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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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演进及现状分析

1.1 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历史演进

新型城镇化作为“新四化”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我国在社会主义事业深入发展的过程中提出来的一个新命题和新战略。现代意义的城市化虽然较早地产生于欧洲,但是新型城镇化是在城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颇具中国特色的经济学概念,是对小城镇、城镇化以及城市化概念的扬弃,是具有“城镇化”概念的“中国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阐释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无疑是我党立足全局、着眼未来、与时俱进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中对现阶段突出矛盾的一次求解。

1.1.1 新型城镇化概念的提出

新型城镇化来源于城镇化及小城镇建设,没有城镇化就没有新型城镇化。1949—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从10.6%提高到17.9%,同时,城市发展布局有了较大改善,城市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同时存在城镇结构不合理、城市经济结构失衡等问题,导致城市容纳劳动力空间不足。加上20世纪70年代末出现的大批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回城现象,导致城市就业形势严峻。改革开放初期,面对当时城市就业困难的状况,邓小平提出要研究两个问题,即城市结构问题、城市里开辟新的领域的问题。1980年10月召开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初步确立了我国城镇发展的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改革开放期间,我国苏南农村地区依托良好的工商业文化基础,凭借临近上海、毗邻杭州的区位优势,采取“三来一补”方式发展经济,一批批乡镇拔地而起,吸引了本地农村人口“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前来就业,从而带动了农村人口、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转型与变迁。1983年,费孝通把这种以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为核心、追求共同富裕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概括为“苏南模式”。

20世纪80年代,小城镇的蓬勃发展是我国城镇化的一大亮点。1984年,国务院先后放宽农民进镇落户限制和建制镇设置标准,为小城镇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在商品经济发展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推动下,传统的小城镇逐步得到恢复,许多新兴小城市和集镇也在商品集散地基础上发展起来。邓小平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与此同时,城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扩大,也极大地带动了我国大中城市特别是沿海地区城市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

20世纪90年代后期,小城镇建设从一般的工作任务上升到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高度。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总体上已经从卖方经济转变为买方经济,开始出现结构性产品过剩和内需不足的情况;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农业比较收益的不断降低,国企下岗工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两路就业大军汇合,使得城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同时,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也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外部形势。在此背景下,党中央适时地提出扩大内需的战略决策,同时决定实施小城镇、西部大开发和“走出去”战略,以拓展我国经济的发展空间。

1998年7月,李克强到河南工作开启了城镇化探寻新路。2000年,李克强在组织研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时,把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带动河南跨越式发展的问题摆在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2002年12月,李克强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思路,要求推动数以千计的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使数以千计的农民从农村走向城市,大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全省整体发展水平。

2000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世纪之交,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最主要的是经济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产业结构不合理、地区发展不协调、城镇化水平低、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不高。对此,江泽民明确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新思路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两个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江泽民认为,这是“新世纪之初我国经济发展的大思路”。贯彻这个大思路的战略举措之一就是实施城镇化战略,以解决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突出矛盾,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2000年10月召开的党的第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设》(以下简称《“十五”计划建设》)提出:“我国推进城镇化条件已渐成熟,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十五”计划建议》还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方向:“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推进城镇化,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注意发展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发挥中小城市对小城镇发展的带动作用”,“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城镇化”一词正式被使用,这是中国在最高官方文件中首次使用“城镇化”。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特别强调:“中国的城镇化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必须从自己的国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2001年,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进一步强调,“要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纲要》指出:“推进城镇化要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遵循客观规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镇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推进城镇化的根本方向,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党的十六大以后,城镇化在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加快深入推进。2005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提出之后,社会上产生了一些疑问:既然提城镇化,为什么又要提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位置如何摆?党中央明确指出:稳妥推进城镇化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两个“重要方面”,“我们推进的城镇化,是能够带动农村发展的城镇化;我们要建设的新农村,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农村”,强调要把两者结合起来,使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双轮驱动”。具体原则和主体形态不断明确,成为这个时期推进城镇化的新亮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具体原则。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新型城镇化作了进一步补充:“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2007年12月,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新进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讨班上,将“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作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总道路”的诸多具体道路之一加以论述,充分表明了其重要地位。

2007年以来,中央数次提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发了“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面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这些政策实践为我们深化新型城镇化研究提供了现实根据。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化互相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些政策的实践为我们深化新型城镇化研究提供了现实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从人的城镇化、现代化角度出发,致力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型城镇发展理念,提出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与发展道路,扎实推进我国从“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方向的转型与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走“四化”同步发展道路,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新特征,找准“四化”同步发展的着力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不是孤立的,需要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要推进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其中,特别要推进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要推进信息化与城镇化融合,实施“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文化”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推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加快农村互联网建设步伐,扩大光纤网、宽带网在农村的有效覆盖,以信息化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要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1.2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历史必然性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一个社会主义经济大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既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举、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选择,又是当前我国扩大内需和重塑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1)新型城镇化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举

18世纪以来,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城镇化都进入了加速推进阶段。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80%以上,世界城镇化平均水平也已超过50%,全球有一半以上的人生活在城镇。一个国家或地区随着其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及产业结构的不断发展,农村人口居住地点逐渐向城镇迁移,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也逐渐向城镇第二、第三产业转移。随着人口向大中小城镇转移,城镇在数量上不断增加,城镇规模也不断扩大。

近年来,城市化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结构首先开始变革,也就是从推进新型城镇入手,通过破除社会领域的二元结构,来进一步激活经济发展潜力。这是因为城镇化是整合综合资源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承载中国未来发展红利的重大战略平台。

(2)新型城镇化是深化改革的必然之路

新型城镇化不仅仅是增长和发展战略,实际上是一个系统改革战略。要深化改革,推进城镇化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转型,是我国实现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大战略。因为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就改革的具体内容而言,首先,要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盘活土地资源,实现以城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其次,要改革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与城镇化相适应的户籍、社保、财税、用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城镇化的各项政策保障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最后,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要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切实把着力点放在积极服务、主动服务上来,避免走政府主导型“造城运动”道路,而应该走一条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城镇化建设之路。

(3)新型城镇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路径

“三农”问题是事关国民经济大局的大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路径就在于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不仅是物质文明进步的体现,而且伴有精神文明的进步。它起源于工业化,可以促进现代化,带动农村自然经济转化为城镇社会化大生产。要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跳出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局限,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4)新型城镇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力支撑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是把我国由目前较低水平的小康社会建设成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五大文明”全面发展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了坚实基础的小康社会。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和强力支撑,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和任务。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全面发展。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的最大表现是城乡差距拉大、小康水平整体较低。城镇化滞后、城镇化质量不高,造成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以及劳动生产率偏低、环境污染、发展难以持续等诸多问题,因此,这些问题也必须依靠推进城镇化才能解决。

(5)新型城镇化是当前我国经济最大发展潜力和扩大内需的主要方式

一国的经济增长潜力主要取决于需求的潜力、生产要素的供给和成本等,而扩大内需主要是通过扩大国内投资和国内消费带动国民经济增长。李克强曾指出:“中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发展还很不平衡,中国城乡差距量大面广,差距就是潜力,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发展潜力在城镇化。我们推进城镇化,是要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路子。要保证粮食安全,中国的粮食要立足自身,不可能靠世界市场解决,要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加强环保节能,还要深化改革,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等。”这里充分强调了新型城镇化是中国未来的经济引擎,将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中长期动力。中国城镇化率还没有达到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度,中国新型城镇化有很大潜力可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