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诫 闺范译注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和叔妹第七

妇人之得意于夫主,由舅姑之爱己也;舅姑之爱己,由叔妹之誉己也。由此言之,我臧否誉毁,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复不可失也。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亲,其蔽也哉!自非圣人,鲜能无过。故颜子贵于能改,仲尼嘉其不贰,而况妇人者也!虽以贤女之行,聪哲之性,其能备乎!是故室人和则谤掩,外内离则恶扬。此必然之势也。《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此之谓也。

夫叔妹者,体敌而尊,恩疏而义亲。若淑媛谦顺之人,则能依义以笃好,崇恩以结援,使徽美显章,而瑕过隐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声誉曜于邑邻,休光延于父母。若夫蠢愚之人,于叔则托名以自高,于妹则因宠以骄盈。骄盈既施,何和之有!恩义既乖,何誉之臻!是以美隐而过宣,姑忿而夫愠,毁訾布于中外,耻辱集于厥身,进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斯乃荣辱之本,而显否之基也。可不慎哉!然则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谦顺矣。谦则德之柄,顺则妇之行。凡斯二者,足以和矣。《诗》云:“在彼无恶,在此无射。”其斯之谓也。

┃ 今译 ┃

妇人能留住丈夫的心,是因为公婆喜欢你;公婆之所以喜欢你,是由于小叔小姑赞誉你。这样说来,公公婆婆对我认同与否,关键在于小叔和小姑,所以尤其要俘获他们的心。都知道小叔小姑的心不可丧失,却不能和善他们,让他们把自己当做自家人,这也太糊涂了。人非圣贤,很难不犯过错。从前颜子贵在知错能改,所以孔子夸他不会重复犯错。既然亚圣颜子都会犯错误,更何况妇人呢!即使具备了贤惠的品行,有着聪明智慧的禀性,难道就能不犯过错、尽善尽美吗?所以说,如果家人一团和气,妇人就算有过失也会被家人原谅理解,不会被人说闲话,反之,若没有处理好与婆家人的关系,家丑很容易会外扬。现实情况必然如此。《易经》说:“两个人齐心协力,团结的力量可以切断金铁。同心的言语说出来彼此契合,犹如兰花般芬芳。”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小叔小姑和我虽然是同辈人,但他们的地位要高一点;尽管和他们交情不深,但因为他们和自己丈夫是同一个娘胎出来的,所以从理论上说来我和他们很亲密。那些美善谦顺的妇人,能依据道义和婆家人笃亲交好,崇尚恩情互相援助,让自己的美德彰显出来,让自己的过失掩盖下去,这样不但得到公婆的称赞,也获得丈夫的嘉奖,好的名声能在邻里传扬出去,自己的父母也会感到光荣。那些不够聪明的妇人,在小叔面前就托名自尊、高傲而不知谦虚,在小姑面前就仗着丈夫的宠爱骄傲自大。骄盈傲慢都表现出来了,哪里还能和睦相处!道义和恩情都乖离了,哪里还能得到好的名声!这样的话,做得好的地方会被别人忽视,有过错了会被别人宣扬,如此一来,婆婆会感到愤怒,丈夫也会不高兴,不好的名声布扬在外,耻辱不好的事情都会归咎在自己身上,自家的父母因此而蒙羞,自己丈夫也会因此增加烦恼。可见,能否处理好与小叔小姑的关系,是自身荣辱彰显与否的根本原因,怎么能不谨慎对待呢!要求得小叔小姑的欢心,最关键的是要做到谦虚和敬顺。谦虚是美德的把柄,敬顺是妇人的品行。做好这两点,就足以和小叔小姑和谐相处了。《诗经》说:“在彼处无人怨恶,在此处亦无人厌烦。”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 简注 ┃

①叔妹:即小叔和小姑,《尔雅·释亲》:“夫之兄为兄公,夫之弟为叔,夫之姊为女公,夫之女弟为女妹。”

②语出《论语·雍也》:“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此外《周易·系辞下》也有相关记载:“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

③《后汉书》所录《女诫》此处作“嫂妹”,明代张居正的《女诫直解》以及王相笺注的《曹大家女诫》均作“叔妹”,或因上下文作“叔妹”更为恰当,因而此处亦作“叔妹”。

④敌:《尔雅·释诂》:“敌,匹也。”意谓与小叔小姑为同辈。

⑤淑媛:《尔雅·释诂》:“淑,善也。”《说文解字》:“媛,美女也。”

⑥《后汉书》所录《女诫》此处作“于嫂则托名以自高”,今作“于叔则托名以自高”,理由同③。

⑦谦则德之柄:语出《周易·系辞下》:“谦,德之柄也。”

⑧射(yì):厌。

┃ 实践要点 ┃

上一篇“曲从”讲的是如何处理和公公婆婆的关系,而本篇则进一步深入剖析影响媳妇和公公婆婆关系的重要因素。班昭认为,公公婆婆对媳妇的总体印象容易受到小叔和小姑的影响,因而要处好和小叔、小姑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女性固然无需出于功利目的,刻意地讨好夫家人。但正所谓爱屋及乌,既然和夫家人结成了姻亲,关爱小叔、小姑,处理好和他们的关系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班昭认为,要求得小叔、小姑的欢心,关键在于做到“谦”和“顺”。“谦”即“卑弱”篇中提到的“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顺”即“敬慎”篇中提到的“夫顺非它,宽裕之谓也”“宽裕者,尚恭下也”。换言之,所谓“和叔妹”之法,亦非别有它法,正是妇人修身所应持守的“卑弱”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