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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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重逢

这天晚上,哄睡了女儿点点,孟森又爬起来看书。她早已经戒掉了烟酒,只是还是会偶尔做找不到家的恶梦,不过次数也少了。孟森觉得她已经找到了与恶梦和平相处的方式,就是承认它的存在,忍耐它。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漂泊的人,有各种亲情牵连着,终于镶嵌在了一个特定的位置——家庭。这应该就是爱情该有的样子吧,她心想。

最近,毛毛去世了,孟森心疼了好久,一难过她就喜欢独自听佛经。她想一定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没有照顾好毛毛,它才会早早就去世了。她甚至开始相信前生今世,经常在想起毛毛的时候,听《地藏经》,为它一遍遍送行。有时候她就想,既然有生死轮回,既然无法逃开死亡这种事,既然死是一种常态,就应该接受它。可是还是会时常忍不住泪水流淌。她想到毛毛独自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还是会心生悲戚。能不能撇开尘世只论生死,即便有几世的约定,我依然怀念你在我手中的样子。

而在更久的时候,孟森是更倾向于道教的。在第一次知道王海彬背叛她的时候就开始了,她开始迷恋道人那孤清寡淡的形象,道教所崇尚的自然她确是认同的。那时她没有那么多生生世世的执念,她只是在以一种寡淡的视角,维持着一种自然存在的生命。直到凡心再生,才开始游移于道教和佛教之间,也开始越来越倾向于佛教。

随着外界环境的平静,她用在听佛经和看书上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了。它们让她的心也更加平静。而她对“永恒”这两个字却依然敏感,她还不知道这种既吸引又排斥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虽九死其犹未悔”“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很多的言辞似乎都指向“永恒”,为什么我们却苦苦地背道而驰?她经常站在镜子前面欣赏自己边思考些什么,她会想起他,她想他的话应该就是喜爱之下的谬赞。而喜爱又来自哪里?是因为长相吗?是因为长相吧?以色侍人能得几日好?好看的人那么多,为什么我偏偏喜欢你这一种?她的思绪纷飞,也慢慢被理清,他应该是个很不错的朋友。想到这里,她似乎又预感可能有什么会肆意疯长。

“老李,中午的饭回来吃吗?”“十点给你微信吧。”“好的。”李品浩在婚后开了一家宠物店,这样一来既能训练狗狗时不影响孩子,又能多一份收入。收拾起饭碗,洗刷干净。在小森要把衣服放到洗衣机里的时候,在李品浩的衣兜里掏出来一个纸条:你过得还好吗?看着像是一个女生的字体。小森拿到一只手里,又翻过去看了看背面,没有别的内容。她心里暗自思忖:会是谁呢?今天是愚人节吗?不是啊!她用另一只手弹了两下这个纸条。心想难道是李品浩那个初恋的女友回来了?是装作没注意还是追问?

“你的情书,差点给你洗了。”她努力不温不火地说。

“情书?”坐在椅子上的李品浩似乎没有反应过来。

“给你!”

“你说这个字条啊?这什么都不是!”他很肯定地说,一边接过字条又丢在桌子上。他认真地看着孟森,他想安慰她,一直在试图从她的表情里看出她是不是生气了。弄得孟森感到似乎不生气都对不起自己的身份似的。她忍不住想笑。“说说吧,怎么回事?你不整天都在店里吗?难道是哪知猫咪成精了?”“呵,没有,晓帆回来了!”“谁?晓帆是谁?”“我的初恋,跟你说过的。”“她找你了,她找你干什么?”“谁知道她,整个一神经病,还玩小孩子把戏,当着别人面硬塞我兜里,让我怎么都不是。”“听起来大有文章啊!”“我不跟你说过吗,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她从会写字就喜欢给我写纸条。”“情深意切?听你还挺自豪的呢?”“你也傻了是吧?她对我情深意切就不会背着我出国,一遇上困难就又想起我了,一遇上困难就又想起我了。”“你怨恨她。”“小森——”李品浩开始恢复了镇定,他站起来两手抓住了小森的肩膀。想为她的难过说点什么,或为她的不那么难过挽回点什么。小森被他的大手一抓,感到了熟悉的安全感。孟森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也觉得委屈了。接受他的安慰。“有新的迹象,要随时报备。”“好的,快吃饭吧,都要饿死了。”

最让孟森不能接受的还是她们的初相见。原来这世上也有跟自己长得像的人,就是李品浩的初恋牛晓帆。先是大惊小怪的还是牛晓帆,“你你……你是不是比着我长的呀?难怪品浩哥钟情于你。哇,好家伙,比我的皮肤还好。你说我是该亲你呢,还是把你当情敌?”孟森没有想到她竟是这么说话的人。让孟森不知如何回答的还有,自己居然从不知道与品浩的初恋会长得这么像,难怪第一次跟品浩去聚会,有人交头接耳还相互使眼色。

“原来我就是她的替代品!”“不是的,你比她强多了!”“那我是她的升级版?而她是一切的起因?”“小森,你不要乱想……”“不要乱想?我怎能不乱想,你从来都没有跟我说过!跟你说吧,我也就是觉得你是个做丈夫的好材料,根本不因为什么爱情!”话一出口,小森也觉得有些覆水难收了。“你说什么?就是担心你乱想才没有跟你说多。我是因为爱你才跟你结婚的,不是谁是谁的替代品。你刚才说什么好材料来的?”“哼,气死我了!”小森不想再说下去了,她不想破坏这好好的婚姻,不想破坏这好不容易才安顿下来的生活。还有他们的女儿点点,她是多么想珍惜她,并珍惜能给她带来的幸福。尽管她不知道这种装裱起来的角色还能持续多久,她也不知道会不会越往前走越让人觉得窒息。

我们有爱情吗?如果有那爱情在哪里?就是搭伙过日子吧,说成爱情未免夸张了。搭伙过日子也需要不会彼此辜负的好搭档,相信他就是那个好搭档。若把这种搭伙过日子的情感夸张到动心动肺的,那就是我的不对了。时间让人明智,所以时间的过往也不光是坏事。

可是冤家路窄,牛小帆居然还找上门来了。“我来就是来看看点点,爱一个人就是爱他所爱,这一点我觉得我是能做到的,只是怎么想这个家里都多了一个你!”“你!你果然是个神经病!”“什么?是品浩哥说我是神经病吗?哈哈哈,他确实爱这么说我,然后就不会跟我一个神经病计较什么,我们就会和好如初。这个他没有告诉你吧?怎么?吃醋了?你们结婚还是可以离婚的,放心,孩子我可以帮你带,我自己还未必想生呢!”“你太过分了!私闯民宅还说这种不着边际的话!”小森感到自己的手臂在发抖。“你怎么不想想是谁给了我你们的地址,又是谁把孩子的名字都跟我说了?呵呵呵,我先走了,你好好生气吧!哈哈哈!”孟森想,不能是婆婆跟她说的吧,她不至于要这么害我。难道真的是李品浩告诉她的吗?肯定是口误。

“今天你的老情人来找你了!”

“牛晓帆来了!”

“对啊,还说你给的地址,还有点点的名字,都是你告诉她的呀?”

“没有啊,肯定是妈!”

“她还说要让我让出位置来给她!”

“小森,对不起!别管她了,我保证让她以后再也不来骚扰我们了。”

“另外我可能要开始找工作了,咱们商量下孩子怎么办吧。”

“让姥姥来带行的话,就让姥姥来带吧,奶奶这边还没有退休吗不是。”

“好。”

“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啊?”

“还不确定呢。”

“不如就跟我一起干吧,我给你开工资。”

“不好吧,人家说在一起久了容易吵架。”孟森象征性地拒绝了一下,李品浩就说:“那你看着找吧,找不到也没有关系,别忘了咱是有老公的人。”孟森感觉热一阵冷一阵的,鼻子上冒汗,却又觉得冷得要发抖。

晚上她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又在一片树林中迷失了。这次有一个伴,就是孟琳。天变黑了,她们还没有走出树林,她们牵起手,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走散了。她在梦中一遍一遍地寻找又一遍一遍地走错,发现走错就又回到原点,重新走,可是不知怎的,不知是在哪个转弯的路口,又拐错了。反正就是找不到回家的路。在傍晚时分,多想快点奔跑,以追逐光明和方向,但是光明比她跑得更快。在黑夜中,靠着像月光一样的光行走。有时遇上人,有时会问,有时问也不敢,担心对方发现她居然迷路了,再打起她迷路的主义。这次在黑夜中,她看到路边有个小房子是独立出来的,她看到门是开着的,有灯光,往里面看,看到有两个很漂亮的女子,她们是做按摩的。孟森走到门口,上去寒暄了几句,无非是各自问好。她们请她进来坐,她却看不到能坐的地方。她进去后问了一些按摩方面的知识,却丝毫不敢说自己迷路,又匆匆告别。她想可以把这里当作一个定点,如果经过这里还是没有找对回家的路,那等下次再找到这儿的时候,可以知道这条是行走过的。最后还是没有找到回家的路,就醒了。她拉起李品浩的手臂,就哭了起来。婚后,尤其是生孩子以后,孟森变得爱哭了。“怎么,又做恶梦了?”李品浩半睡半醒的问,一只大胳膊搂住了孟森的肩膀。孟森哭声地嗯了一下,擦擦眼泪又睡了。

一周后,洪莉来到了孟森跟李品浩的家,开始帮他们照顾点点。孟森又穿起了高跟鞋,涂上了口红开始上班。她站在镜子面前,望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时候的她心想:口红真是个好东西,能让气色看起来一下变好了。洗脚后,她看着自己白嫩细长的双脚想:高跟鞋真是个好东西,有种近乎自虐的瘾和美感。

这一次她因为有事回家,又在路过那所大学的时候想进去看看,心里依然矛盾的很。她想:自己已经结婚了,还有了孩子,现在去最多也就是怀念过去,顺便溜达一下,并不能证明什么。她一边走进校园一边心想起另一句话:“为什么背道而驰呢?为什么要背道而驰呢……”她甚至更怕的是失望。穿运动鞋或休闲鞋就好了,这样会不会显得太招摇?哎,何必在意呢,我已经是别人的爱人了,而且我有孩子,不会离婚,为何会想着与他搭不搭。她走到初次相见的地方,没有看到任何人,也许是因为大家都在上课的原因。约定的地点不是在这里啊,在操场呢,她心里又有了另一个声音。一不作二不休,不如顺便去操场看看去吧。

她远远地就看到操场那个长凳上没有人影,但是她还是走了过去。看自己傻的,五年都过去了,他怎么还可能在原地等待。毕业了?回老家了吧。在她正要转身走开的时候,看到长凳后面垂下来的柳树的枝条是被精心修剪过的,垂到长凳这边的,正好是一个心型。

“嗨,是你吗?”这个声音很熟悉又很陌生。她一下就听出了是谁,因此她甚至不敢转身,不想怎么异常,她还是咬紧了牙,努力不让泪水决堤地慢慢转身望向他。心里默念:我不是来赴约的,我只是路过顺便来怀缅一下,我已经结婚了,而且有了孩子,不会离婚,所以我不是来赴约的。“嗯,是我,你……我忘记你叫什么名字了,叫……武辉是吧?”孟森尽可能地表现的就是路过。“是的,孟森。”“你……你怎么还在这里?”“我考了研究生,并留校了。”“哦!”孟森想问难道就为了你的约定吗,但是她没有说出来,她被某种感受噎住了。“这几年,我结婚了,并有了自己的孩子。”孟森眼里泛起泪花,就低下了头。“是吗?而我,一直在等你……我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再等。”孟森摇摇头,“别说傻话了,不要再等了,去找你的幸福吧。”“我说了等你就会等你。”“可是我不需要你等……”“我不相信有谁比我更适合你。”孟森心想,这几年来,他可能在无数次地说服自己。“即便是为了孩子我也不会离婚的。”“这些年我也想了很多种可能,我乐于接受你的孩子。”“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但是我无福消受。”“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不会谈情说爱的人,但是我自信自己是一个能把日子过好的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本正经,似乎还饶有兴趣,似乎还有着一丝自豪。可能是时间一久,孟森的戒备开始放松了,可能是其实今天她的心情也不错,她竟被他的一本正经、饶有兴趣和自信给逗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