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一个重要命题的提出到一个基本概念的确立
1.一个重要命题的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重要命题的提出,前提是全面系统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客观准确把握我国的具体国情,并且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关键是在于坚持独立自主,“走自己的道路”。“走自己的道路”,寥寥六个字,言简意赅、意蕴深长,是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历史阶段不断胜利前行的根本动力和保证。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中,历来坚持独立自主开拓前进道路,这种独立自主的探索和实践精神,这种坚持走自己的路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是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立足点,也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概言之,“走自己的道路”,也就是“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重要命题的提出,犹如“时代之问”,激励中国共产党人接续奋斗,努力在实践和理论的结合上予以应答。“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重要命题的提出,也好似“鸿篇巨制”、一篇“大文章”。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为它确定了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以江泽民、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持续不断地为此写下了精彩篇章。这些精彩篇章中,孕育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明确的问题导向:“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正是在不断回应“是什么、怎么办”的系列课题过程中,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得以不断推进,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不断形成,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围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时代课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接续谱写决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华丽篇章,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自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划时代的重要命题确立以后,“中国特色”和“社会主义”这两个关键词,就成为日后历次全国党代会报告标题的鲜明标识:《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十三大)、《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十四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十五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十六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十七大)、《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十八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十九大)。
细细体悟以上列举的历次全国党代会报告的标题,我们也可以深刻地感受到其中的一些细微变化。十三大使用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十四大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五大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都明确使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表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词语的结构上看,是一个动宾结构,“建设”是个动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个带有形容词的名词。据此,我们之所以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称为一个“命题”,而不是一个“概念”,是考虑到一般来讲,概念是由名词或由形容词加名词所组成的,而不是动宾短语。“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个带有形容词的名词,已比较接近作为概念的通常表述方式。“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比“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虽然少了一个“的”,但基本的意思和语词结构还是一致的。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表述则标志着一个成熟的、完整的基本概念已经形成。
就概念的表述来看,也就是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这两个基本要素来看,党的十三大报告曾从“形成机制”“本质特征”以及“基本功能”等多个方面,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概念内涵作了如下的阐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扎根于当代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它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统一认识、增强团结的思想基础,是指引我们事业前进的伟大旗帜。”报告还依据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主要组成部分,论述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此外,十三大报告在确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衍生出了一系列相关的提法(这也可以看作是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大概念”的下一个层次的概念组合),如“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等等(这也使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表述发生了词性的变化,也就是原先是名词,而现在则转变为形容词),这都为充实、丰富、拓展、延伸“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概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为日后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的表述,作了积累。
2.一个基本概念的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在庄严、神圣的全国党代会上第一次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是在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的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等提法也在这一时期应运而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的旗帜、奋进的旗帜、胜利的旗帜”。十六大以后相继召开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明确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并都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作为历次党代会主题的重要内容。正如习近平反复强调的那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就概念来说,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这三次全国党代会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外延作了逐步的深化和扩展。十七大论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要素;十八大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组成的“三足鼎立”架构;十九大则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逻辑框架,即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这四个方面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内在要素和组成部分的不断拓展和深化,绝对不是一个简单地在“做加法”、不时地在增加“字数”、不断地在扩充“外延”的过程,而是深刻体现了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不断揭示和不断完善这一概念表述的发展过程。同样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基本概念,发端于党的十二大的一个重要命题,历经“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演进,但这也绝对不是一个简单地在“做减法”、不时地在减少“字数”的过程。从一个重要命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到一个基本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地体现了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不断深化理性思考,不断提炼新思想、新理念、新概念的演进过程,充分展现出在一个经济社会文化都比较落后的东方大国,不断深化如何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探索的逻辑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