帝则代表了绝对的正义。而其实,这不过是一种文字技巧营造的错觉。贾谊当年对汉文帝说过这样一段话:

今淮南地远者或数千里,越两诸侯,而县属于汉。其吏民徭役往来长安者,自悉而补,中道衣敝,钱用诸费称此,其苦属汉而欲得王至甚,逋逃而归诸侯者已不少矣。其势不可久。(22)

贾谊说:淮南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广阔土地上横亘着梁和淮南两个王国。中央直属之地的吏和民为了负担徭役往来于长安,他们用尽自己的家产置办衣装,但往往才到半路衣服就破了。做中央的百姓,他们感到非常痛苦,很殷切地想要投奔王国,去做梁王、淮南王的子民。时下抛弃田宅,投奔诸侯王之人已经不少,长此以往,不是好事。

也就是说,在贾谊看来,王国之所以会膨胀,之所以能够吸引到更多的人力,进而产出更多的资源,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央的压榨太厉害,百姓不愿再做中央的子民。他们用脚投票,抛弃家园故土,主动跑到王国去了。

贾谊之言不是孤证。汉文帝给匈奴单于写过一封长信,其中提到:“言和亲已定,亡人不足以益众广地,匈奴无入塞,汉无出塞,犯约者杀之,可以久亲,后无咎,俱便。”(23)咱们两家已经和亲,那些逃往匈奴的百姓并不足以增长匈奴的力量。从今以后,匈奴人不进来,汉朝人不出去,有人违反了约定就杀掉他,两国自然可以长久地和平相处。

汉文帝说的“亡人不足以益众广地”,实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若用脚投票,逃往匈奴的汉朝人数量真的极为有限,这件事就不足以拿出来在汉帝国和匈奴的最高统治者之间讨论。汉元帝时的郎中侯应也说,长城以南的汉的“边人奴婢”大多生活愁苦,常想着越过长城逃跑,还经常发出“闻匈奴中乐,无奈候望急何”(24)这样的感叹。

《史记·吴王濞列传》里也说:“其居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卒践更,辄与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佗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25)大意是:吴国出产铜和盐,国内百姓没有税赋的负担;对那些要去负担徭役的人,会给予相当数量的薪资;逢年过节,慰问人才,赏赐平民;不允许朝廷和其他王国派人来吴国抓捕逃亡之人。《盐铁论》里也说:“君有吴王,专山泽之饶,薄赋其民,赈赡穷乏。”(26)刘濞对辖下百姓征收的赋税较轻,还愿意救济穷困之人。

结果就是,那些本属中央管辖的百姓不愿再承担朝廷苛刻的盘剥,用脚投票,抛弃故土家园,遁入吴国,成了刘濞的子民,也成了景帝、袁盎和桑弘羊口中的“天下亡命”(逃亡者)(27)、“无赖子弟”(生计无所依赖之人)(28)和“山东奸猾”(29)

也就是说,七国之乱这个故事存在两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王国势力膨胀→想要叛乱→中央出兵平叛→王国战败→百姓拍手称快。第二个版本则是:中央横征暴敛→百姓用脚投票,遁入王国(王国也汲取民力,但百姓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王国力量壮大→中央深感不安,率先发难→王国战败,被肢解→百姓失去用脚投票的机会。

前者是由“膨胀”“叛乱”“平叛”等一系列带有强烈价值判断色彩的词汇刻意构筑的,灌输的是汉景帝本位思维,但对百姓而言,站在孟子的“民本”立场,后一个版本才是更有思考价值的历史真相。对普通百姓而言,秦制之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与白马之盟约定的体制下的可以用脚投票、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究竟孰优孰劣,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问题。遗憾的是,白马之盟没有固化为稳定的制度,它只维系了不足五十年。


(1) 陈高傭:《老子今解》,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61—62页。

(2) 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87页。

(3) 班固:《汉书·韩彭英卢吴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890—1891页。

(4) 司马迁:《史记·魏公子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385页。

(5) 司马迁:《史记·张耳陈馀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571—2572页。

(6) [日]守屋美都雄:《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03—141页。

(7) 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1页。

(8) 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624页。

(9) 《史记·陈丞相世家》载:“王陵者,故沛人,始为县豪,高祖微时,兄事陵。陵少文,任气,好直言。及高祖起沛,入至咸阳,陵亦自聚党数千人,居南阳,不肯从沛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059页。

(10) 《汉书·韩彭英卢吴传》载:“泽间少年相聚百余人,往从(彭)越”,“骊山之徒数十万人,(英)布皆与其徒长豪桀交通”。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878、1881页。

(11) 班固:《汉书·游侠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698页。

(12) 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52—54页。

(13) 劝进疏及诸侯王陈词,见《汉书·高帝纪》:“楚王韩信、韩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时,秦为亡道,天下诛之。大王先得秦王,定关中,于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败继绝,以安万民,功盛德厚。又加惠于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号比拟,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于后世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号。’汉王曰:‘寡人闻帝者贤者有也,虚言亡实之名,非所取也。今诸侯王皆推高寡人,将何以处之哉?’诸侯王皆曰:‘大王起于细微,灭乱秦,威动海内。又以辟陋之地,自汉中行威德,诛不义,立有功,平定海内,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地。大王德施四海,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实宜,愿大王以幸天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52页。

(14) 班固:《汉书·高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78页。

(15) “白马之盟”的相关记载,散见于《史记》与《汉书》。如《史记·吕太后本纪》载:“王陵曰:‘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00页。《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载:“高祖末年,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01页。《汉书·张陈王周传》载:“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060—2061页。《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汉兴,外戚与定天下,侯者二人。故誓曰:‘非刘氏不王,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678页。

(16) 司马迁:《史记·曹相国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029页。

(17) 司马迁:《史记·曹相国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030页。

(18) 司马迁:《史记·吕太后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402页。

(19) 吴仰湘:《汉初“诛吕安刘”之真相辨》,《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8年第1期。

(20) 班固:《汉书·申屠嘉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100页。

(21) 张大可、丁德科主编:《史记论著集成》第7卷,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83页。

(22) 贾谊:《请封建子弟疏》,见《汉书·贾谊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261页。

(23) 司马迁:《史记·匈奴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903页。

(24) 班固:《汉书·匈奴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804页。

(25) 司马迁:《史记·吴王濞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823页。

(26) 桓宽:《盐铁论·禁耕》,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1页。

(27) 汉景帝诏书称“吴王濞倍德反义,诱受天下亡命罪人,乱天下币,称病不朝二十余年”。见司马迁:《史记·吴王濞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833页。

(28) 袁盎对汉景帝称“吴所诱皆无赖子弟、亡命铸钱奸人,故相率以反”。见司马迁:《史记·吴王濞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830页。

(29) 桑弘羊称“吴王擅鄣海泽,邓通专西山。山东奸猾咸聚吴国”。见桓宽:《盐铁论·错币》,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