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授信产品手册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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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授信方式类

一、银团贷款

银团贷款是指多家银行组成银行集团,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约定的贷款条件,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这种授信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型、长期项目的融资,或大型企业中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银团中的角色有牵头行、代理行、参加行。银团贷款品种包括流动资金银团、固定资产贷款银团、出口信贷银团、保理银团、保函银团、并购银团等。此外,银团贷款还存在为满足公司客户综合融资需求和实现整体财务结构优化的再融资银团,与信托公司组团合作的银信合作银团,以及银团二级市场的交易银团产品。

1.银团贷款产品优势及特色

(1)融资金额大,能有效满足客户大额资金需求

银团贷款由多家银行共同承担,能够满足大型项目的贷款额度需求,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多币种、结构化的融资方案,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银团贷款可与各类银行融资产品组合,形成个性化定制方案,全方位满足企业各类大额融资需求。

(2)全程服务,能降低企业财务与操作成本

在银团贷款筹组期间,客户可以委托牵头行负责全部工作,包括银团融资顾问、银团方案设计、银团筹组安排、融资条件谈判、银团文本制作等。在银团组建后,代理行提供全程银团管理服务,组织各家银行按计划为企业提供贷款资金,为客户省去大量维护和操作成本。

(3)优势互补,整合资源,拓宽渠道

银团贷款可充分发挥各参贷行的专业优势,各家银行各展所长,企业可获得相对优化的融资组合模式。通过银团贷款,企业可与多家银行建立信贷关系,优化信用记录,拓宽融资渠道。优质企业可通过筹组银团来协调和平衡自身与各核心合作银行的关系。

(4)便于风险审批及提款

在风险审批方面,与单纯项目融资相比,银团贷款能有效分散风险,因此更能获得各家银行风险部门的认可,有助于提升项目获批的速度与成功率。在提款方面,各家银行仅针对自身份额安排提款,银团成员彼此协调有利于按时保证企业的用款需求。

(5)使抵押物价值最大化,提升企业融资效率

客户可将对应抵押物整体抵押给银团,银团各参贷行按参贷份额享有抵押权益,比将企业资产分别抵押给各家银行更能够提升抵押物价值和使用效率,有效提高融资金额。

(6)有利于显著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

银团贷款往往是当地市场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通过多家银行共同授信、组织签约仪式、协同宣传等手段,可以有效提高客户的企业形象和品牌。

2.银团贷款适用客户或项目

根据《银团贷款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属于以下情况的,应采用银团方式安排融资。

■大型集团客户融资、大型项目融资和大额流动资金融资。

■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的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的10%。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的15%。

■借款人以竞争性谈判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

银团贷款一般适用以下项目或客户进行融资。

■基础设施项目:公路、铁路、桥梁、机场、水利项目等。

■能源类项目:石油、煤炭、发电项目等。

■航运类项目:船舶、飞机融资项目等。

■生产型企业项目:机械制造、化工、大型设备、高新技术、绿色信贷及节能减排项目。

■房地产项目:住宅、商业房产项目开发贷款及经营性物业项目。

■跨境项目或跨国公司。

■兼并收购项目。

■具有综合融资需求,希望改善债务结构的优质客户。

■其他大型建设项目及具备大额营运资金需求的客户。

3.银团贷款对各方的好处

对于借款人而言,尤其是因建设大型项目或其他情形而需要大额资金的企业,银团贷款可以让其大额贷款需求一次性得到满足。借款人可以采用同一贷款文本和条款,不必同很多银行分别去安排行商讨,节省时间、精力,减少筹资成本。通过安排行推荐,借款人可与一些原本无业务往来的银行建立关系,扩大合作银行资源和市场影响。

对于牵头行而言,银行贷款能够满足客户大额贷款的需求,维护银企关系。牵头行能够有效分散贷款风险,避免独自承担大额贷款风险,也能够执行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对于参加行而言,只要认可参加条件,就能加入,管理简单,风险较小。

案例 18.9亿元银团贷款支持海上风力发电示范工程

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兆瓦海上风力发电示范工程,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并列为示范项目的大型海上风电项目,也是亚洲首座海上风力发电场。该风力发电场安装单机容量为3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34台,总装机容量为102兆瓦。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发电量为2.65亿度。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政策,对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对我国推广近海风力资源的开发具有示范效应。本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3.65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自筹部分)占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向银行贷款。

浦发银行充分发挥总分支联动优势,成为该项目银团贷款的唯一牵头行和代理行,成功为该项目筹集18.9亿元贷款。作为我国首个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既有环保类项目通常具有的综合效益低、融资期限长、变现能力差的特点,又有第一还款来源多样、经营性现金流稳定、贴合绿色环保理念的优势。

针对上述特点,银行设计了“绿色金融+银团贷款”相结合的创新方案,在有效防范授信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该项目融资方案的基本架构为“过桥贷款(不超过十二个月)+十九年期银团贷款(建设期在建工程抵押和股东担保,经营期整体资产抵押、电费应收账款质押及清洁发展机制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二、联合贷款

联合贷款是指在同一家银行系统内由两个(含)以上机构,在同一笔借款合同项下,向同一个借款人共同提供信贷资金的贷款方式。联合贷款的使用对象通常是资金需求较大、经济效益较好且能给银行带来较高综合收益的大型国有企业、著名跨国公司或上市公司等。

联合贷款通常发生的情况:贷款项目符合银行条件,但金额需求量较大,光靠一家分行难以满足,需要其他分行支持;贷款项目在异地,需要当地分行参加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

1.联合贷款的参与者

申请行:首先提出办理联合贷款申请的分行,一般是借款人或项目所在地的分行。

安排行:负责组织安排联合贷款的银行,一般由总行担任。

参加行:接受安排行的邀约,同意按照承诺的份额提供贷款资金的分行。

管理行:在联合贷款发放后,负责与借款人进行日常业务联系并担任贷款管理人角色的分行,一般由借款人或项目所在地分行承担。

联合贷款与银团贷款的作用和组织方法相似。其不同之处在于,银团贷款的参加行是不同银行的分支行,而联合贷款的参加行是同一家银行的分支行。

2.对各方的好处

对于借款人而言,只要与一家银行谈,就能借到金额较大、期限较长、条件较好的贷款。

对于总行而言,总行包下借款人所需全部资金,业务不会流失到其他银行。

对于申请行而言,获得了总行和兄弟行的支持,满足了当地客户资金需求,稳定了银企关系,有助于获得企业的存款和结算资金等业务。

对于参加行而言,既获得了资金发放到异地取得收益的好处,又避免了因距离远而难以进行日常管理的风险。

3.业务风险与防范

联合贷款面临的风险与银团贷款大致相似。对于贷款的风险承担方式,各方应采用“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协定。各家银行可采取由参加行按参加份额比例分担风险的方式,也可采取由申请行或贷款最大受益行单独承担风险的方式。具体风险承担条款由各家银行协商同意后在备忘录中予以规定。

三、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银行(受托人)根据企事业法人(委托人)委托的资金和条件,代为向借款人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借款人由委托人指定,银行提供的只是具有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1.委托贷款对各方的好处

对于委托人而言,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运用收益,满足关联企业融资需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对于借款人而言,委托贷款可解决资金需求。这种贷款方式与委托人有一定的关系,期限和利率等条件都可以商量,出了问题容易协商解决。

对于银行而言,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银行资金不会发生损失,而且银行可获得管理费收入。

2.委托贷款的风险及防范

银行办理的委托贷款属于低风险业务,这是因为委托贷款协议中已注明,委托贷款的风险全部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贷款利息收入也全部归委托人所有,银行只收取管理费,但委托贷款也不是没有风险。委托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风险。

■业务背景不好的风险。有些企业会利用委托贷款进行假验资或抽逃资金等活动,银行如果不注意,就有可能被卷入企业的经济纠纷中,得不偿失。因此,在办理委托贷款时,银行对委托资金来源要采取必要的审查措施,对于资金来源有疑点的客户及未经有效授权的客户,应拒绝代为发放委托贷款,严防委托人以委托贷款形式非法隐匿或转移资金。

■业务操作风险。这是客户经理不按规章办事或责任心不强导致的问题。

■虚假委托风险。有时不法分子为骗取银行资金申请办理委托贷款,寻找借口要求银行先将贷款资金付出。对此,银行客户经理必须坚持“银行不垫款”原则。如果委托人的委托资金不存入银行账户,银行的委托贷款就不能发放出去。

■非法集资风险。委托贷款中的委托人和借款人,原则上应该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如果委托人和借款人出现“多对一”或“一对多”的情况,那么银行必须查明背景,防止出现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异地公司贷款

异地公司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用款项目两者之一不在贷款行本地的贷款。异地公司贷款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借款人和用款项目都在异地的贷款。

■借款人在本地但用款项目在异地的贷款。

■借款人在外地但用款项目在本地的贷款。

■担保人在异地的贷款。

1.对各方的好处

对于借款人而言,可能因所在地区银行的资金比较紧张而难以借到钱,导致项目进行不下去,异地借款可以使项目推进实施。

对于银行而言,当本地没有理想的贷款项目可做时,发放异地贷款可以增加银行收益。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银行异地公司贷款业务增长较快,成为银行信贷资产规模和经营利润的增长点。

2.异地公司贷款主要风险

首先,受时间与地域限制,银行对异地公司贷款项目的真实性及进展情况不易掌握,贷前调查和贷后跟踪检查有一定难度,风险预警信号不易被发现。银行的防范措施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实地检查,或委托当地本系统的银行进行检查。

其次,银行难以将贷款业务同其他业务相结合办理,难以介入客户结算流程,对还款资金不易掌控,业务品种较为单一,综合效益有限。银行的防范措施是,要求借款人在本系统的当地银行开户,或通过其他银行的监管协议和资金账户监控还款来源。

最后,贷款出现问题后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给资产处理带来难度。银行的防范措施是,通过政府、司法、舆论等力量以最大可能保护好银行权益。

五、账户透支

账户透支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结算账户的透支额度,用于解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临时性资金需要。

适用客户:结算金额占比较大,开展信贷业务三年以上,年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银行信用评级较高。

注意事项:透支额度要纳入银行对客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内管理,并且不超过总额度的一定比例,具体额度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核定;透支额度的使用期限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一年一定,协议有效期最长一年,透支额度在协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银行对额度内单笔透支的金额和期限都应有规定。

风险与防范:在透支额度使用期内,一经发现透支申请人及担保人经营状况恶化、股权变动、歇业、破产、转移财产、贷款欠息、贷款逾期、银行承兑垫款、信用证垫款,以及抵押物发生损毁、灭失、查封等可能危及银行利益的情况,经办业务部门应立即通知账务部门停止透支额度的使用;如果客户单笔透支超过协议约定的单笔透支期限而未偿还,那么银行无须预先通知客户,便可扣收客户任何账户内的资金以清偿透支款项,不足部分按照逾期贷款处理,计收罚息,同时开展催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