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的痕迹(三章)
只有那些夜火中飞舞的萤火虫,瞪着湛蓝而美丽的眼睛,穿过夜色,成群结队陪着我们,它们凝望的目光透着不解,永远弄不明白我们为什么那么多的欢欣鼓舞,那么多的激情四射。
消逝的深秋
凌晨开始的雨来得静寂,仿佛夜里突临的悲伤,委屈却又节制,待天空渐醒时,雨水亦张扬异常,像邻家久不现身的泰迪见了主子一般,立即抖擞精神,没有凶悍,却假以威风,又叫又蹿。大片的雪花被雨水挟持着漫天狂舞。2012年的深秋竟然在寒冷的早晨消逝,那远行的步伐太过匆忙,以至于我们还来不及收回深情的目光,冬天已经向我们伸出了冰冷的手,摆出胜利的姿势告别。漫长的寒冷才刚开始便迅猛发展,侵吞了满目的金黄,像那些永不回归的青春,被成熟的时光吞噬得了无踪迹。
距离使时光变得模糊,即使再痛的回忆也无法唤醒当时的那种痛感。世界的大小不是在其真正意义上的大小,而在于看世界的眼光。我最初的工作很招人羡慕,花季般的年龄时,我已经公然享受到被“包装”,穿着漂亮的套裙,连衬衣、皮鞋都是定做的。年轻时的美丽不只在面庞,施了粉墨的青春总是闪着光芒,每月的工资不仅高,而且可以自由支配,多少女孩子羡慕的目光投来,经常会收到帅气的男生送来的影剧票。只是没有多久,我竟然不识相地要放弃这么好的工作,原因是我鬼使神差地要去文学院学习。对于已经有了正式而稳定的工作的我,家人尤其是母亲坚决不同意。家人的阻挠我从来不会担心,终究这个世界上愿意无条件与你同谋的一定是你的亲人,他们总是最先阻挠你的那些人,自小到大,他们出于惯性去保护你,如果你的执拗使他们犯难,通常他们会用情感去冲击你脆弱而处于颠簸状态的信念,当然他们也会是最先败下阵来的那些人。我用了两个晚上和毫无理由的眼泪说服妈妈,她最终还是答应了我的要求。对从没离开家要远行的我,只是默默地流着泪,母亲用我描述的前景欺骗着自己的悲伤,她长时间地拥抱着我,像一只大鸟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蛋被一点点孵化成一只小小的鸟,眼睁睁看着小鸟从蛋壳里伸出翅膀扑腾小腿踉跄站起来,慢慢在走远,继而奋力地飞向天空,既伤心不已又欣慰。终究我们不是鸟,我们总会把未来的日子假想成精致的生活状态,这成了我们得以飞翔的理由。
预科班开学的日子定在5月,虽然我一再保证我只是参加预科班,如果预科班成绩不理想我就回来工作,真正的录取时间要在秋季,单位领导对从不说谎的我却并不相信,总觉得秋季的正式录取已成定局,说什么也不放行。先是说单位离不开我这样有学识有前途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又说要送我去读书再重点培养我,又拿停发我全部工资说事,再后来说要开除公职。那时候还少有人辞职,断了前程的威胁具有一定的威慑力甚至杀伤力。单位是我的根,如果为了学习被单位开除了,我暂时还无法接受。但文学让我昏了头,我竟然没有半点儿犹豫。单位领导颇为费解,后来他干脆就说我脑子进水了,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去沈阳读什么书,而且读的不是什么高技能有前途的学科,用他的话说,学的是“不着调”的文学。我用尽心思挖掘可能的熟人四处托人托关系,说客的级别也越来越高,最后还是上级主管单位的一个大官说了话。他说:“如果你曾经的部下走出来一个大作家有什么不好?”
这成了我最后成行的理由,也是我最惧怕的理由,然而,理想的缰绳一旦脱手,头脑里全是狂奔的念头。我们多么容易被自己欺骗,那些长了翅膀的理想,飞行的高度和速度并不会在意曾经的许诺。
行李就躺在卧室的床上,身上打着结实而又实用的绳子,像要私奔的女人,惊恐兴奋而又丑陋无比,顾不及颜面,蓬头垢面,藏匿着美丽而已,打算在情人面前和未来的岁月里一起妩媚。母亲在一遍一遍地唠叨、叮嘱,单纯的亲情至醇厚重,却拉近了忧伤的距离。我耐着性子倾听,脑子里却是对远方和未来的猜想。车票已经买好,正放在贴身的衣兜里,它好比没有死去的鱼,随时会从里面蹦出来,我不时地按着衣袋,担心车票像鱼一样跳出来溜掉。我并不知道,火车如飓风般,很快会将过去的一切席卷一空。新生活开始的时候,才知道需要放弃的都毫不在意,这既是未来狂想在作祟,更是对过去日子的一种背叛,就像相爱许久的爱人,突然有一天要告别,彻底到无须理由,全不在意曾经获取时的艰难。
四个月的预科班学习后,也是在这样寒冷的秋冬时节,我如愿地成为文学院青年作家班的学员。只是,那个深秋已然消逝,正如我早已不再的青春。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实现了带薪上学的愿望,成了衣食无忧的学生,但是我最终没有再回到原来工作的单位。多年以后,听说我曾经的领导生病住院了,我精心准备了礼物,专门去看望他,我已经忘记他当初百般阻挠我上学的事情,真心感谢他为我做的一切。他也好像忘记了曾经的行为,对我大加赞赏,称赞我有理想、有思想、有才气,还说要不是他帮我忙我哪里有机会去省城读书,更不用说当上公务员,当上作家了。他反复强调我当上公务员比当上作家重要,他终究没有改变想法,认为作家是个“不着调”的职业。“国家公务员才是你安身立命的根本,明白吗?”他说,就好像与我同谋了一件大事,兴奋得毫不留情。
学院四周建起了面孔似曾相识的高楼,西瓦子窑终于摆脱了郊区的寂寞与不甘,同省城的繁华扯上了关系,像贫穷了半生的女人突然攀附了富贵,一脸的俗气。学院大门外新建了加油站,逼仄在学院的鼻子底下和繁忙的马路边上,这里原有的开阔已了无踪迹。加油站的小伙子恭敬地对着加油的宝马车主微笑,不在意宝马车主并不识相的冷漠。汽车时代的影响像秋冬忽至的寒流,让你来不及准备,就把你冻僵在行走的路上。那时学院周围是大片大片的菜地,菜地里种得最多的是大头菜,而不敢种黄瓜之类的精细菜果,因为等不及长大,就饱了学生们的口腹。院子中间的大花坛不见了影子,那时经常会有人经意不经意地点燃花坛里干燥的花草,像燃起篝火,夏日的晚上,同学们便聚集在花坛周围。那时班级里写诗的人多一些,诗人们在飘荡的浓烟里聊天唱歌吟诗跳舞,经常闹腾到天明,把纯朴的乡村夜晚撕扯得满目疮痍,经常招来村民们的怒斥。
只有那些夜火中飞舞的萤火虫,瞪着湛蓝而美丽的眼睛,穿过夜色,成群结队陪着我们,它们凝望的目光透着不解,永远弄不明白我们为什么那么多的欢欣鼓舞,那么多的激情四射。
铺碎石子的操场已经换了新颜,堆在墙角的自行车不见了踪影。那时,到最近的车站也要在鸭绿江街上快走二十分钟才行,那些破旧自行车曾经是我们代步的工具,男生们除了舍得花钱买酒以外,不舍得花钱买衣服等任何东西,不过,男生们舍得拿出钱买自行车,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后座上永远都坐着漂亮的女生。因为我从小太过顽皮,父母不让我学自行车,怕我受伤,更怕我失了女孩的优雅,所以我始终不会骑自行车。不会骑车成了一些同学笑话我的理由。不就是骑车子嘛,有什么难的?于是,一天傍晚,我借一个同学的自行车,勇敢地骑出文学院的大门。西瓦子窑沿线正在修路,路两侧挖着很深的大沟,旁边准备埋到沟里的管子巨大无比,把路面挤成了一条小缝。我的车技实在不行,骑出大门不久,三拐两拐竟然拐进了深沟里,夜幕降临,我在深沟里大声地呼喊,西瓦子窑的夜空头一次听到的最无助最嘹亮的呼叫一定是我的……
五个人的小宿舍,并没有觉得拥挤,反而是集体生活的快乐让人记忆犹新。每人一个小电热杯,是那时最时尚的用品,里面煮一袋方便面,放点儿男生从菜地里弄来的大头菜,早饭时分,每个冰冷的小屋里都会飘荡方便面的清香,那是极品般的美味。有一天我的茶喝完了,向同屋的小魏同学要一点儿,她竟然真的就给了我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可怜的一点点,像做豆腐的大叔用的卤水,哪怕多放一点儿都会毒死我一般。那一丁点儿的茶在我看来实在算不上喝茶,我心里说了不下十句“小气鬼小气鬼小气鬼”。后来,我才知道,她从小到大很少喝茶,她对喝茶的理解于我是无法理解的。
集中供暖的时代还没到来,寒冷的冬天,宿舍里能让人安然入睡的是电褥子。有一天,我的电褥子坏了,楼下一个好心的男生把他的电褥子让给了我,我重新铺好床铺,插上电源,那几晚,我睡得极香,直到我的电褥子修好了才还给他。还电褥子时我才知道,他的电褥子其实早就坏了,可我为什么直到如今依然感觉到了融融的暖意。
至交的干姐凤非非来看我,从不独自出门的她,打扮鲜亮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像我久不见面的亲人,摧毁了我的意志。那是我离家后第一次见到亲人,我们长时间地拥抱在一起,同学们都说我俩是同性恋。她在我的宿舍里住了好几天,每一晚我们两个人都躲在被窝里叽叽咕咕说个没完,大约都是些无关紧要的私房话,不然说了什么,缘何没有任何记忆。
有一次,我外出回来,看到几个工人在外面刷油漆,我要了把刷子,在文学院坑坑洼洼的灰色的外墙上写上了“孙学丽到此一游”,那张扬的几个字扎眼得很,在墙上留了好多年。多年以后,一个到学院办事的老同学给我打电话,说看到我写的“到此一游”了,他说那些字是我在他心里的样子,一点儿没变,依然鲜亮。时光流逝了,我依然在,但我明了腰肢和脸庞的冷酷,没有人能骗得了自己,青春和岁月是留不住的,成长的疼痛和衰败的果子都会在秋收后荡然无存。我央求他,让他想办法把那几个字给涂掉。他却说,留着,会让我们想起那段美好而又顽劣的时光。
在我,那或许是一条美丽的伤疤;在他,或许是那一段难忘岁月的见证吧。
时光的针脚密密麻麻地缝补着我的过往,我变得安静而知足。有空的时候四处走走,闲暇的时候找相知的朋友聊聊天,不喜不悲,激情和奋斗都遥远荡去,但我知道, 那些针脚里有我渐熟的技艺,还有无法丢弃的一针一线结成的深情。
什么东西会让人终其一生不舍得放弃?恐怕唯有文学才会有如此大的魔力。
也许我们已经走得太远,忘记了当初我们为什么而出发……
重新回到了文学院的课堂上,那些冰冷的桌椅有了喧闹的理由。
今天上了开学以来的第一次课。
走得越远,你会发现未来的路越长;看过得越多,你会发现知道得有限。
没有谁敢说自己握在手里的东西是世界上最大的。
只要,你是你自己的王,就好!
王的果实
第一次走进苹果园是在金秋,阳光浓烈的烟火味扑面而来,一棵棵苹果树像被点燃的火把,在天空下燃烧,灿烂嫣红——苹果红了!果农们正在摘苹果,也许是侍候得太久,期待的日子太长,反而磨砺了他们的性子。他们并不急躁,站在丰收的果树前,对待每一个苹果犹如对待自己即将出嫁如花般的女儿,既心存不舍又满怀喜悦。
有一句话说得好:如果你爱万物,万物必将爱你;如果你心怀万物,万物必将归属于你。村书记带着我们一伙人,从一户农家领出来一个精干的矮个子妇女,书记边叫她大姐边用他的大手重重地拍着她的肩膀,告知她我们这一伙人是作家,来参观她的果园体验生活,顺便帮她摘苹果。书记的大手过重,拍起的灰尘荡起在大姐肩头,力气大得仿佛要把大姐拍倒一般。我说书记你手别太重了,别把人家大姐的肩膀拍坏了。大姐并无半点儿不悦,反而满面笑容地说:“不要紧不要紧啊!俺们要支持书记工作。”纯朴的笑容不见丝毫的假意。邻居们远远地看着,用羡慕的目光跟着我们一行人,那苹果树累累的硕果渗透着辛勤汗水,满屯满山的农家只选了这一家,也许是一份荣耀。大姐家的果园好大,占了路西侧小半个山坡。我无法用淡定的目光扫视一番再去行动,密密匝匝的苹果树上挂满红红的苹果,我刚走近果园的边缘就迫不及待在一棵苹果树下摘下了第一个苹果。我的寡闻和心急注定了无法得到最好最大的果实,就像是职场上少了心机,注定走不了多远。因为我没有倾听果农关于摘苹果技巧的指导,使我的第一个苹果摘下时就断了苹果把儿,而苹果拿到手里时,我才发现,新鲜透亮的苹果上有一个深深的小洞,那是一个新鲜的伤痕,这是被鸟啄过的苹果。大姐说:“你有福气了,这是最好的苹果,这个苹果很甜,因为鸟专挑甜的苹果下手。”
好像男人专门挑选漂亮的女人下手一样,听上去我像中了彩一般。这是我第一次摘苹果,而我平生摘的第一个苹果并不完整。
小时候,大家共同的记忆一定离不开苹果。每到秋菜上市时,家家开始储存大白菜的同时,有条件的人家就会同时储存苹果。那时候的苹果品种单一,主要是国光苹果。记得我家的苹果都是爸爸扛回来的,记得他总是肩扛苹果筐,歪着头把脖子、耳朵和脸的一侧紧贴着苹果筐,一只手越过头顶抓着苹果筐的边沿,他吃力而坚定地走进厅堂,弯腰侧着身重重地放下苹果筐,犹如放下缴获的敌军俘虏,看我的眼神里透着欢喜,似乎告诉我:胖丫头,一切都属于你了。厅堂的角落里立刻变得明亮而饱满起来,不知道是苹果还是筐的原因,四处都是露水和果园的气息。那是个不讲包装的时代,苹果筐有些粗陋,是用柳树枝条编制而成,粗细不一的柳条用最简单的条理扭成圆桶又略显梯形的大筐,有时柳条太过新鲜以至于柳条里面的青色的肉体破裂开来,像拔了牙的孩子疼痛得张牙舞爪,可以猜想筐的速成。编筐的人一定在想,谁会在意筐的精美与否,它只是一个筐而已,筐子再美丽,如果不装满苹果便毫无意义。苹果吃光的那一天,筐的命运就会交给炉膛或者扔在哪个角落,大筐暴露无遗的实用主义模样并没有令人生厌。苹果筐上面盖着盖子,盖子用更细一些的柳条编制,盖子下面、苹果上方铺满了稻草,整个筐用粗鄙的绳子缠绕着,像个被五花大绑的犯人,看上去十分老实。绳子是怕苹果掉出来,稻草是为了保护苹果不破,还有避免水分的流失。
喜欢一种东西一定是情感占了上风,你喜欢的东西大多是你生命中缺少的。苹果是我儿时喜欢吃的水果,在我看来,除了粮食和蔬菜以外,几乎没有任何一种水果像苹果那样深入人心。苹果像你的亲人,无论你喜欢不喜欢,都会缠着你,像勺子必须和锅在一起一样。苹果与我们的生活如此地亲近。如果许多水果放在一起,我依然会首先把目光投在苹果上,就像在嘈杂无序的火车站台上众多的人中我会一下子看到我的亲人。
苹果也是我小时候认识的第一种水果,对苹果的熟稔和对其他水果的无知使我自作聪明地把苹果想象成水果之王,就像前街的二虎哥在我眼里是厉害的战神。有一天,二虎被人打倒在地,他跌落的门牙、流血的大鼻子,在我看,就是英雄末路,也是世界的末日。长大后才知道,我对苹果的赞美之情,不过是无知和糊弄自己的托词。不过据说苹果也叫“记忆之果”,不是它具有多么神奇的功效,而是苹果有着丰富的糖分和维生素以及人体所需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心脏病也对精神类疾病具有一定的疗效,从这点看,苹果被我称为“水果之王”还真不是浪得虚名。
大道边上停着卖大白菜的货车。冬季储存大白菜的主力大多是老人,你别指望一个“90后”会买一堆白菜存在家里,即使知道明天一切都不复存在,年轻人也不会去抢购,那些热衷于储存和抢购的人一定有过缺衣少食的不幸遭遇。小时候我最怕分东西,我是最不会过日子的那种人,不管是分糖块还是分鸡蛋抑或是分苹果等,我总是会一口气干掉分到手的所有美味,才不管吃过后会长时间纠结在别人延绵不断的美味诱惑之中。如果你要长时间拥有一样东西,那就要学会忍耐、等待、坚持,吃同样的东西,去感觉漫长的幸福。
一个人热衷于什么,一定是年轻时缺少什么。好一定与少有关,记忆的深刻大多与痛有关,哥哥们曾经因为偷吃苹果而挨了打。苹果刚拿回家的时候,一开始都由大人们分给我们吃,什么时候吃什么、吃多少都由大人们决定,如果你有什么异议也没用,就像水电要涨价了,有关部门组织大家在一起听证,听证完了还是一样,该涨还得涨。但在孩子看来,大人们总是那么精于算计,总是过于刻薄,总是感觉不到孩子们的渴望。苹果留在唇齿间的甘甜不时地撕扯着我们的欲望,那一次,不知道是特意为之还是爸妈太过忙碌,好长时间我们没有分到苹果吃了,放在角落里的苹果成了我和哥哥们惦念的美味,于是就有了偷拿的冲动。兄弟姐妹中,无论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带头的一定是大哥,他在我们的央求下,先从苹果筐的绳子上下手,因为苹果筐已经打开过,上面捆绑的绳子便没有以前那么坚固,像挣扎累了的犯人放弃了挣扎,让大哥没费多少力气就打开了绳子。第一次,我们每人分了一个,大哥拿了个小的。偷或者拿其实是考验人的智慧和胆量,凡事开了头,便不会轻易停下,后来绳子越来越松,于是以后多次当我想吃苹果的时候便会毫不犹豫伸出手,那也是我早就有的冲动。
父母永远都是最后发现问题,当一筐苹果已经见底时,挨揍的首先是大哥,但我知道吃得最少的是大哥,他总是那么有节制地拿。而二哥是吃得最多的,二哥挨打的时候先是会分辩说是大哥带的头,这并不能免于胖揍,然后他便也会出卖我,说我吃得最多如何如何。这样的揭发对我没有任何威胁,父亲不但不听反而会更狠地揍他,说他不但自己坏,还带坏了妹妹。恶的微小像丢掉的垃圾,好像不见了踪迹,却污染了环境。从我记事起,那是他们第一次因为偷拿了苹果挨打,以后他们再也不敢偷拿苹果吃了,我的胆量反而增加了,有几次我试着让哥哥们偷拿苹果吃,二哥总是最先反对,他说反正最后挨打的不会是你。
回忆是一张害羞的脸,纯真可爱又让人回味。相伴的是那些陈年往事,虽没有了新鲜的汁液,却因为曾经的美丽,仍然会散发着甜蜜的味道。
人类最早的情感故事也与苹果有关。伊甸园里苹果不是最抢眼的果实,蛇的邪恶是骗夏娃吃了苹果,苹果成了上帝送给人最早的礼物,也成就了亚当和夏娃,蛇其实是人类最早的红娘。亚当和夏娃偷偷食了禁果,然后有了爱情,有了人类。小时候听过这个故事后就格外地愿意吃苹果,只是有些不解:我吃了那么多的苹果,怎么还没有遇到心目中的那个心爱的王子?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王子,当然也有一个魔鬼。
了解摘苹果的技巧后,我再摘苹果时就格外认真。这种劳动是自觉的也是快乐的,所有的劳动大多都是为了追求生命的美好,但是最初给我的印象却有一种被处罚的感觉。因为我在家里最小,很多时候在受宠爱的同时也在受伤害。经常,大人们坐在屋里聊天,我定会在厨房的灶前看水,怕水开了溢出来浇灭了煤气。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事情,我那时特别地想知道大人们都在聊什么 。爸爸跟奶牛场的头头是朋友,有一段时间,他无偿地给我们家提供牛奶,结果是我每天早晨都要到奶牛场去提牛奶,奶牛场在山脚下再过一条马路才能走到,来回要十分钟,我要提着三个瓶子,装满三斤牛奶。那时一家人的早餐是热腾腾的牛奶泡玉米面饼子,牛奶的香甜并不能使我释然,在我,还有种恨恨的感觉,为什么去提牛奶的是我?他们每个大人都比我力气大。还有许多许多事,反正他们每个人随便会让我做任何他们想让我做的事……
如今的苹果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样子,就像我们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样子。朋友送来的苹果装在精致的盒子里,包上漂亮的包装纸,假扮成精美的礼物,有点儿虚张声势的感觉。其实苹果就是苹果,就如一个纯朴的乡下姑娘,被那些粗劣的风侵蚀过,被那些笨拙的鸟叨扰过,风里雨里白天黑夜地挺立过,可以长成坚强能干的娘子,不会装扮为千娇百媚的贵妃。
我们后来又换了一家果园采摘。这时见多了苹果,我便不似刚到果园时那般激动,摘苹果时就有了淡定和自如。这一次,我认真地走进果园,仔细地挑选,最后我挑选了一个大而圆颜色纯正的苹果,我说我找到了“苹果之王”。我拿给同伴们看,看上去我摘的苹果确实是最大的,但一会儿,另一个同伴给我看了一个更大更红的苹果:品相端正,颜色红艳,没有丝毫的瑕疵……
一个作家之所以伟大,一部作品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伦理精神是伟大的,心情态度是伟大的。小气的人成不了大事,目标的设定也决定着成功与否。
世间的事看明白时你也老了。但只要看明白,就好。
走得越远,你会发现未来的路越长;看过得越多,你会发现知道得有限。
没有谁敢说自己握在手里的东西是世界上最大的。
只要,你是你自己的王,就好!
身体发肤的无恙,关乎爱和亲情,关乎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那是成就生命的根。
我们相熟的身体
生命由两种东西组合,身体发肤和思想灵魂。一种是物质的,另一种是精神的。
有了生命,便有了创造力,才会有千姿百态的大千世界。而灵魂,是生命的意义和理想追求的体现,生命过程中的喜怒哀乐,是灵魂和精神锻造的产物。
这是我的想法,无关科学。
没有一种怜悯是没有缘由的,正如没有一种仇恨起自无端。天性的善和后天的恶有时会相遇携手,只是看你最初进入怎样的境地。环境的因素从来都不会摆脱干系,孟母的三迁,是她先知般地懂得善和恶的微小终将带来巨大的差异。就如有一天,突然关注起我们相熟的身体,一定是那些微小的改变正如白蚁般地在悄然挖掘你,那我们曾经冷暖自知不分彼此的五官,上下翻飞舞动的手脚,每天奔跑的心脏,自由升降的血压,经风见雨的肌肤,酣畅开怀的味蕾,自由不羁的情绪,彻夜不眠的大脑……欢乐和悲伤,纵情与放浪,每一刻结成的微小的恶,都会带给人不经意的磨损,那些小恶会聚集,繁衍,生长,膨胀,爆发,终会给相熟的身体带来伤痛甚至灾难。
如果不是病痛的到来,如果不是生命的无常,如果没有让人撕裂的别离,谁会在意我们的身体?
对于健康的生命而言,最先感知这个世界的一定是味觉,没有味觉一切都有些行不通。味觉颇似神的暗示,看不见,摸不着,却耐着性子,在初期生长的过程中一点点潜藏于细胞之中,参与初具规模的生理组合,打下日后成长的基石。味觉在母体里体味着营养的精华,制造挑剔的感觉。好了,然后是嘴,嘴会成为味觉的帮凶,等生命完成了母体里的孕育喷薄而出,来到这个世界后,接下来嘴的功效便显得功不可没。嘴最先帮你含着母亲的乳头吸吮奶水,合伙完成生长的延续。嘴是必不可少的工具。也许听不到看不见都不影响生长,若没有嘴的帮忙,生命就会停止生长。再接下来是手,第二种最先作为辅助的工具,抓住母亲乳房的手,张牙舞爪的手,在空中挥舞的手,乱动的手……手是人最早的力量表达,可能知道以后要担当重任,所以才会过早地出来游动。跟随味觉衍生最紧密的应当是哭泣,如果你停止了那味觉相伴的生命供给,紧随而来的一定是啼哭声。
解剖学上的描述或许会忽略情感的东西,而我想表达的是,身体发肤有着多么复杂的生长历程,而生命如此重要,已经不在于生命的个体本身,我们终将知道,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灵魂不只属于我们自己。身体发肤,思想灵魂,都有源头的、归隐的去处,那是父母的血脉,我们只有理由养护珍惜而没有理由作践破坏,哪怕是微小的不起眼的轻视。
耳朵失聪了,嗅觉自然就会发达,就好比上帝对你关上了门,却总会在另一处给你打开一扇窗。不过,身体有许多奇妙未知的东西又让人不解。我对鼻子和嗅觉的重新认识始于黑罗。黑罗是我们家的狗,朋友曾告诉我说,狗是你前世的家人,所以一定要对狗好。是不是家人不好说,但黑罗由人转世而来我有点儿相信,因为它与人有一种共通的品性,就是特别地贪玩。玩是享乐的最佳方式,它只选取玩乐这一种事情去做并且乐此不疲。想来黑罗前世一定是吃过苦的孩子,也许天天帮大人干活,所以今生才会那么热衷于玩耍。黑罗的玩还有点儿技术含量,它喜欢让我把东西藏起来,然后再四处去找。不管我是在看书、看电影还是在吃东西,除了我睡觉,黑罗总是利用一切机会,撒娇般地把玩具球往我的怀里塞,让我给藏起来,然后它再去找回来。最早,我把球放在一个盒子里,它一下子就找到了。后来,我把球藏到厚厚的被子里,它也能轻易就找到。再后来,球在家里任何一个角落里、各种难度的藏匿,它都会轻易地找到。我把球藏到楼下,它从楼上一直找到楼下。黑罗的表现激发了我的兴致,我不相信会难不倒它。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离家较远的地方挖了一个深坑,把它的球埋在坑里,最终我还是败下阵来,它竟然一下子找到了那个球,用它的爪子把球挖了出来。
狗的嗅觉如此发达,到了让我吃惊的地步。如果狗的前世是你的家人,那为什么单单保存了发达的嗅觉?
我们相熟的身体有太多我们不甚了解的潜能,当一种功能失去后,另一种功能的潜在力量就一点点地呈现。《鲁豫有约》采访过一个修表匠,这位来自农村的修表匠在北京的一个繁华的市场旁边租了一个摊位,专门修理手表,他技艺高超,无论多么名贵的手表、多么难修的手表都难不倒他。他通过修表的这个技术,赢得了一位姑娘的爱情,如今他和妻子、儿子在北京,靠自己的劳动,过着幸福的生活。
他是个失去双臂的人。
与别人不同的是,他修表用的是脚,而不是手。
生命永远不可控。当生命脆弱得无助时,其时主导你生命更多的是精神的力量——爱,勇气,智慧。
身体发肤的无恙,关乎爱和亲情,关乎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那是成就生命的根。
原载《散文百家》2013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