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做账规则与错账更正
3.3.1 会计账簿的做账规则
1.账簿启用的规则
会计账簿是存储经济业务数据资料的重要档案,账簿启用后应由专人负责。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合法性,明确做账责任,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防止舞弊行为,在账簿启用时,必须在账簿的扉页上填列“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详细载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编号、账簿册数、账簿共计页数、启用日期、交接日期、交接人姓名、做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章,最后还要加盖单位公章。其格式如表3-6所示。
表3-6 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
2.账簿登记的规则
(1)登记会计账簿时,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应当将会计凭证的日期、种类和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等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登记账簿的同时,要在做账凭证上注明所做账簿的页数,或划“√”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以避免重记、漏记。还需要有关人员在做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3)账簿摘要栏和金额栏中的文字和数字书写要规整、易于辨认。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方要留有适当的空间距离,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
(4)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5)在账簿首页要注明账户的名称和页次。各种账簿必须按编定的页次逐页、逐行顺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如果发生了隔页、跳行,应当将空页、空行用红线划对角线注销,加盖“作废”字样;或者注明“此页空白”“此行空白”字样,并由做账人员签章。对于订本式账簿不得任意撕毁,活页式账簿也不得任意抽换账页。
(6)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并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这一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字样。
(7)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应将各种账簿的上年年终余额转记到新年度开设的有关新账的第一页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8)为了保持账簿记录的清晰、耐久,防止涂改,做账时必须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用红色墨水做账:
①按照红字冲账的做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②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③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④月末、年终结账划线。
⑤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在做账过程中,如果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得任意采用刮、擦、挖补、涂改或使用褪色药水等方法更正,必须根据错误的不同情况,相应地采用正确的错账更正方法。
3.3.2 更正错账的方法
做账规则中规定,账簿记录中产生的各种错误,只能采用相应的正确的错账更正方法予以更正。根据错账的情况不同,错账更正的方法主要有划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补充登记法三种。
1.划线更正法
(1)适用范围
在结账以前,编制的做账凭证没有错误,而发现账簿记录中的文字或数字有笔误或计算错误。
(2)修改方法
更正时应先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错误的字迹仍可辨认出来,以备查考;然后用蓝字在划线的上端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做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2.红字冲销法
(1)适用范围
编制的做账凭证的会计科目错误或者方向错误,造成的账簿记录错误;编制的做账凭证的会计科目和方向没有错误,只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造成的账簿记录错误。
(2)修改方法
更正时,先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内容与原来错误凭证相同的做账凭证,其中“摘要栏”注明“更正第×号凭证的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冲销原来的错误记录;然后再用蓝字金额填制一张正确的做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如果原做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无误,但金额有错,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可将多记金额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凭证相同的做账凭证,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冲销多记的金额。
案例分析3-1:使用红字冲销法修改错账
案例分析3-2:使用红字冲销法修改错账
3.补充登记法
(1)适用范围
编制的做账凭证的会计科目和方向没有错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造成账簿记录的错误。
(2)修改方法
将少记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与原凭证相同的做账凭证,并用蓝字登记入账,弥补少记的金额。
案例分析3-3:运用补充登记法修改错误