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马尼亚的“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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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邮件类型:L-1/常规邮件(录音文件)密级:0

发件人:拉里·吴,司法部A-3190拘留中心收件人:邦联司法救济暨特赦委员会

诸位尊敬的委员:

我相信,在收到这封邮件之前,诸位已经对我的案件——我注意到,邦联广播网和其他类似的媒体本着他们一以贯之的“客里空”式优良作风,已经擅自替我起了“新塔斯马尼亚的屠夫”这么个绰号——有了相当程度的了解。

按照那份在第一次开庭时宣读的起诉书上的说法,我之所以面临超过半个世纪的刑期,完全是因为我在那颗被命名为“新塔斯马尼亚”的行星上犯下的“具有强烈主观故意的种族灭绝行为”,而且就我所知,起诉书中的叙述是真实的。

但我不认为我有罪。

没错,我承认以下事实的真实性:首先,我曾经是“维图斯·白令”勘探队中的医官兼生物学家,我们所在的那支特许勘探队——人们现在管这种行当叫“赏金使节”了——确实出于获取邦联政府的奖金的目的,而进行了一次前往旧邦联边缘殖民区的勘探航行。我们也确实抵达了一颗在第一邦联时代被命名为“新塔斯马尼亚”且仍有人类居住的类地行星,我和同事们——愿他们的灵魂安息——的确曾经登上过这颗行星表面,并与当地人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与交流。噢,当然,我并不否认,我们和当地人的交流远远谈不上愉快。最后,我也承认以下描述的真实性:在离开新塔斯马尼亚的地表后,我确实在“维图斯·白令号”的自动化生化实验室里做了些事情,而这些事情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当我在一百二十一个标准年后醒来时,新塔斯马尼亚星上已经少了一个种族……

是的,我承认以上情况的真实性——控方在过去三个星期中每次开庭时,都会翻来覆去地让我把这些活见鬼的事实承认上至少一遍,这已经让我彻底反胃了。但我必须说明,以上事实远远无法说明我犯有任何形式的种族灭绝罪、种族歧视罪和仇恨罪——除非诸位愿意对你们信仰的神灵真诚地发誓,声称你们打心眼里相信歧视与仇恨竟然能促使像我这样的一个人渣去拯救几十万人的性命!

我是在新历102年1月22日——也就是足足一百二十一年零十个半月之前——头一次看到新塔斯马尼亚的。

就我所知,全邦联境内也只有不到五十万个自然人出生在那一天之前。当时,第二邦联才刚刚摆脱旧邦联瓦解后漫长的衰败与动荡所留下的阴影,并开始将触角伸出由欢乐谷星、新地球、伊加利亚与新亚特兰蒂斯所组成的核心世界,追寻着旧日荣光,再次走向银河。

在我出发前两年零一个月十九天,邦联议会刚刚颁布了《特许勘探法案》,允许具备条件的私人组织领取邦联外交部的授权证书,自行勘探和搜寻那些在大崩溃中遭到孤立的古代殖民区,并劝说它们重新加入邦联。“维图斯·白令号”的船主奥博洛莫夫先生正是第一批申请证书的人之一。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是取得注册资格的第八或者第九支特许勘探队,而我也是这支队伍的创始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